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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是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
韶关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是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市区土地储备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
宁波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波滨海投资创业中心启航南路233号 途经公交:10路 ...
地址:宁波 老实巷1号 电话 : 0574-87295282 所属分类:地级行政机关
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因为其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26 号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 2010 年 8月 5 日省政府第 78次常 务会议通过, 2010 年 8 月 17 日公布, 自 201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 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 调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 行政区域 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 为。 第四条 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
“营改增”征收管理问题的分析和研究①
当今,在“营改增”的不断推进下,企业的重复征税被取消,这在极大程度上减轻了税负,推动了企业发展。“营改增”税收改革的实现需要借助完善的征税模式,为此,立足于促进“营改增”征收的科学发展角度,本文对“营改增”征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完善“营改增”征收管理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机构概况:
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在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行使城市房屋征收职责。
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征收宣传动员,并协调本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城市房屋征收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计划和征收方案的初审,并组织前期调查,提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初步意见。
3.负责本辖区内拆迁项目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委托合同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备案工作,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土地房屋征收办。
4.负责本辖区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协助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受理拆迁延期申请。
5.负责本辖区内产权不明确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初步审核。
6.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迁活动的跟踪管理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房屋拆迁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7.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8.负责本辖区内行政强制拆迁的基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
9.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迁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准备工作。
10、负责本辖区内拆迁信访接待工作,健全信访档案,对重大信访案件及时向辖区人民政府报告并负责调查处理。
11、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本辖区内房屋拆迁档案。
芜湖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是芜湖市住建委直属单位。
(一)负责市区房屋征收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二)负责拟定市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政策;
(三)负责制定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制度;
(四)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调度和目标考核;
(五)负责市级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经费的 审核;
(六)负责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相关条 件的审查;
(七)负责市区未登记房屋认定标准的审查;
(八)负责全市安置房建设计划审核;
(九)负责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对市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
(十一)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房屋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负责拟制、审核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委托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监督,同时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对相关单位开展征收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四)负责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
(五)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六)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履行市房屋征收部门的相应职能。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