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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辉局长、党总支书记、人防办主任,主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人防办全面工作。
许立基副局长,分管城乡规划报建股(村建办)、城乡建设测绘队、城建规划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
邱亮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股、住房管理股、建筑管理股、住房改革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房屋交易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造价站和散装水泥(墙改)办公室。
冯清华副局长,分管城市管理股、燃气办、城市监察大队、园林和环卫管理所、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
本《管理手册》和《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汇编》业经局务会、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全局人员要认真学好,自觉遵守,坚决执行,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行动中去。
清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住房、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打城镇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行业技术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行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三)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人民防空袭方案、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工作,适时组织军、地联合防空演习。
(四)承担推进住房改革发展和住房保障的责任,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商品房管理、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
(五)负责县城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镇村规划修编、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
(六)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秩序,指导和监督有关工程设计行为,指导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指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以及地方建设标准,负责散装水泥、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工作,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清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文电、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人事、劳资、计划生育、工青妇、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2、协助局长掌握全局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的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协调处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4、负责全县住房、规划和建设工作会议、局办公会议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局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实施情况。
5、负责车辆管理、安排使用、接待、卫生、水电等后勤管理。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管理股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住房和房地产政策法规的实施,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2、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3、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登记、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和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商品房购销纠纷。
4、指导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受理商品房预售工作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流程
窗口收件→主办人初审→房管股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批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时,须填写《清新县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一份(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持原件前来核对)。
1、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来源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3、计划部门核发的项目立项批文;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安全受监证》;
6、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报监证》;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建筑施工合同;
9、商品房项目的施工进度方案、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和装修标准等资料;
10、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11、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证明》;
12、已命名的小区或楼宇需提供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区或楼宇的命名批准书;
13、监理公司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并要总监签名;
14、A4彩色进度相;
15、附有规划部门印章的单体规划报建各层平面四置图和项目总平面图和规划红线图;
1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帐户(农行或工行)。
17、清新县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
备注
(1)若为合作建房,则需带上“合作建房协议”,且在“价目表”中写明哪些给村民,同时要村民在“价目表”背后盖上指纹并签名
(2)若有地下室,则需带上“建筑设计要点”以及“人防专项基金缴费证”
(3)价目表格式:
清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乡规划报建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
2、负责权限内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审批工作和核发相关许可证。
3、指导全县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负责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4、监督和指导全县镇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统计年报工作。
5、拟订人民防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民防空实施办法,负责人防建设基金的征收工作,协调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标、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建设工作。
6、参与“三旧”改造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日常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依法承担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附近公交:2a路;2路;3a路;3路;6路;7路;8路;12路;13路;14路;20路;26路;56路;69路;204路;605路;k3路...
惠州惠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大亚湾澳头村澳大道5号 可以乘坐市区56路公交车,全程约5.3公里~ 1、从汽车总站西站步行约420米,到达新西客站 2、乘坐52路,经过15站, 到达职校东站 3...
你好,据我所知这个地方是在:珠海市斗门区乾南中路141号,那里附近还有个公交站,你可以去看下有哪些是你需要的公交喔,这是我所了解的,希望可以帮到你吧
(一)将原区建设局承担的除指导城市公共客运职责以外的其他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由区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职责划给区交通运输局。
(三)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镇工作的实施意见》(泸纳委发〔2008〕19号)有关规定,下放部分权限由各镇人民政府承担。
1.将城市规划区以外属于集体土地的村庄规划、农房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职责交给各镇人民政府。
2.将镇属范围内的建设施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职责交给各镇人民政府。
3.将镇属范围内的新建燃气企业初审、燃气设施改动和瓶装石油液公气配送站(点)审批职责交给各镇人民政府。
4.将镇属二级场镇、中心村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审批职责交给各镇人民政府。
5.将镇属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初审职责交给各镇人民政府。
6.将镇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职责交给各镇人民政府。
(四)增加城乡规划设计、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初审;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工作职责。
(五)加强保障性住房职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推进建设节能职责。
地址:百梯巷25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建设局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将原区规划局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将区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取消的职责
除取消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取消《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的职能划转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区分局。
2.将城市建设及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的职能划转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区分局。
(四)转移的职责
1.将组织调查研究城市发展,按照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出近期和远期城市发展战略方案;组织研究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性工作;行业培训等职能交给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中介组织。
2.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评比、评优、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2.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及深莞惠规划对接工作,促进宜居城乡建设。
3.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严格监督规划实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
5. 加强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管理工作,强化燃气设施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