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概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2010年,清远市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培训辅导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公开体系。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条例》要求,经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一是编印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文本。编制并印发了《依申请公开参考样本》、《依申请公开查询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依申请公开规定标准文书样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标准文书样本》、《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五个参考文本,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据参考文本,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编制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参考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制定了《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地、各部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强化问责制度建设。制定和原则通过了《清远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清远市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与告知义务过程中,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不依照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实施公开的,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或者隐瞒应当提供的政务信息的,对公开的内容应予说明解释而不予说明解释的,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其他违反政务公开和行政告知有关规定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政府部门应当公开的决策信息未按规定公开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的,应当对行政首长问责。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编制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五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制订了《市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试行)》和《市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就市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之中。
(二)充分发挥“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这个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在优化原有栏目的基础上,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等信息,开发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信息;进一步深化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完善“网站导游”交互功能,建成开通了“百件实事网上办”等专用栏目,提供了针对不同群体的主题服务,有效提高了网站的个性化服务水平;继续依托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公开了市直有关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动态公开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办事进展情况。
(三)注重调研和监督。一年来,我市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地、各部门调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密切与各单位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为各地、各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更有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
(四)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举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理论、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与民众互动沟通等问题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共300多人分5批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地、各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好政府网站的能力,提高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府信息14471条,其中,市政府、市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6条;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条;其它类信息18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规范性文件、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查阅清远市人民政府及市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动态信息。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内容涉及产业转移、“双到”扶贫、招商引资、农业农村问题、国际摄影节、民族风情等,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市委新闻发言人,公布了新闻发言人的电话和信箱。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国内新闻机构有65家共186人次。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清远日报》、清远电台、清远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共播发由市府办公室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300多条,其中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信息20条、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新闻信息189条。办理市政府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2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我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编制偏少。二是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研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1 河 池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河政办发, 2010? 131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0 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 区直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2 2010 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 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书记蓝天立在市政务服 务中心现场办公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以优良的政务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政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5部分组成。本报告全文可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门政务之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科室:政务公开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9幢,邮编:529031)。
概述
2010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市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机制,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府办公室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设立政务公开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专责组织、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市、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和实际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通过政府门户网、各市(区)、市直各单位政务网、《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详细、全面公开了我市政府机构、法规公文、总结公报、人事任免、财政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应急管理、收费管理、城乡建设 、征地拆迁、社会公益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并设有“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专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8万多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005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链接各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市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市府办公室共编印6期《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192条,其中,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合发文件14份,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室文件133份,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7份,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府办公室编制和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内容,主要将我市经济发展情况、政府主要考核目标进展情况、市政府领导分工等重要政府信息向公众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费用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市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8149宗,其中7133项申请件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均已按程序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邮资等)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市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快修订完善各市、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问责的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市将根据工作实际及市民需求,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和功能进行完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资料上网效率和检索利用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概述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清机编〔2010〕1号),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努力在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优化市场环境、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上求突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划分,加强了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管理。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相应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子网站建设管理机构。二是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清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办理网站群众来信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数量前10位、网站群众来信办结量前10位和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单位进行了表扬。三是省和市的各大新闻媒体对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报道,对工作不落实的部分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是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的常规工作。坚持做到每天对政府门户网站巡查,随时督促存在差距和问题的责任单位限期改正。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3年,全市共开通实体办事大厅9个,网上办事大厅4个,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5个,其他载体数量(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108个。各乡镇(街道)中有网站的43个,有便民中心的73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共18万宗。二是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目前全市网上办事大厅进驻事项总数为6211项,其中市级978项,连州市669项,英德市628项,清城区525项,清新区511项,佛冈县663项,连山县740项,连南县645项,阳山县852项。进驻事项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实现了优化。通过清理规范,所有进驻事项办理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98%以上事项开通了网上在线申请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实现53个部门的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年报的信息公开数据,122个部门可通过网上答复群众来信。目前,网上处理来信1618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6%,全市133个部门和55个业务科室通过公述民评系统可实现公众对他们进行网上测评。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29人,年度专项工作经费122.03万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五是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收集、整理。2013年共报送《网络舆情》131期,涉及网络信息360余宗;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充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招商投资”、“三农服务”、“旅游服务”等栏目的信息,采编上网的信息共1.2万多篇(条);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所有申请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三)继续办好市政府公报。每月定期出版发行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纸质版每期1535册,全部免费发放至全市各级图书馆、档案馆、政府行政服务(政务)中心、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规模以上企业、小学以上学校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不含诊所),以方便群众查阅。
二、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政府公报(政报)公开信息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政报)发布文件类信息664条,其中,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4条,人事任免信息85条。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826条。其中,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类信息259条;其余为政务动态、公务活动类等信息。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等有关栏目,查阅下载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及其它各类信息。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场,内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民生工程建设进展等,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新闻机构有30多家共60多人次。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市内外媒体共播发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500多条。办理市政府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2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受理群众电话咨询600多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 减免情况
201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有1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政府网站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改进:
(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努力扩充信息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继续改进全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将各县(市、区)政府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加大网站整合力度,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建设更加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10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总体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将政务公开列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制定下发了《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乐府办函〔2010〕133号),安排部署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制定《乐山市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范》。建立市委、市政府民情观察员制度,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清理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65件,市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229件,清理结果对外公布。
市政府督办室、市信息中心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印发了督查通报(《政务督查》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