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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0年12月经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组建,编制7人,现有在编人员6人,属内江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采购中心组建以来,认真贯彻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原则,始终坚持对政府负责、对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负责的服务意识,努力为采购人做好采购服务工作。
采购中心宗旨:全心全意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采购中心工作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采购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中性政府采购的执行工作;依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采取法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具体的采购活动;处理供应商质疑;承办财政安排资金的会议管理工作;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快速高效进行资源配置,实现政府采购目的;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四项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内部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扬大胆探索、勇于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内江市西林新区星桥街256号
1、根据财政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采取公开/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等方式,按规定程序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的政府采购事宜。
2、接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分散采购事宜。
3、开展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研究探索完善适应预算管理要求的采购方式。
4、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
5、根据采购人委托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督促重大采购项目的验收和供应商履约;对本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6、按规定建立和使用供应商库、商品库,协助监管部门充实专家库。
7、受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质疑,协助处理投诉。
8、按要求统计、报送政府采购信息和情况,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9、负责政府采购执行人员的培训,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及操作规程。
10、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政府采购法》第47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就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备案就是存档备查,由采购人报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
4032275,市财政局办公室问一下,作为上级单位,他们应该知道。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概况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02]53号)和中编办《关于国务院...
主任杨少康
副主任喻晶冰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健康有 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以下简称政 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以下 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 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 机构)是指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纳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代理机构名录管理,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受采购人 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 介机构。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从业管理、信 用评价、计分考核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
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
惠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项目名称: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高榜园空调采购 招标编号:惠采招 [2010]0200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 20号二楼 电话: 0752-2052992 邮编: 516001 传真: 0752-2052111 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高榜园空调采购 招标编号:惠采招 [2010]0200 号 —————————————————————————————————————————————— 咨询电话 :2052992 传真 :2052111 第 1 页 共 47页 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简介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十届 61 次[ 2008]22 号)精神,经 2008 年 10 月 8 日市编委会研究决定, 设置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于 2009 年 8 月 11 日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为市
在一个星期后召开的又一次常务会上,市政府决定,成立人员精干的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该机构隶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审核。 这一决定,确立了 “管、买、用”三分离的政府采购模式。资金管理机关、集中采购、采购单位三者之间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确保了政府采购制度在珠海的健康运行。
当年12月25日经市编委批准正式成立了“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隶属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前中心设五个部门共21人,采购部主要负责具体采购操作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对内、对外的综合性事务,监督部负责合同履约及定点企业的监督等工作, 信息部主要负责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开发与维护工作,结算部主要主责公务卡业务及采购资金的代收代付等工作。
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购中心克服人员少、经验缺、时间紧、 任务重等困难,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不计个人得失,将政府采购作为一项事业来做,各项工作从零起步到现在的有条不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08年6月, 纳入政府采购的单位共1017家(含国家及省部分驻珠单位、国有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注册供应商3504家。共接受采购委托(计划)累计共60.80亿元,完成合同金额53.67亿元, 比预算节约7.13亿元,节约率为11.73%。基本实现了所有采购项目, 不分行业、类别、资金来源,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目标,业务领域涵盖大宗货物、 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性的服务项目共12类230项。2002年,中心与政采技术公司合作研发的政府采购系列管理软件——中华采购网系统、政府采购银行卡管理系统等, 构建了一个统一、共享、开放、交互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财政部门、采购中心、用户、供应商之间创建畅通的信息高速公路,使政府采购运作更透明、更快捷、更高效, 更被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列为“全省信息化试点单位”,成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系统首批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2003年底,获得“珠海市十佳服务窗口”的光荣称号。
大竹县政府采购中心是大竹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有收入安排采购工作的办事机构,为副科级,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财政局管理。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