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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
规范文件具体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9条:责令停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5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责令停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5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责令停产,限期补办,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10万罚款;逾期不办继续生产的,按19条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责令停工,限期补办,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10万罚款;逾期不办继续施工的,按上表无证施工处罚
规范文件具体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转让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处10-50万元罚款,吊证;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冒用单位:19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转让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处10-50万元罚款,吊证;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冒用单位:同上表无证施工处罚
规范文件具体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不予受理或不发证,并警告,限制申请1年
欺骗、贿赂手段:撤销,限制申请3年;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规范文件具体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规范文件违法行为法律后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发证2发现无证生产不处理3发现有证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处理4接到举报不处理5工作中索贿或谋私利降级或撤职;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行政许可法》: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行政许可的范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了13项措施,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主要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和考核;
7、参加工伤保险、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
8、施工现场各区域以及安防用具、设备符合规定;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
11、对安全事故由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许可证条例》规定:发证机关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发证条件,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完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直接管理负责人、具体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和内容;责任评价与考核办法;问责与奖惩措施;责任档案
规章制度:投入保障;项目论证、评价和管理;设施、设备维保;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劳防用品管理;检查、排查、整改;教育、培训、考核;特种作业;应急预案与救援体系;事故报告与协查
2、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支出
3、有关人员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受理部门建筑业央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其余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材料。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长3年。
3、有关信息变更:变更后10日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4、企业消灭:交回,注销。
5、遗失:经媒体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先声明,后补办)。
1、无证不得从业;施工单位无安全许可证,建设单位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2、不得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拿证后,接受监督检查,不再具备条件时,应当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可以撤销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发证;越权发证;违反程序发证;不具备条件发证;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况
《行政许可法》: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行政许可的范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了13项措施,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主要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和考核;
7、参加工伤保险、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
8、施工现场各区域以及安防用具、设备符合规定;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
11、对安全事故由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许可证条例》规定:发证机关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发证条件,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完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直接管理负责人、具体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和内容;责任评价与考核办法;问责与奖惩措施;责任档案
规章制度:投入保障;项目论证、评价和管理;设施、设备维保;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劳防用品管理;检查、排查、整改;教育、培训、考核;特种作业;应急预案与救援体系;事故报告与协查
2、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支出
3、有关人员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受理部门建筑业央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其余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材料。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长3年。
3、有关信息变更:变更后10日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4、企业消灭:交回,注销。
5、遗失:经媒体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先声明,后补办)。
1、无证不得从业;施工单位无安全许可证,建设单位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2、不得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拿证后,接受监督检查,不再具备条件时,应当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可以撤销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发证;越权发证;违反程序发证;不具备条件发证;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况
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
要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话,必须要先办施工,这两个缺一不可。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六条 查询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 审核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请表 一式二份,使用计算机打印, 签字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目录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各类人员责任制主要包括: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制; 5. 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6.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实行安全许可的行业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未取得不得从事生产。
取得许可证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
(3)有关人员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工、司机等;
以上人员每年至少1次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考核不包括一般作业人员)。
(一)申请领取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将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为: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事人员缴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兴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害性较大的部分分工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缓解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负责人包括第一负责人、直接管理负责人、具体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责任人职责范围和内容;责任评价与考核办法;问责与奖惩措施;责任档案。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包括;投入保障制度;意见与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执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协查制度。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一般应当满足如下安全生产支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设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作业人员劳动劳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顿、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支出;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支出。
(四)有关人员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政府主管部门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知识、专业能力、应急处理等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
(一)申请领取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将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为: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事人员缴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兴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害性较大的部分分工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缓解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负责人包括第一负责人、直接管理负责人、具体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责任人职责范围和内容;责任评价与考核办法;问责与奖惩措施;责任档案。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包括;投入保障制度;意见与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执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协查制度。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一般应当满足如下安全生产支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设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作业人员劳动劳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顿、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支出;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支出。
(四)有关人员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政府主管部门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知识、专业能力、应急处理等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