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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历史机遇期,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切实转变我市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措施、法规规章、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二)主要目标

1.2018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比重力争达到20%,2019年度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比重提高到42%,到“十三五”期末(2020年),年度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比重提高到5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及县(市)区政府所在地2019年和2020年均要达到100%。

2.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10%,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6万平方米。

3.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十三五”期末,在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4.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新型保温墙体材料、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等绿色产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住宅小区以及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市各县(市)区要结合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差异和建筑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3.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研究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抓好新建建筑管理

1.积极推进绿色规划。市、县(市)及乡镇政府依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遵循绿色生态发展原则,优化空间布局,将绿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生态环保指标体系纳入总体规划,加强规划管控。编制城市、镇详细规划时,在建筑总体布局、建筑朝向、绿地设置等内容中充分考虑绿色建筑评价指标。自2019年起,县级以上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面积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法定城乡规划,并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

2.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自2019年起,政府投资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完成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年度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逐年提高绿色建筑面积比例,确保完成年度绿色建筑目标。政府投资建筑和公共建筑率先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等节能建材。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新建工业建筑、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预算和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我市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

(二)积极促进建筑能效提升

1.加快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探索提高我市建筑能效的手段和方法,研究适合我市经济技术状况的能效提升途径,从门窗、屋面等重点部位节能提升入手,推进执行居住建筑高于65%节能设计标准。不断提升节能理念,推动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新型保温墙体材料等节能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广泛应用。积极拓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逐步扩大示范面积,形成示范效应。

2.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财政支持、企业参与、产权单位分担、业主适当承担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断改善室内居住热环境。鼓励老旧居住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改造。

3.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供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各地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研究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

(三)科学实施清洁供暖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燃煤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提高燃煤热源清洁化比例。积极推广多种方式清洁供暖,促进供暖方式清洁化、多元化发展,发展煤改电、煤改油、煤改气等供暖方式。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工业、生活污水等余热资源,建设高效采集、输送、利用的供暖体系。在气源落实的区域,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天然气供暖。在电力充足的区域,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可采用电供暖。

(四)全面提高热网系统效率

加大老旧一、二级管网、换热站及室内取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大型供热系统,应具备联网运行条件,确保事故时互相保障。积极推广热源优化、热网自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衡改造、无人值守热力站等节能技术措施。利用供热大数据和热力云平台以及“互联网 智慧热力”等先进技术,通过增设必备的调节控制设备和热计量装置等,推动供热企业加快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实现从热源、一级网、热力站、二级网到用户端全系统的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五)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

各级规划、住建、农业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和管理,指导农民建房合理测量和放线,编制农村住宅节能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节能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墙体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切实推进生物质利用,合理发展沼气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六)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机制。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行惩罚性价格。公共建筑业主和所有权人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试点。逐步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各县(市)区应对新建、改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选取经国家和省级认定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研究落实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

(七)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优先支持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支持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搭建研企合作平台,研发促进节能门窗等关键部件技术指标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高效空调、热泵、雨水收集、规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的低辐射镀膜玻璃、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

(八)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市质监局、住建局、工信委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引导规范市场消费。大力支持新型保温材料、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保温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等建材产业的发展。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配合省住建厅组织编制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目录,引导工程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优先使用纳入推广目录的绿色建材和节能产品。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

(九)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加快完善装配式技术标准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大力发展本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企业,积极引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探索农村装配式住房建设。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商业人口密集区域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新建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培育装配式龙头企业和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龙头企业。

(十)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各地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各级政府以及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四层及以上楼房建筑,除涉及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的,要按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一)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生者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等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建筑废弃物利用技术、装备和示范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要研究制定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支持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发展,因地制宜建立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

市住建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保局、质监局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绿色建筑工作,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市发改委、住建局要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住建局要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高耗能建筑行为。

(二)加大政策扶持

市财政局要加大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力度。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探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出让、租赁和划拨方面的激励措施和办法。住建部门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相关企业,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对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前提下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鼓励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材料,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规划容积率奖励等措施。

(三)严格监督管理

规划主管部门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建设用地出让、划拨过程中严格落实规划条件,并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发改部门要将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范围。住建部门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加强设计与审查管理,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时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按图施工;竣工验收时要将绿色建筑项目纳入验收范围,未按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四)强化能力建设

市住建局、质监局等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构建比较完善的、能够满足绿色建筑建造和使用管理的设计、施工、检测和运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科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推行第三方评价,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和引导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前期咨询、后期检测等各方面的专业服务。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开展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绿色建筑技术、产品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人才队伍。

(五)开展宣传推广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等,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节能技术推介活动,宣传纳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企业、高效节能产品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产品的认知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住建局、发改委要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绿色建筑实施工作。本方案确定的各部门分工在机构改革后,由承接该职能的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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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齐政办规〔201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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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前,齐齐哈尔市政府发布《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2019年度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比重提高到42%,到“十三五”期末(2020年),年度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比重提高到5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及县(市)区政府所在地2019年和2020年均要达到100%。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6万平方米。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新型保温墙体材料、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等绿色产业发展。

《方案》规定,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研究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避免盲目高投入和资源消耗。自2019年起,政府投资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完成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的年度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逐年提高绿色建筑面积比例,确保完成年度绿色建筑目标。政府投资建筑和公共建筑率先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高效节能门窗等节能建材。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新建工业建筑、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规定,规划主管部门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建设用地出让、划拨过程中严格落实规划条件,并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发改部门要将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范围。住建部门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加强设计与审查管理,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时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按图施工;竣工验收时要将绿色建筑项目纳入验收范围,未按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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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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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文献

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简介

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率先”总目标和转型升级总战略,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绿色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政策体系,从整体上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以绿色生态城区为重点,以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为突破,鼓励其他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调动全社会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三)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逐步由政府引导向市场需求拉动转变,加快实现绿色建筑应用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到2020年,城区6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创建2个以上绿色生态新区。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65%的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率均达到10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应用面积350万平方米。建立并完善绿色建筑建设与评价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监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

四、工作重点

(一)推动绿色建筑全面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引导其他类型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二)开展绿色生态新区建设。根据城市新区的功能和特点,统筹考虑确定新区环境、用地、能耗、可再生能源等建设和发展指标。以构建发展绿色交通、推广绿色建筑、建设绿色生态系统等为重点任务,推动城市新区绿色生态建设。重点推动云龙示范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带动其他新区的发展,实现绿色建筑的集中连片推广。

(三)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建立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专项巡查制度,加强建筑节能稽查和执法。抓好工程设计和施工环节监管,实行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专项验收备案制度,形成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模式,提高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水平,推动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50%逐步过渡到65%。

(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 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医院、学校、商场、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

2. 创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依据能耗级别和实际情况制定改造计划,分批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研究编制适宜株洲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要点,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内容纳入到旧城提质改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

(五)推进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将建筑能耗数据上传至株洲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上传能耗数据。制定各类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并积极开展能耗统计、能耗审计、能耗公示、超定额加价、能效测评等工作。

(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鼓励新建及改(扩)建住宅、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探索绿色新区、湘江沿岸水源热泵能源基站及分布式能源基站建设模式,为辐射区域内建筑供热、供冷及生活热水。城乡道路、广场、学校、政府机关、居住小区等公共区域,可优先采用太阳能风能互补照明系统。

(七)推广绿色建材和其他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大力发展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页岩多孔砌块、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化规模发展,组织开展住宅产业化示范。加强绿色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

(八)扩大被动式节能房示范效应。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被动式节能房专项扶持政策,积极推动被动式节能技术在公共建筑的应用,形成夏热冬冷地区被动式节能房可复制的推广经验。

(九)全面普及绿色施工。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推广绿色施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制定绿色施工评价技术指标,组织绿色施工标准规范培训。加强对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及绿色施工方案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发改、规划、国土、财政、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含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下同)签订绿色建筑责任书,下达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制定考核机制,把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每年适当安排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绿色新区、被动式节能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推广及科技创新等工作。

(三)出台激励政策。

1. 制定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办法。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对因绿色建筑技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核算。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 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设项目,在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部分资金奖励建设单位或消费者。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市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 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设项目,进入审批绿色通道。

4. 将实施绿色建筑技术作为“鲁班奖”、“芙蓉奖”、“湖南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的前置条件。

(四)明确部门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和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管理规定。对于应当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

市发改委:在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落实绿色建筑指标的要求及投资估算。

市规划局:在组织编制城市规划或规划修编时应充分考虑土地、能源、水及其他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将绿色建筑理念纳入各层次城市规划中。对于应当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其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

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时,对市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中已明确有绿色建筑指标和要求的,应将相关指标要求列入土地供应方案,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载明。

市财政局:应充分考虑我市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在报经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适当安排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并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

市房产局:负责绿色建筑运营阶段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要求纳入棚户区改造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本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绿色建筑推广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

1. 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管理,建立包含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在内的监管制度,确保绿色建筑标准的落实。

2. 加强运营管理。绿色建筑竣工后,要加强对建筑运行维护的管理,建设、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与绿色建筑相对应的节能、节水等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科学、合理、低耗的运行。

3. 强化标识管理。出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组织全市绿色建筑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阶段和运营阶段的标识评价。

4. 严格责任追究。设计单位编制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应真实、准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进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专项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标准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强化技术支撑。研究完善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评价到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建立绿色建筑技术支撑服务平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进行绿色建筑各环节关键技术的研究,扶持引导绿色建筑勘查、设计、施工、检测、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绿色建筑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提升株洲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七)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大绿色建筑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培养自觉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人们关注建筑资源、能源的消耗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定期组织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产品应用等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满足绿色建筑发展需要。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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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据造价通工程造价信息网了获悉,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出台了《贵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下面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贵阳市将在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房等建设项目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将棚户区改造、20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小区项目纳入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管理范围。

根据《方案》,今年底,贵阳市将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72万平方米,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市区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以上。此外,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阶段100%达到节能标准,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含园区及企业自建)等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棚户区改造、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要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在严格绿色建筑审批流程上,贵阳市将加强各部门的联动审批、监管,逐步推进绿色建筑全面执行。市、区(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依法做好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环评、施工图审查等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将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已建设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在打造绿色低碳小城镇方面,今年底该市省、市级示范小城镇将基本达到绿色低碳示范镇标准。

在开展城镇建筑节能方面,贵阳将大力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等绿色建材应用。积极推广引导装饰装修企业与开发企业联合,实现装修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借此节约材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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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附件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十二五”任务分解表

“十二五”主要任务

1.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2.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3.大力推广

可再生能源

4.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5.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福建省“十二五”考核目标

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

绿色建筑面积达1000万m

2015年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20%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新增3000万m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5万m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万m

建立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制度

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分解任务

福州

100%

200万m

30%

800万m

10万m

不要求

厦门

100%

200万m

30%

600万m

20万m

不要求

漳州

100%

100万m

20%

200万m

5万m

不要求

泉州

100%

100万m

30%

500万m

5万m

不要求

三明

100%

50万m

20%

200万m

5万m

10

莆田

100%

100万m

20%

100万m

5万m

不要求

南平

100%

100万m

20%

100万m

5万m

10

龙岩

100%

100万m

20%

200万m

5万m

不要求

宁德

100%

35万m

20%

100万m

5万m

10

平潭

100%

100万m

20%

200万m

不要求

不要求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附件2

绿色建筑行动百项重点示范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市

规模及计划投资

进度安排

主要示范内容

一、绿色住宅小区(20项)

1

建发北湖苑(福州)

福州

建筑面积42.52万㎡,投资34亿元

2011年4月开工

2014年竣工

二星级绿色建筑

2

福州万科金域花园(1、2号楼)

福州

建筑面积17.38万㎡,投资4.8亿元

2012年开工

2015年7月竣工

三星级绿色建筑

3

厦门建发·中央湾区E28地块

厦门

建筑面积18.36万㎡,投资10亿元

2011年8月开工

2013年12月竣工

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4

厦门建发·中央湾区E30地块

厦门

建筑面积13.82万㎡,投资7.4亿元

2012年10月开工

2015年1月竣工

二星级绿色建筑

5

厦门海沧万科城

厦门

建筑面积51.8万㎡,投资43亿元

一期2015年12月底竣工

1#楼三星级绿色建筑,其余按

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6

厦门万科广场06#地块

厦门

建筑面积29.05万㎡,投资15亿元

一期2015年12月底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7

厦门海沧生态花园住宅工程

厦门

建筑面积35.8万㎡ ,投资25亿元

2013年4月开工

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8

泉州中节能·美景家园

泉州

建筑面积14.25万㎡,投资4.5亿元

2012年10月开工

2014年9月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9

中化泉州石化泉州生活区项目

泉州

建筑面积29.85万㎡,投资18.5亿元

2013年12月开工

2015年12月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0

泉州津汇红树湾区A区

泉州

建筑面积13万㎡,投资 6亿元

2013年开工

2015年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1

云霄建发半山御府

漳州

建筑面积16.1万㎡,投资10亿元

2013年1月开工

2014年9月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2

莆田万科城项目C地块

莆田

建筑面积18万㎡,投资4.5亿元

2013年底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3

龙岩万达广场

龙岩

建筑面积40万㎡

2013年7月开工

2014年5月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4

龙岩建发·龙郡

龙岩

建筑面积12.14万㎡,投资4.2亿元

2013年5月开工

2014年11月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5

三明碧桂园

三明

建筑面积113.9万㎡,投资30亿元

2013年底开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6

三明水舞半山郡

三明

建筑面积42万㎡,投资14亿元

2014年一季度开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7

霞浦正阳首府

宁德

建筑面积13万㎡,投资6亿元

2013年10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8

武夷新区南林统建房

南平

建筑面积11万㎡,投资5亿元

2013年1月开工

2014年3月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9

武夷新区赤岸统建房

南平

建筑面积43万㎡,投资12亿元

2013年1月开工

2014年3月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20

平潭竹园安置小区

平潭

建筑面积13万㎡,投资4.1亿元

2012年9月开工

2014年10月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二、绿色保障性住房(8项)

21

福州首山丽景一期

福州

建筑面积37.85万㎡,投资15亿

2011年开工

2014年底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22

福州鹭岭新苑

福州

建筑面积16.9万㎡,投资10亿元

2014年开工

2015年底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23

福州葛屿新苑

福州

建筑面积15.94万㎡,投资9.24亿元

2014年开工

2015年底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24

厦门洋唐居住区A09地块

厦门

建筑面积24.38万㎡,投资9.7亿元

2011年开工

2016年竣工

二星级绿色建筑

25

厦门洋唐居住区A11地块

厦门

建筑面积16.04万㎡,投资6.3亿元

2012年9月开工

2015年9月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26

厦门洋唐居住区B13地块

厦门

建筑面积10.9㎡,投资4.3亿元

2013年7月开工

2016年7月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27

厦门滨海公寓

厦门

建筑面积26.23万㎡,投资10.3亿元

2011年开工

2015年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28

厦门后溪花园

厦门

建筑面积12.13万㎡,投资5.86亿元

2011年开工

2015年竣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三、绿色大型公共建筑(15项)

29

兴业银行大厦

省属

建筑面积12.5万㎡,投资10.6亿元

2013年开工

2016年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0

神福商务中心

央企

建筑面积12.5万㎡,投资11.3亿元

2014年2月开工

2016年12月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1

福建省科技馆(新馆)

省属

建筑面积9万㎡,投资9亿元

2013年开工

2015年竣工

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综合业务用房(一期)

省直

建筑面积2.87万㎡,投资1.15亿元

2014年竣工

二星级绿色建筑

33

福州三中教学办公综合楼

福州

建筑面积2.2万㎡,投资0.9亿元

2014年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4

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楼

福州

建筑面积32万㎡,投资17.2亿元

2011年5月开工

2013年底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5

福州海峡图书馆

福州

建筑面积5.8万㎡,投资4亿元

2013年开工

2014年12月竣工

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6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意设计产业楼

福州

建筑面积4.1万㎡,投资2亿元

2012年7月开工

2014年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7

福州永福设计研发中心

福州

建筑面积5.8万㎡,投资2.6亿元

2011年1月开工

2013年竣工

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8

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

厦门

建筑面积60万㎡,投资55亿

2012年12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

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39

厦门集美万达广场

厦门

建筑面积15.62万㎡,投资15亿元

2011年12月开工

2013年5月竣工

一星级绿色建筑

40

中化泉州石化总部大楼

泉州

建筑面积11.55万㎡,投资12.5亿元

2013年12月开工2015年12月竣工

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41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总部经济大楼(漳州)

漳州

建筑面积3.76万 ㎡,投资3亿元

2012年10月开工2014年8月竣工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

42

三明金融商务中心

三明

建筑面积13万㎡,投资10亿元

2014年上半年开工

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43

平潭海洋大学

平潭

建筑面积30万㎡

2014年上半年开工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分工程按一星或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四、绿色生态城区(6项)

44

福州海峡奥体片区

福州

生态城区规划11.48平方公里

2013年开工

绿色建筑规模化应用,低碳、绿色生态城区

45

厦门翔安新城

厦门

建筑面积200万㎡,投资96亿

2012年开工

绿色建筑规模化应用,低碳示范城区

46

漳州碧湖生态园

漳州

总用地4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350万㎡,投资350亿元

2010年开工

绿色建筑规模化应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

47

三明贵溪洋新区

三明

总建筑面积230万㎡,投资100亿元

2013年底开工

绿色建筑规模化应用,绿色、低碳城区示范

48

武夷新区绿色生态城区

南平

总建筑面积249万㎡,投资55亿元

2013年开工

绿色建筑规模化应用,绿色、生态、低碳城区示范

49

平潭金井湾片区

平潭

城市建设用地23.62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16万人

2010年开工

绿色建筑规模化应用,按一星、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项)

50

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节能综合改造项目

福州

建筑面积3.87万㎡,投资456.7万元

2013年开工

2014年竣工

空调节能、照明节能、玻璃节能、节水设备、智能控制等综合改造

51

福州市体育馆修缮改造工程

福州

建筑面积1.49万㎡,投资2304万元

2013年开工

2014年竣工

场地照明、空调系统等改造,室内外装修改造

52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福州

建筑面积2.01万㎡,投资200万元

2013年5月开工

2013年底竣工

运用新型高效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泵及冷却塔风机变频调速改造,提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能效

53

厦门建设大厦节能改造

厦门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面积2.69万㎡,项目金额118万元

2014年竣工

空调冷凝水回用、水泵变频节能及更换冷水机组、电梯能量回馈装置节能、照明系统节能、完善能量计费系统及外围护系统、能源管理系统

54

厦门会展三期空调模糊控制系统

厦门

改造面积11.47㎡,投资162万元元

2014年竣工

空调系统模糊控制,总体节能率达到20%

55

三元区沿街立面改造

三明

建筑面积6万㎡,投资2000万元

2014年竣工

门、窗节能改造

56

南平市住建局办公楼窗改节能改造项目

南平

建筑面积0.5万㎡,窗面积0.1万㎡,投资50万元

2013年9月开工

2014年3月竣工

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节能率>20%

57

漳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漳州

建筑面积0.59万㎡,总投资3750万元

2012年9月开工

2014年3月竣工

一星级绿色建筑改造

58

福建农林大学节约型校园建设

省直

投资1794.48万元

2013年底完成

节能综合改造和节能监管平台

建设

59

福建工程学院节约型校园建设

省属

投资400万元

2013年底完成

节能监管平台建设

六、路灯节能改造(10项)

60

安溪县城区路灯LED改造

泉州

改造道路长度140公里,2.1万盏路灯LED改造,投资3亿元

2012年10月开工2014年竣工

路灯LED改造

61

云霄县LED路灯节能改造

漳州

改造道路长度87公里,投资2160万元

2012年5月开工

2015年9月竣工

路灯LED改造

62

漳州市常山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

漳州

改造道路长度26公里,投资800万元

2013年8月开工

2014年4月竣工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路灯LED

改造

63

漳浦县路灯节能改造

漳州

改造道路长度12公里,1268杆,投资2400万元

2013年底开工

2014年上半年完成

路灯LED改造

64

莆田市城厢区路灯节能改造

莆田

改造道路长度4公里,投资120万元

在建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路灯LED

改造

65

武夷山市百花路LED路灯系统改造

南平

A、改造B段共334盏,投资150万元

2013年3月

2014年1月竣工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降耗、单灯控制

66

将乐县城区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三明

府前路、滨河南北路等道路节能灯4380盏,投资3000万元

2014年开工

2015年竣工

路灯节能改造

67

福鼎市城区太姥大道、海口路等主干线改造

宁德

改造路灯1205盏,投资361.5万元

2013年11月开工

2014年11月竣工

路灯节能改造

68

周宁县桥南街税务局至三中段路灯节能改造

宁德

改造路灯573盏,投资320万元

2013年6月开工

2013年10月竣工

路灯LED改造

69

平潭西航路路灯改造

平潭

改造道路长度2.1公里,投资183万元

2013年开工

路灯LED改造

七、村镇太阳能应用(11项)

70

永安市小陶镇五一村、美坂村、镇中心小学太阳能热水应用

三明

建筑面积5.1万㎡,投资315.15万元

在建,2013年底

竣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

71

永安市曹远镇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永安市市第六医院)

三明

建筑面积5700㎡,太阳能集热面积200㎡,投资40万元

在建,2013年底

竣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

72

平潭流水小城镇商业服务中心

平潭

建筑面积5000㎡

2014年开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

73

南安市水头镇海联创业园太阳能热水应用

泉州

建筑面积17万㎡,投资7.5亿元

2012年开工

2017年竣工

太阳能热水、发电系统

74

南靖县靖城镇太阳能热水应用

漳州

安装5000户,投资2500万元

2014年开工

2015年竣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

75

漳州岩溪镇路灯节能改造(省道207线)

漳州

省道207线岩溪段18.2公里路灯节能改造,投资400万元

2014年上半年开工

路灯节能改造

76

莆田华亭镇涧口村新建小区太阳能热水应用

莆田

安装194户,建筑面积7.3万多㎡,投资100万元

2013年开工

2014年4月竣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

77

福州旗山镇森林温泉度假村

福州

建筑面积5.4万㎡,投资2亿元

2013年1月开工

2013年底竣工

太阳能热水和水源热泵系统

78

南平市大横镇葫芦丘村太阳能热水应用

南平

安装100户,投资250万元

2014年3月开工

12月竣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

79

连城县新泉镇太阳能热水应用

龙岩

安装100户,投资200万元

2014年1月开工

12月竣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

80

武平县城厢镇、武东乡、东堡镇太阳能路灯建设

龙岩

安装300盏,投资150万元

2013年开工

2014年竣工

太阳能生活供水系统用

八、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项)

81

中茵“上城美域”公租房(福州)

福州

建筑面积2.55万㎡,投资7650万元

2011年8月开工

2014年2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2

黄山新城(福州)

福州

建筑面积23.55万㎡,投资3.5亿元

2012年6月开工

2014年底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3

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福州

建筑面积9.94万㎡,投资36亿元

2011年11月开工

2014年底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4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宿舍楼1#、2#

福州

建筑面积5080㎡,投资2500万元

2013年3月开工

2014年5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5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游泳馆

厦门

建筑面积11.22万㎡,集热器总面积6000㎡,可再生能源投资900万元

2012年12月开工2013年10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6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学公寓

厦门

建筑面积11.79万㎡,集热器面积7000㎡,可再生能源投资1000万元

2012年12月开工2013年10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7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厦门

建筑面积2400㎡,集热器面积1000㎡,可再生能源投资200万元

2012年12月开工2013年10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8

厦门观海澜庭太阳能热水站项目

厦门

建筑面积5.49万㎡,集热器面积232㎡,总投资195万元

2014年底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89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学生宿舍莲苑1、2号楼

厦门

建筑面积2.1万㎡,投资7400万元,其中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工程400万元

2014年1月开工

2014年8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90

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太阳能热水系统

泉州

建筑面积8.88万㎡,太阳能集热器应用面积2552㎡,投资539.13万元

2013年9月开工

12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91

泉州锦江国际大酒店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及太阳能热水系统

泉州

建筑面积10.8万㎡,太阳能集热器应用面积470㎡,投资3600万元

2013年10月开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92

泉州市第五中学(城东学园)宿舍综合楼太阳能热水系统

泉州

建筑面积4.26万㎡,投资300万元

2013年7月安装

11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93

连城县城市可再生能源示范

龙岩

姑田卫生院建筑面积0.24万㎡,投资18万元;连城县医院4.6万㎡,投资1260万元

2013年2月开工

2014年11月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94

南平市延平区东岭村春晓商住小区一期

南平

建筑面积6.4万㎡,投资1.5亿元

2013年10月开工

2015年底竣工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95

福州振源科技大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福州

装机容量50KW,投资100万元

2013年9月开工

2013年底竣工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96

福州万象城

福州

装机容量2000KW,投资1800万元

2014年初开工

2014年底竣工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97

南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泉州

装机容量20MW,投资1.7亿元

2014年1月开工

2015年12月竣工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98

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伏建筑示范项目工程

泉州

装机容量20MW,投资2.5亿元

2014年1月开工

2015年12月竣工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99

平潭商务营运中心7#楼

平潭

建筑面积9.7万㎡,总投资6亿元

2012年5月开工

2014年底竣工

地源热泵应用

100

周宁汇丰豪景住宅小区工程

宁德

建筑面积2.98万㎡,投资5900万元

2012年12月开工

2015年4月竣工

地源热泵应用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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