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简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简介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2100433B

查看详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代表

  • AC1612
  • ABELL
  • 13%
  • 大连贝拉国际会议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代表

  • 系列:专业会议系统系列;型号:ZY-H201D;
  • JIAST
  • 13%
  • 重庆联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代表

  • 系列:专业会议系统系列;型号:ZY-H202D;
  • JIAST
  • 13%
  • 重庆联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代表

  • 系列:专业会议系统系列;型号:ZY-H301D;
  • JIAST
  • 13%
  • 重庆联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代表

  • HCS-3632D
  • 台电
  • 13%
  •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中华桔梗

  • 苗高:25-30 冠幅:20-25
  • 梅州市2019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中华桔梗

  • 苗高:25-30 冠幅:20-25
  • 梅州市202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中华桔梗

  • 苗高:25-30 冠幅:20-25
  • 梅州市202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中华桔梗

  • 苗高:25-30 冠幅:20-25
  • 梅州市202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中华桔梗

  • 苗高:25-30 冠幅:20-25
  • 梅州市2019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义务权利主题墙

  • 13220×2700
  • 1m²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12-17
查看价格

红色水晶字(人民代表代表人民)

  • 130mm高,5mm厚
  • 10个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9-28
查看价格

造福人民,依靠人民

  • 2×4m
  • 1套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2-01
查看价格

国人民塑壳断路器

  • RDM10-400/3300
  • 1个
  • 1
  • 中国人民电器集团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6-03-09
查看价格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人民广告牌5.55×1.9m

  • 15mm雪弗板UV印刷+贴背胶
  • 10.55m²
  • 2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7-24
查看价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简介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简介文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格式:pdf

大小:5KB

页数: 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内容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本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查看详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政策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本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查看详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四十六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