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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9日
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秦岭北麓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市委的任务分工,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针对秦岭生态环境现状,按照维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综合治理要求,实施积极的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并增强秦岭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划定生态红线,严格红线管理,生态红线范围内实施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
(二)因地制宜原则。
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域,按照区域功能,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自然环境,区域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确定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
(三)可行性原则。
在实施生态修复时,应有一定的物力、人力和财力保证,合理统筹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管护,最大限度降低治理成本;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实施的技术措施在实践操作中具有可行性。
(四)自然修复和人为措施相结合原则。
生态修复应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保留原有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采取人工修复措施,促进自然修复。
(五)“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生态修复监管职责。
三、主要任务
(一)秦岭植被生态修复。
以秦岭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为目标,采取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灌木林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大秦岭北麓直面陡坡与破碎山体生态修复力度,提升森林质量,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农林委,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水源涵养林建设。
对秦岭北麓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饮用水源地上游、取水口及淤塞区域周边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大水源地及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调节径流,抑制洪涝灾害的作用,确保城市水源持续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农林委,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水土流失治理。
以浅山区、黄土台塬区水土流失治理为目标,采取小流域治理、人工造林等措施,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
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为目标,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采取排险、固坡、加筑挡墙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人工措施,创造良好立地条件,选择地方优势乔灌木和地被植物,建立稳定的植物群落。(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水生态修复。
以河流生态恢复为目标,在维持河流自然形态的基础上,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对河道实施生态化修复,按照整改方案,有序退出禁止开发区内的中小水电站,营造沿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修复河流及沿岸生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环境污染治理。
以秦岭生态保护区污染治理为目标,开展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使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秦岭绿道规划及建设。
统筹考虑秦岭周边区域环境提升,围绕国家公园建设目标,做到“大有协调、小有特色”,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串珠成线、以线带面,打造以自然郊野景观为主的生态绿道,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秦岭办,责任单位: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其他生态修复工作。
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导策划,自行组织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责任单位: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工作步骤
(一)落实任务分工(2018年12月30日前)。
市秦岭办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讨论秦岭北麓生态修复主要工作内容,落实任务分工,由各牵头单位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二)规划编制(2019年1月30日前)。
市秦岭办牵头委托资质单位根据各牵头单位上报的生态修复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秦岭北麓生态修复总体实施方案,落实建设项目内容、建设地点、阶段目标、资金预算、资金来源等。
(三)规划评审与审批(2019年6月30日前)。
市秦岭办牵头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秦岭北麓生态修复总体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
(四)组织实施。
各部门、沿山区县和高新区依据总体方案,按照年度任务组织项目施工,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管。
(五)项目验收。
市秦岭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年度任务计划进行验收。
(六)后期管护。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生态修复的后期维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秦岭办牵头,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按职责分工制定生态修复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科学编制规划。
坚持规划引领,各部门、各区县、高新区要加强沟通,全面了解生态修复的各方面内容,全方位制定生态修复规划,强化生态红线管控措施,科学制定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指标,把生态修复措施与生态管控手段紧密结合,确保生态修复实效。
(三)加大投入力度。
争取中省资金支持,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市财政局整合现有相关资金,设立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秦岭生态修复。调整优化财政支出,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激励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四)强化任务考核。
建立对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部门的生态修复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各区县及高新区年度任务纳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体系进行考核。2100433B
需要看具体内容了,比如有一些截污纳管的项目就属于新建工程项目,比如有一些其它的植被恢复、生态链构建等等就不能算新建工程项目了。要区分具体项目内容的。
生态治理法:水生态技术就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将已经退化或损坏的水体生态系统恢复、修复、并成百上千倍的强化其纳污能力,使水体保持长久清澈与稳定。水生态技术是以立足长远的循环经济,打造长治久安的生物食物链体...
规定今天买进不得卖出的!你的继续持有吧!600217 *ST秦岭 短线维持强势格局不变;股价已露拉升态势,中线强势特征明显,逢低分批吸纳。
禹州市全面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日前,禹州市全面启动废弃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约3000亩废弃矿点(坑)生态修复任务。禹州市矿产资源丰富,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分布点多面广,为彻底解决矿山地质环境突出问题,该市制定印发《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建立废弃矿点(坑)生态修复工作台账,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同责任机制,根据现有山体风貌,结合土质条件,本着宜草则草、宜树
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教育管理,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培养新 型农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 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孟办发〔 2011〕125号)要求,结合 景信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总 体要求,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进一步改 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功能,提升培训能力,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开展农 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 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
2021年9月,《北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2035年)》日前开始公示,听取公众意见。
高政发〔2021〕4号
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邑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高邑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邑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高邑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 作 方 案
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我县完成两个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两个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发放10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任务、一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一)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
1、高邑县光武路北桃园片区(金悦华府)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征收房屋89户,占地49.8亩,建设350套安置住房,项目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已完成开工任务。
2、高邑县物资局家属院(景郦.博仕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征收房屋36户,占地56亩,建设90套安置住房,目前正在进行征收工作,6月份开工建设。
2021年,我县完成发放10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任务,自一季度开始至四季度累计发放100户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
(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高邑县凤城一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位于千秋路185号,建成于2000年,共占地21810平方米,现有楼栋7栋(共28个单元),建筑面积39326平方米,居民270户。改造内容: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甬道、围墙等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道路、供热、弱电、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总投资1036.59万元。该项目在3月中旬挂网招标,4月上旬开工建设,8月底竣工验收。
1、县审批局负责立项工作,要求3月底完成。
2、县征收办负责拟定征收方案,要求4月中旬报政府出台正式文件。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收储、出让及回迁房用地手续工作。
4、县征收办、各项目单位负责征收补偿及回迁房建设工作。
5、凡涉及部门积极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打开快速通道。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组织考核等工作;县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详见附件3),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高邑镇政府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县政府负总责、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住建局和高邑镇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宣传、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改造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深入挖掘优秀项目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激发群众改造热情,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分工
3、县老旧小区改造专班名单
附件1
高邑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宏锋 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杨东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志乔 县人大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张新杰 县政协副主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广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军克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朱文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文恋 县教育局局长
姜新杰 县民政局局长
李东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占立 县文旅局局长
李驻军 县卫建局局长
刘义献 县公安局副局长
牛永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光 县消防救援大队
武海涛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永华 高邑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新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牛永杰、李永华担任。
附件2
高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高邑镇政府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物业用房、环境等改造指导,负责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设施、燃气设施、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小区违建拆除、加装电梯指导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投资管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便利店、便民市场、家政保洁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幼儿园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养老(助餐)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指导,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持,制定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显著地区激励政策,会同县税务局负责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国有企事业单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指导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用地及规划许可指导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指导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文化休闲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体育健身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托育服务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改造协调、指导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大修、改造、更新及电梯安装指导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直公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指导工作。
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指导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指导工作。
县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移动通信设施改造指导工作。
县邮政管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国网高邑县供电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架空线规整(入地)、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供电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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