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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县中小企业服务局的指导、管理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审核、监管等职能划入县工信局;将原县盐务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的监督执行。
(四)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推进行业技术基础、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烟草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国防和军工行业管理及军民融合产业推进,承担民爆器材、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工程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提升工业设计等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方向;指导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升级改造,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审核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领域规定权限内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国家、省、市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协调,拟订全县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十)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县国资局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消费发展。
(十二)按照规定权限,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负责全县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县通信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协调通信行业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负责协调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提出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和考核。
(十五)负责国家和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
人才工作方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和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工业企业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牵头组织产业研究院的培育和认定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创业类和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项目。
生态环境工作方面:负责督促指导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承担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的培育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信部门要求参与配合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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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综合股。
局党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彭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2名。
彭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局长:欧阳爱华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环境下企业财会工作职能转变的思考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现代化信息技术在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现代企业财会工作职能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信息化环境下,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这对企业财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快推进财会工作职能的转变,更好发挥出其效能。文章就信息化环境下企业财会工作职能转变进行研究。
信息化环境下企业财会工作职能转变的思考
当前是信息化的时代,在信息环境下,企业会计职能的转变是时代的需要。论文主要考虑和分析了信息环境下企业财会工作的职能转变,阐述了企业财会工作智能化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未来财会工作的主要转型方向,以期为国内企业的财会工作提供建设性对策。
崇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一所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1年11月,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授予“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唐艳华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净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伍秋平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 涛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丽坤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述民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史渝闽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