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取消已由州、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五)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水产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三)拟订节约用水标准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四)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
(五)、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裁决乡(镇)间的重大水事纠纷,查处重大的水事违法案件。
(六)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县管江河、河口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八)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县乡(镇)供水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协助搞好小水电开发的相关工作。
(十)主管全县水产工作;拟定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对全县水生动物保护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协调、裁决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指导渔船安全监管。
(十一)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业的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十三)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县境内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五)承担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宁南县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落实局机关政务工作,综合办理局机关事务,负责水务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政务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务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水务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财务、会计、统计的综合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水行政综合执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全县水务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城乡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水资源费等规定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水事、渔事纠纷;主管全县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受理和办理州、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三)农电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协助搞好小水电开发的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小水电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电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规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监督全县电力生产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电力统计工作。
(四)水利股。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乡镇供水、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负责水利工程维修配套扩建和病害水利工程整治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督;负责管理乡(镇)水利管理站、水库管理站(处)的业务工作,培训乡(镇)水利员;督促全县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责任制;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编制水利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宁南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
(一)宁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宁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宁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宁南县移民稳定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白鹤滩水电站建设作为国家重点工程,涉及移民人数多,规模大,在移民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预想不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稳定是最大的政治,就宁南目前情况来看,形势虽然平稳,但稳定仍然是相对的,有其脆弱的一面,不稳定因素同样存在,移民的安置若处理不好,便极有可能引起一定范围的群体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工程的顺利进行。笔者于2014年5月至9月,就白鹤滩电站建设宁南移民不稳定潜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座谈、走访有关部门的方式,了解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初步提出一些肤浅的对策建议。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本规定由中共宁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宁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由中共宁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宁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二)原县交通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划归县交通运输局管理。
(三)按凉府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宁南县公路管理局和宁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划归宁南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和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