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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粉末涂料、粉末涂料弊病的防治
特种粉末涂料、涂膜弊病的防治授课提纲 第一部分 防腐粉末涂料 一. 应用范围 1.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 (内涂、外涂 )。 2. 自来水、饮用水用镀锌管 (内涂,卫生许可 )。 3. 铸铁阀门、管件。 4. 汽车发动机外壳。 5. 储罐、储槽等。 6. 船舶工业。 7. 建筑用钢筋 . 二. 配方体系 以环氧型粉末为主, 1.用于防腐场合的树脂大体有: 1 线性双酚 A 型环氧树脂 (环氧值,软化点 ) 线性酚醛改性环氧树脂 2 常用固化剂 双氰胺 (DICY) 双氰胺衍生物 (促进型,取代型,加速型 ) 酸酐 酚醛树脂 (国内以有机酚为代表 ) 三. 树脂和固化剂的选择参考 类别 树脂 固化剂 要求 石油天然气 输送管 道 酚醛改性环氧树脂 双氰胺改性物 重防腐,性能 要求高 饮用水管 线性双酚 A 型环氧 酸酐 防 腐 能 力 一 般,卫生许可 一般钢管防腐 线性双酚 A
粉末涂料规范
nm 填写项目名称,并 去掉括号。字号: 小初,黑体加粗。 武汉虹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HX Q/HX XX.XXX-20XX 粉末涂料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0-07-15发布 2010-07-20实施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Q/HX XX.XXX—20XX I 目 次 目 次 ............................................................................... I 前 言 .............................................................................. II 粉末涂料规范 .................................................................
青岛建置初期,除散落的农、渔村民宅外,有从事商业、服务业的店铺、作坊、货栈71处,有天后宫、于姑庵、海云庵等宗教寺庙建筑及总兵府(俗称老衙门)、驻军营房、电报房等军事设施。当时,民间的房地产交易活动较少,一般沿袭旧习,采取契约的方式进行。 德国侵占时期, 德国胶澳当局禁止民间房地产自由交易,1898年9月颁布《置买田地章程》,开始有计划地收买租借地。根据市区规划建设需要,将建设区域内的土地以竞标方式出售,用于建造工厂、商店和住宅,并制定了具体的建筑要求,以加快市区建设步伐。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日本侨民大量涌入青岛,为便于日本人购买土地和房屋,日本青岛守备军当局于1920年取消了土地增值税, 民间买卖土地只征收2‰的契税。至1921年底, 日本人强买土地达957公顷,每公顷地价仅450元至900元,只及当时地价的1/3。这期间民间建筑发展较快,全市共增建房屋968处,总建筑面积达362272平方米,以日本人所建店铺、工场居多。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1922年胶澳商埠当局共接收市有公房368处,建筑面积达51万平方米。 1923年至1928年,新建房屋728处。其中,中国人建517处,建筑面积147767平方米, 以住宅、小商店居多,主要集中在台西区和观海山一带。为加强对房地产的管理,胶澳商埠当局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对房地产交易的收费办法、标准、房地产的普查、官产房屋修缮、公有房产出租等作了规定。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 1938年至1941年底,全市新建房屋534处,建筑面积182350平方米。在房地产管理方面,1939年1月颁布《都市计划收用土地及禁止买卖办法》,市区的房地产全部停止权利移转。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1945年10月成立青岛市房产委员会,负责处理日伪房产。1946年至1948年,先后颁布《青岛市处理敌伪房地产暂行办法》等规定,由南京国民政府敌伪产业处理局青岛分局和青岛市房产委员会共同接收公房4936栋,房屋估价约1.1亿元。 房地产管理方面,1946年成立地政局,设土地登记处,负责全市土地行政事宜和登记工作。 1946年3月,公布《青岛市市有房产出租规则》,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房屋租价的确定办法,并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铺保制度。 青岛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按照按系统分头接管、统一管理的原则,接管房产1143处,4655栋,51502间;代管房产406处,834栋,7680间。1950年6月,青岛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对全市房地产实施行政管理。1951年3月,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布《青岛市代管房地产暂行办法》,对代管房地产的范围进一步予以明确, 并对代管房的管理作了规范。 1957年, 全市代管房地产达544处,建筑面积236000平方米。此期间,青岛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布了《青岛市公共房产租赁暂行办法》等规章,使全市房地产管理初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1958年5月, 青岛市开展了对私有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造,对教会所有出租房产、工商业资本家的出租房产和工商业用房一律进行改造。改造形式采取国家经营租赁的形式,改造房产由国家统一租赁管理、统一修缮、统一使用,纳入改造的房产按照国家经租房租金标准付给房主固定比例的租息, 至1966年9月底停止支付。“文化大革命” 时期,青岛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正常的房管秩序被打乱。1978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的房地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城市房屋建设采取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办法,在旧城改造中坚持以改造棚户区为主,加快了建设步伐,居民的住房水平不断提高。 1985年4月至12月, 全市开展城镇房屋普查,共普查365229户,房屋175614栋,总建筑面积34732367平方米, 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68平方米。1987年8月至1990年12月,对市区和市辖县(市)、区各类房产(部队营房除外)进行全面登记。 全市实际登记112873件,建筑面积4401.07万平方米;发放房屋产权证102702件,总建筑面积3811.65万平方米。 截至1990年底, 青岛市市内五区实有房屋建筑面积3304.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1633.49万平方米。 直管公房建筑面积878.3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22.91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6平方米。
青岛建置后,建总兵府,俗称老衙门,修筑军营、炮台,青岛湾建栈桥码头。此后,青岛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市镇。1897年,青岛口已有商店、作坊71家。 德国侵占时期,德国胶澳当局严禁青岛地区民间土地交易活动,大肆收买民间土地及房屋,以备城市建设和军事设施之需。1900年德国殖民当局制定了青岛第一个城市规划。规划市区选址于青岛西南海岸与山丘之间较平坦的地段,正对胶州湾入口之处。市区道路基本为方格网布局。规划在区域上分为内外两界,外界为李村,内界为青岛,而青岛又划为欧洲人与华人两个区域,欧洲人居住区起自西斐迭里大街 (今中山路南端) ,北候汉娄阿街(今德县路)一线,由此顺溯小北山岭过信号山至青岛山,再由此相沿各山岭,至会前东山以至海沿止,这一区被称为青岛区。青岛区以北通过隔离地段(今黄岛路、平度路一带)为华人居住与商业区,被称为大鲍岛区,即今四方路与沧口路之间、芝罘路与中山路北段之间围成的区域。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侵占青岛。他们立即宣布青岛对日本本土居民开放,将青岛的土地以低于德国侵占时期数倍的地价卖给日本移民,土地地价税由德国侵占时期的6%降至2%,取消土地增值税。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日本仍掌握着青岛的经济和政治控制权。日本侨民占有和承租青岛大片土地,青岛的城市建设难以顺利开展,在此期间的工业建筑仅完成了前时期已开工的四方发电厂工程,而民用建筑多在原市街进行。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城市布局以台东西侧工厂地一带为市中心,除行政区外,全市分为港埠区、工业区、大商业区和住宅区。湛山、浮山一带为特种住宅区,荣成路东为甲种住宅区,齐东路、莱芜路等处为乙种住宅区,其他为丙种住宅区。新辟齐东路、大学路间,登州路、西山路间及台东镇东南为住宅区。另设有园林区。市区全部面积(道路及山林地带在内)约为3500万平方米。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1939年编制《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和《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在《地方计划》中城市性质为华北门户、水陆空交通要道、华北军事基地、工业基地和观光地,其规划的基本构想是将德国侵占时期的单核心带形城市发展为组团式多核心的带形城市。这时期青岛的建筑活动多为日本军事服务。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社会经济陷入空前危机,经济萧条,城市建设处于瘫痪状态。 青岛解放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青岛市集中有限财力进行重点建设,主要是住宅和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建筑。先后在台西和延安路、太平镇、小阳一路等地建成新的住宅小区。 住宅建筑以二、三层为主,也有部分四层楼房和平房。1955年至1956年上半年, 还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建筑44万平方米简易平房住宅。至1957年,住宅竣工85.1万平方米。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经济调整时期,城市建设继续有所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建设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规划建筑才又重新进入一个繁荣和大发展的时期。 1984年1月5日,国务院批准实施1978年开始重新编制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市区及四县县城、小城镇、风景区。城市性质确定为: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城市。 1985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6332万元。住宅建筑执行统一规划、分片开辟住宅小区与加强旧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 投资94169万元, 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3.8%,为前30年住宅投资总和的5倍多,建成住宅建筑面积626.3万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建住宅89.5万平方米, 为前30年年平均新建住宅数的8.6倍。1986年至1990年,每年住宅竣工面积都在100万平方米以上。到1990年末,人均居住面积为6.6平方米。 2100433B
青岛地处植物南北过渡地带,为亚热带之终,温带之始。东南西三面临海,北无高山相阻,空气湿润,气候温暖,霜冻期短,为园林植物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生长环境。青岛市的园林是中国古典园林中“师法自然”和西方园林“几何式园林”两种风格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人工加自然”的独特风格。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青岛设总兵衙门,在衙门口和各兵营周围大量栽植国槐、杨树、 银杏等乔木树种, 这是近代青岛地区在建筑群周围进行绿化配置的开端。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在建码头、修道路的同时,营造青岛口及各山林。1903年,挂旗山南侧总督官邸建成,按照西方园林艺术的规范在院内修花坛,植草坪,建鱼池,是青岛市区最早的庭院绿化。 1906年1月,胶澳总督府落成,同年夏,在总督府前建成小型公共游园,这是青岛市最早的公园。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除补植被战争损毁的197.2公顷林地外, 先后增建水源涵养林6753.7公顷;经营的官林除补植13 9.1公顷外,新增加492.9公顷;新增防风沙林66.5公顷。 1922年12月10日, 北洋政府收回青岛。1923年2月,胶澳商埠督办公署下设林务局, 编练林警40名负责巡查保护林地。这期间在台东、李村、崂山开设3处苗圃;造林140公顷,修复林地道路13134平方米;完成林地测量绘图、在林地内修堤坝、蓄水池、排水沟和造桥梁等工作。整理市区原有公园,改“旭公园”为“第一公园”;在栈桥两侧、 汇泉湾北侧、太平角等地建造公园;新建云南路口的三角绿地。1929年4月,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5月22日,改第一公园为“中山公园”。当年还对中山公园进行有计划的规划和建设。小青岛进行绿化建设后允许游客乘船登岛游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侵华日军在青岛大量砍伐山林中的成材树用于战争。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期间,从1947年秋开始,因胶济铁路中断运输,市区燃料紧缺,国民党军队和市民砍树为炊屡禁不止,市区山林被砍伐一空。至1949年,郊区山林残存不足133.3公顷, 市区行道树所剩仅7000余株;公共绿地仅剩中山公园、海滨公园、市政府前游园3处,城市绿地总面积仅剩42.8公顷。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随着城市建设逐步发展起来。1954年起,在八大关疗养区内新辟3处较大的游园绿地,总面积为21989平方米。1956年,开始建设贮水山公园,山上栽植了黑松、刺槐、杨树;山下整修了荷花池,池边植垂柳等树。修成了公园的主干道, 并在道两侧栽植雪松。同年,在沧口区划地6.1万平方米辟建沧口公园。1957年,在原阳本公园的基础上建成海泊河公园。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新辟建一批街头公共绿地,使市区公共游园面积增加70832平方米。 20世纪60年代初,园林所属的11.7万平方米苗圃用于生产救灾,占当时苗圃地总数的28%。1963年,贯彻“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城市园林绿化也相应发展, 先后在河西、汇泉广场、湖岛等地建苗圃33.33万平方米。1964年,在中山公园北侧进行外地树种引种试验,引种树木30余种。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园林受到冲击。稀有、珍贵的花卉品种被毁,试验引种的外地树木相继死亡;公共绿地被占用和破坏的有10.3万平方米,专用绿地和生产绿地被占用430万平方米。 1977年,中山公园的动物园部分独立,建成有13种珍贵动物、51种一般动物的专类公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城市园林建设逐步进入恢复和蓬勃发展阶段。青岛植物园自1978年开始规划建设, 至20世纪80年代末,有各类树木600余种,草本植物400余种。 1984年3月, 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封山植树建园的通告》,决定对市区内观海山、观象山、信号山、青岛山、太平山、贮水山、嘉定山、北岭山、楼山、烟墩山等10处山头实施10个山头公园的建设。国家投资1382.5万元,封山育林建园。经过3年的努力, 建成公园总面积约197.76万平方米。共植树36.6万株,其中乔木为16.7万株,灌木为19.9万株,栽植绿篱5914.9米,播花、草种251千克,植草坪2.7万平方米, 绿化景区28处,总投资296.9万元。共建工程200项,其中园林工程114项,补充工程86项;亭、台、阁25处,长廊、花架12处,景墙、壁画14处,雕塑、纪念碑及小景40处,人工湖、喷泉、小桥8处,各类游艺室9处,动物笼舍4处和部分石墙、台阶、石桌、石凳。使市区公园由原来的6处增加至16处,绿化面积由1983年底的216万平方米增加至426.7万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由1.84平方米增至3.6平方米。 1986年以后,市内各区城市绿化中的公共绿地、游园、街心花坛、道路绿化带的建设发展较快。至1990年,公共游园绿地由1986年的143处增至459处,增长了2.21倍;公共绿地面积由1986年的356.48万平方米增至450.84万平方米,增长了26.5%。城市街道绿化中的行道树由过去的单一树种、单一形式、单行栽植发展为乔木、灌木结合,多树种、多行列结合的形式。 在园林事业发展的同时,园林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职工队伍的专业技术素质不断提高。青岛解放初期,农林事务所共有职工70人,其中技术员3人、助理技术员2人。 至1990年底,市园林局直属单位共有职工1977人,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7人,中级工程技术人员24人, 初级工程技术人员202人。由于“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促进,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培养了自己的绿化专业队伍。青岛市园林科研工作也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先后取得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了国家、省、市级科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