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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运用性和处理效果。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2、强夯置换墩的深度由土质条件决定,除厚层饱和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到达较硬土层上,深度不宜超过7m。
3、墩体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片)石、碎石、矿渣等坚硬粗颗粒材料,粒径不宜大于夯锤底面积直径的0.2倍,含泥量不宜大于10%,粒径大于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30%。
4、强夯置换法的单击夯击能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2) 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5~2.0 倍;
3) 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规定值:
当单击夯击能小于400kN·m 时为50mm;当单击夯击能为4000~6000kN·m 时为l00mm;当单击夯击能大于6000kN·m 时为200mm;
4) 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5) 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
5、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根据基础形状与宽度相应布置。
6、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3 倍。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夯锤直径的1.5~2.0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1.1~1.2倍。当墩间净距较大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
7、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500mm 的压实垫层。垫层材料一般采用水稳性好的砂、砂砾、石屑、碎石土等。当与墩体材料相同时,粒径不宜大于100mm。
8、强夯置换设计时,应预估地面抬高值,并在试夯时校正。
9、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1、强夯锤质量可取 10~4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25~40kPa,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250~ 300mm。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100~200kPa。
2、施工机械宜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3、当场地表土软弱或地下水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2m。坑内或场地积水应及时排除。
4、施工前应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损坏。
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消除强夯对邻近建筑物的有害影响。
6、强夯置换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土松软时可铺设一层厚度为1.0~2.0m 的砂石施工垫层;
2) 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 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 夯击并逐击记录夯坑深度。当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时停夯,向坑内填料直至与坑顶平,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至满足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墩体的夯击。当夯点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可随时清理并在夯点周围铺垫碎石,继续施工;
6) 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7) 推平场地,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8) 铺设垫层,并分层碾压密实。
7、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l) 开夯前应检查夯锤质量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2) 在每一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3) 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每击的夯沉量。对强夯置换尚应检查置换深度。
8、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强夯置换施工中可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圆锥动力触探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
2、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可取28d。
3、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菏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 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4、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3 点; 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l%,且不少于3 点。
5、检验墩直径与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规定 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强夯置换法适用于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对变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工程。
1、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运用性和处理效果。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2、强夯置换墩的深度由土质条件决定,除厚层饱和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到达较硬土层上,深度不宜超过7m。
3、墩体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片)石、碎石、矿渣等坚硬粗颗粒材料,粒径不宜大于夯锤底面积直径的0.2倍,含泥量不宜大于10%,粒径大于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30%。
4、强夯置换法的单击夯击能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2) 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5~2.0 倍;
3) 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规定值:
当单击夯击能小于400kN·m 时为50mm;当单击夯击能为4000~6000kN·m 时为l00mm;当单击夯击能大于6000kN·m 时为200mm;
4) 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5) 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
5、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根据基础形状与宽度相应布置。
6、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3 倍。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夯锤直径的1.5~2.0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1.1~1.2倍。当墩间净距较大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
7、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500mm 的压实垫层。垫层材料一般采用水稳性好的砂、砂砾、石屑、碎石土等。当与墩体材料相同时,粒径不宜大于100mm。
8、强夯置换设计时,应预估地面抬高值,并在试夯时校正。
9、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1、强夯锤质量可取 10~4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25~40kPa,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250~ 300mm。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100~200kPa。
2、施工机械宜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3、当场地表土软弱或地下水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2m。坑内或场地积水应及时排除。
4、施工前应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损坏。
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消除强夯对邻近建筑物的有害影响。
6、强夯置换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土松软时可铺设一层厚度为1.0~2.0m 的砂石施工垫层;
2) 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 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 夯击并逐击记录夯坑深度。当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时停夯,向坑内填料直至与坑顶平,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至满足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墩体的夯击。当夯点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可随时清理并在夯点周围铺垫碎石,继续施工;
6) 按由内而外,隔行跳打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7) 推平场地,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8) 铺设垫层,并分层碾压密实。
7、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l) 开夯前应检查夯锤质量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2) 在每一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3) 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每击的夯沉量。对强夯置换尚应检查置换深度。
8、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强夯置换施工中可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圆锥动力触探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
2、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可取28d。
3、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菏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 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4、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3 点; 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l%,且不少于3 点。
5、检验墩直径与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强夯是用重力对地基进行夯击,置换是把地基软弱的土质挖走,换上密度比较大的土。 这两种都是软弱地基处理的方式。 地基夯实只需要计算面积即可,然后套用土方一章中的强夯的定额子目项即可。
说白了吧:强夯只能是简单的用重锤自一定高度下落夯击土层,提高场地的承载力。强夯置换是因为地基太软了,重锤击打,配用性能较好的填料强行挤入地基,把现在的地基土置换掉还有一个简单的类比说明,就是强夯置换法...
在进行施工之前一定要查看一下在施工的场地下面有什么东西,如果是非常特别需要保护的东西的话,要在附近表明防止会对这种物体造成比较大的伤害。甚至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对进行一些比较必要的措施。
强夯置换+半置换方法地基处理效果分析
以中国石油云南1 000万t/a炼油工程地基处理实践为例,介绍了强夯置换+半置换双层地基处理方法的施工过程,采用重型动力触探和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检测了底层、顶层强夯半置换的效果;另外还采用复合地基和夯墩静载试验方法,对顶层强夯半置换处理效果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场地底层、顶层经强夯置换后,有效加固深度、地基承载力和压缩模量满足设计要求;依托工程地质条件下底层6 000 kN·m和顶层8 000、10 000 kN·m强夯能级有效加固深度分别不小于4、6.7、8m;顶层强夯半置换有效加固深度大于底层强夯置换顶面,实现了加固深度的连续,克服了单层处理达到相等有效加固深度需更高能级的缺陷.
工程实践中,强夯置换法用于处理含水量过高的黏性土填土和厚度不大的淤泥、淤泥质土地基,都有大量的成功经验。能够克服挖土换土不能太深(一般深度3m)粉喷桩不能太浅(一般为大于6m)的局限性,且有成本低、工期短的特点。因此,用于处理黄河冲积平原浅层(小于6m)的软基。
强夯置换分为:①单点夯击置换形成独立的墩置换体形式;②足够间距的群点置换,形成有序排列的群墩复合地基的置换形式;③密集布置的群点夯击,形成整体置换的形式等三类。单点夯击的置换体深度一般为5~7m,最深者8.5m;整体式置换的深度,一般不会超过单点夯击置换的深度,在淤泥中挤淤置换的深度一般为6m,最深10m(采用特殊工艺)。
什么是强夯置换法?
强夯置换法:在强夯形成的夯坑内回填块石、碎石等粗颗粒材料,然后用夯锤夯击,重复此规程连续施工,形成一个墩体,称为强夯置换墩。
强夯置换法的规划内容与强夯法根本一样,也包含:起重设备和夯锤的断定、夯击规模和夯击点安置、夯击击数和夯击遍数、间歇时刻和现场测验等。
强夯置换墩的深度由土质条件决议,除厚层饱满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抵达较硬土层上。深度不宜超越7m。墩体资料可采用级配杰出的块石、碎石、矿渣、修建废物等坚固粗颗粒资料,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越全重的30%。强夯置换法是采用在夯坑内回填块石、碎石等粗颗粒资料,用夯锤夯击构成接连的强夯置换墩。具有加固效果显著、施工工期短和施工费用低一级长处。
当时,使用强夯置换法处理的工程规模极为广泛,有工业与民用修建、库房、油罐、储仓、公路和铁路路基、飞机场跑道及码头号。总归,强夯法在某种程度上比机械的、化学的和其它力学的加固办法更为广泛和有用。
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100~200kPa。夯点的夯击次数应经过现场试夯断定,且应一起满意下列条件:
1、墩底穿透脆弱土层,且到达规划墩长;
2、累计夯沉量为规划墩长的1.5~2.0倍;
3、最终两击的均匀夯沉量应满意强夯法的规则。
墩距离应根据荷载巨细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合座安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3倍。对独立根底或条形根底可取夯锤直径的1.5~2.0倍。墩的核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1.1~1.2倍。
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500mm的压实垫层,垫层资料可与墩体一样,粒径不宜大于100mm。 断定软粘性土中强夯置换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只思考墩体,不思考墩间土的效果,其承载力应经过现场单墩载荷实验断定,对饱满粉土地基可按复合地基思考,其承载力可经过现场单墩复合地基载荷实验断定。
文章来源:www.htjic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