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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管理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泉地税发〔2005〕56号),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增挂“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科”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一、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工作职能
(一)负责泉州市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地方各税和省、市政府委托的费金的管理工作(包括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副食品调节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研究拟定具体税收管征办法。
(三)执行上级分配的税收收入计划。
(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
(五)研究分析辖区涉外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变化情况。调查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其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不断充裕税源。
(六)组织涉外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
(七)负责本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
(八)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本单位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科工作职能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地税系统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研究制定和实施税收协定执行的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开展反避税调查、协查和联查等工作。
(三)负责外国居民税收监管,组织实施对外国公司在境内设有或未设有营业机构场所而来源于中国境内收益的税收管理、非贸易付汇及部分资本项下售付汇凭证的开具和管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
(四)负责涉外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组织实施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负责有关税收情报收集、转发、调查、审核、翻译和汇总上报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有关税收管理规范,对本国居民境外经营活动依照税收协定提供税收支援,组织实施有关国际税收的交流与合作事项。
(六)负责现行涉外税收政策的组织实施。涉外税收管理科成立后,涉外税收政策业务仍按税种归口各业务科室管理,涉外税务稽查职责仍由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负责,征管工作按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科室分工执行。
现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1人,干部职工均达到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主要负责中心市区1100多家“三资”企业的税收、规费管征工作,并履行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科的职能,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地税系统国际税收工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泉州市地税局外税征收分局
十四年来,分局在泉州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和省局国际税收管理处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方针,努力践行“带好队、收好税、造环境、上台阶”的税收工作理念,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组织收入稳步增长,1997年12月至2009年12月共组织各项收入34.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5.17亿元,税收年平均增长24.76%。征管基础不断夯实,深入开展“三资”企业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联合审计和税收情报交换等工作,建立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征“一人一档”,不断强化国际税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对内健全绩效评估、行政后勤、党风廉政、学习工作等制度,对外完善税务登记、帐证管理、税款征收、档案管理等办法,努力创建和谐税企家园。税收服务不断优化,依托科技手段,深化纳税服务,自行开发收入分析、欠税预警、“税种登记错误提示系统”等软件,推行税库行联网1103户,占92.9%,网上申报841户,占70.85%,不断提高税收的科技管理水平。召开“台商创业.地税服务”恳谈会,推行 “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一站式”办税、“企信通”短信服务等文明服务制度,树立外税良好形象,先后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七、第八、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被福建省地税局授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缴“宣传月” 活动先进单位,被福建省档案局授予省级先进档案室。
当前,外税分局正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创新为动力,以规范为主线,全面推行信息化建设和人才教育培训工程,狠抓税收管理、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为推动泉州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作贡献!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共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税政征管科、计财信息科、管理一科和管理二科。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本局政务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审核把关公文;负责全局性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安排;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外税信息;管理文书档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和政协提案;负责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局接待、财务管理、办公用品和财产等行政事务;负责党建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管理;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受理举报、控告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负责开展廉政教育,加强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负责督察本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二)税政征管科
负责涉外地方税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外地方税费政策的传达、解释及监督执行工作;开展政策调研,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管征办法;负责减免税的审核、报批;负责纳税人自印发票延期缴纳税款、税收定额核定的审核报批及税种费登记录入工作;负责停业、复业、注销户等涉税事项的审核审批,非正常户的审核认定;负责促产增收、办税员培训;负责有关表证单书的印制、发放;负责日常检查案件的审理工作和触犯法律涉税案件的移送;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税务听证、诉讼、赔偿;负责有关报表的填制、上报;负责与征收分局、稽查分局有关资料传递、联系、协调。
(三)计财信息科
负责地方税费计划的编制、分解和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管理本局的经费、装备和固定资产;审核经费开支;审核汇编本局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税收提退和各项经费领拨;组织实施内部经费审计;负责税源的监控、研究、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动情况;负责计算机运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四)管理一科和管理二科
负责税收收入任务的落实,对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负责纳税人申报质量的审核,发票检查和日常检查(A类企业除外);负责新立户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企业自印发票审核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税种鉴定;负责减免税、定额、定率、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检查、管理;负责催报催缴、清理欠税、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工作;负责漏管户、漏征项目、非正常户、未验证(换证)户的清理检查;负责外出、外来经营户的管理;负责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单位(个人)的管理;负责户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跨月未申报、发票等违章行为的处罚;其他税收管理工作。
你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 符合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免税规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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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减免城市房地产税操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减免城市房地产 税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标 签】减免城市房地产税 【颁布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穗地税发﹝ 2006﹞161号 【发文日期】 2006-08-02 【实施时间】 2006-06-0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城市房地产税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 一批﹞》的公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0年第3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减免城市房地产税操作办法 (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城市房地产税政策性免税备案登记表 广州市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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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地税局征收分局是市区地税征收服务改革试点单位,主要履行“征收、服务、协调、督促”四项工作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七个统一”:统一办理税务登记、统一办理发票业务、统一地方税费征收、统一征收信息管理、统一办理税收服务事项、统一对外实施简易处罚、统一管理管户征收档案(拟办)。具体负责中心市区直属、外税、鲤城、丰泽四个管理局2.39万户纳税人的地方税费征收、票证领发、涉税服务、税收资料管理以及12366热线服务、耕契两税征收等事项。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一、坚持依法征收。2011年累计征收入库各项收入68.51亿元,比2010年增长32.69%。其中,税收收入入库47.85亿元,各项费金收入16.91亿元。填开各类票证34.39 万份。窗口代开各类发票45494份,征收税费7.51亿元。办理税务登记10823户,为19171户次纳税人换发发票281.80万本,受理市区“同城通办”4817户次。
二、推进电子征收。推广应用全国版税库财行横向联网(TIPS)系统,建立健全联网后的数据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做好“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试点上线工作,稳步推进电子征收步伐。截至2011年底,市区纳入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电子实时缴税的纳税人达31943户,占实际申报缴税户的98.48%。市区以网上申报、电子实时划缴、POS机刷缴等缴税方式,实现各项税费电子征收的申报缴库格局,窗口实现零现金收缴。
三、加强申报管理。加强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导税服务、延时服务等形式,辅导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加强对税务登记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录入的监督,加大对窗口代开发票检查力度,严格窗口业务管理和业务检查。加强简易处罚管理。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市局征收分局实施税务违法简易处罚职责的通知》,认真实施简易处罚。全年共实施简易处罚2590户,罚款金额40.44万元。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管理。全年共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登记7478人,缴费登记率97.74%,入库费款9418.3万元。
四、规范纳税服务。积极向厦航学习,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一是创新推行个人涉税“便捷通”服务。为市区纳税个人、个体工商业主、需缴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纳税申报电子划缴、窗口代开发票免填单、契税申报免填表、社保简易书等涉税服务。二是规范建设12366纳税服务中心,健全岗责,规范管理,强化培训,严格考核。全年共接听来电总量22068次,通话时长1097.53小时,纳税人满意率100%。三是组织社会监督员开展“1 3”税宣活动,社会监督员在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办税员、征收员、宣传员“3员”角色,加深了社会监督员对地税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税法宣传的实效。四是优化办税服务。规范应用《涉税受理审批系统》,精细抓好导税服务,推广完善“留置后补、容缺受理”,设立应急服务窗口、弹性工作岗位,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五、加强税源管理分析。根据市局领导“做强做大做优中心城区经济实力、财政收入,增强财力支撑,壮大中心城市带动力,提升城市形象”的指示精神,依据征收一线掌握的经济税源动态和税收入库情况,对市区主要税收收入情况、税收政策调整的成效、税收征管质量效益作出数据信息比较和分析,并对窗口代开发票—房屋租赁、市区二手房交易、市区2011年营业税税额50万元以上企业营业税税负情况等开展专项分析,对市区税收收入形势和国家税收政策效应进行初步研判。
六、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学习培训“四项制度”。坚持“业务文件导读”,通过每周例会学习、每月政治业务学习、每季集中业务培训等方式对各项规章制度、窗口办税实务等进行培训、考试。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全员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开展省局数据大集中新系统应用培训,熟悉各模块操作流程;开展全员业务通岗培训,由业务科室科长及岗位骨干集中授课。
七、强化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学习培训。做好新提拔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公务员法和党政纪处分条例的知识测试,组织签定廉洁承诺书,在干部员工中征集书画等艺术作品,在办公室走廊两侧镶挂,打造“廉洁勤政文化走廊”。组织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定期开展“两权”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坚持实施行风效能“五查制”,坚持效能早会制度,推行办税服务厅科长轮值制。扎实开展“治庸治懒治散 问事问效问责”集中活动,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肃处理。
八、加强行政中心地税窗口建设。在市局统一指导、协调下,将原来市直属局和我局两个涉税窗口整合为我局统一管理,重新梳理、简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涉税业务流程,明确业务办理程序与审批时限,将审核审批职能剥离、前移到办税窗口,流程再造,实现审批扁平化。对个人申请资料完整的办税业务由原来5-10个工作日全部实现当场收件、当场办结。加强工作协调。对外协调房管、土地部门办事窗口,对内整合窗口,做好与主管地税机关的工作衔接,健全资料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自8月1日重新整合业务起,共受理耕、契税申报6540户,征收耕契税款11436.33万元,其中个人申请的5638户全部实现即受即办、当场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九、扎实抓好文明创建。加强省级示范窗口、省级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建设,迎接省文明办“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工作。与丰泽东淮社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共建”活动,资助东淮社区筹建社区综合服务站,组织税收志愿者开展“纳税服务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公开承诺、领导讲评、群众评议等工作。加强文化建设。开展“经典诵读”,组织“情系端午-中华古诗词吟诵”活动;组织前往锦绣庄民间艺术园,增进对“非遗文化”的了解;聘请华光摄影学院、琼夏礼仪培训学校讲师讲授摄影技巧及公务礼仪知识。2011年,我局被评为"福建省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2008-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工人先锋号”、泉州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直机关“合格职工之家”。在市局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中,我局党支部先后获得红歌传唱一等奖、党的知识竞赛一等奖,以我局党员为主体的市局机关党委合唱团在市直机关纪念建党90周年“光辉的历程”红歌传唱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1994年12月到2005年4月期间,分局主要负责对在南宁市范围内的金融保险企业,自治区级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金融保险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地方税及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2005年5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以桂地税发〔2005〕113号文对分局的税收征管范围做出调整,征管范围调整以后,分局对所辖企事业单位实行地方各税统一征收管理,同时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费、工会经费、残联基金等收费的代收工作。2010年分局管辖的纳税户为2760户,其中重点税源户428户。
一、办公室
(一)负责全局会议的筹备及组织工作;组织安排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编写会议纪要,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收发上级公文;起草全局工作总结、计划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审核本局的行政性文件;
(三)负责文秘、宣传、调研、档案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及单位其它财产的使用、调配及管理,做好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五)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
(六)负责人事干部、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管理,办理税务人员的调配、聘任、奖惩、退休工作;
(七)负责合同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人员的聘用及定岗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窗口科室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及窗口服务等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九)负责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有关工作,调查处理本局违纪违诺人员;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财信息科
(一)负责本局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做好税款(费)的入库和对账以及办理退库、更正等工作,及时准确地编报各种表报;
(二)负责本局经费管理,编制经费预算,审核经费使用的合法性,按规定对经费正常开支情况进行网上公开;定期开展经费内审工作;
(三)负责经费和代保管资金出纳工作;
(四)负责税收票证管理,组织票证检查;
(五)负责服装、装备管理和固定资产核算;
(六)负责与各管理局间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的传递;
(七)负责计算机网络及征管信息系统的维护;负责税收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计算机培训;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释有关政策咨询,制定分局业务操作规范性文件,组织分局业务培训;
(二)负责税收调研论文的审核上报,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税收调研课题;
(三)负责发票的领发、缴销、保管等发票内部管理、窗口代开发票的管理及有奖定额发票兑奖管理;
(四)负责业务表证单书的印制、领发、保管、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对分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反馈及通报;
(六)负责12366-2业务指导、培训及协调;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征收一科
(一)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等服务;
(二)负责受理纳税(费)申报和税(费)款的征收工作,并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传递或归档;
(三)负责逾期申报和逾期入库税款的滞纳金征收工作;
(四)负责委托代征代售单位税收票证的领发与票款结报工作;
(五)做好办税服务厅各项纳税服务工作,文明征收,优质服务等窗口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加强本科室合同人员的业务技能及服务规范的培训,做好12366-2纳税服务中心队伍管理。认真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奖优罚劣推进科学管理;
(七)严格执行《征收分局关于票证管理的规定》和认真对照绩效考评内容,做好票证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征收二科
(一)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等服务;
(二)负责受理纳税(费)申报和税(费)款的征收工作,并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传递或归档;
(三)负责逾期申报和逾期入库税款的滞纳金征收工作;
(四)负责委托代征代售单位税收票证的领发与票款结报工作;
(五)负责受理税务登记的申请、审核、发放、年审、换证;
(六)负责发票领发、保管、发售、审验、核销、缴销及窗口代开发票、代扣代缴凭证的开具及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负责印花税票的发售、记帐、缴销、归档工作;
(八)负责发票兑奖备用金的领用、兑奖发票的检验、兑换、记帐工作;
(九)严格执行《征收分局关于票证管理的规定》和认真对照绩效考评内容,做好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所有涉税申请资料的受理、传递工作;
(十一)做好办税服务厅各项纳税服务工作,文明征收,优质服务等窗口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十二)加强本科室合同人员的业务技能及服务规范的培训,认真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奖优罚劣推进科学管理;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征收三科
(一)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等服务;
(二)负责受理税务登记的申请、审核、发放、换证;
(三)负责发票领发、保管、发售、审验、核销、缴销及窗口代开发票、代扣代缴凭证的开具及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负责发票兑奖备用金的领用、兑奖发票的检验、兑换、记帐工作;
(五)负责受理城东、北峰申报点纳税(费)申报、税(费)款征收、申逾期申报和逾期入库税款的滞纳金征收工作负责城东、北峰申报点的纳税申报和表证单书的发售工作。并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传递或归档;
(六)负责所有涉税申请资料(含城东、北峰申报点)的受理、收集、传递及归档工作;
(七)负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登记及征缴的各项工作,负责缴费厅的管理;
(八)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申报征收工作及耕、契两税征收点的管理;
(九)严格执行《征收分局关于票证管理的规定》和认真对照绩效考评内容,做好票证管理工作;
(十)做好办税服务厅各项纳税服务工作,文明征收,优质服务等窗口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十一)加强本科室合同人员的业务技能及服务规范的培训,认真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奖优罚劣推进科学管理;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效能办
效能办的组成及职责依照上级局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