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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研究单位:
为深化人口发展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在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支持下,正在开展人口发展政策研究工作。现希望聘请咨询机构承担“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子项目,研究提出人口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为编制“十三五”人口发展相关规划提供研究支持。
承担“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工作的研究机构(含高校)将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请有意愿参与研究工作的有关机构自行下载任务大纲(链接见附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申请材料(以下简称“简介”)。
请在提供的简介中,说明贵机构在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的咨询人员的情况和资历。我们将采用比较机构基本情况、经验和骨干人员资质的方法选择咨询机构承担子项目研究任务。咨询机构的确定程序和有关文件将接受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驻华代表处的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1)我司只接受研究机构的申请材料,不接受政府机关和个人的申请;2)公务员不能作为咨询人员参与申请。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机构见到本邀请函后先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我们:a)你方已收到本邀请函;b)你方已下载任务大纲,并准备提交简介。你方提交的简介请盖章后于2014年8月8日前传真或快递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附件:关于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项目的任务大纲
2014年7月29日2100433B
电力企业发展战略如下:1安全生产战略电力企业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也是电力企业的战略发展内容之一,电力企业必须持续性的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树立全员性的安全...
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国内的地产公司也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广大地产公司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公司的发展战略并切实执行。本文以一地产公司为例,来探讨了发展战略的建立过程。1 企业...
不同公司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如施工企业、咨询公司和管理部门等发展战略各有侧重和不同,造价工程师首先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才能在工作中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
(发展战略)东莞市主城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1 东莞主城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2 项目背景 香港-深圳-广州-珠海-澳门正在形成一个都市区域,这里将成为 21 世纪卓越的工业、商业与文化中心。区域核心城市业已完成产业的置换和升级, 中小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升级也在不断进行。 从 1991 年至 2000 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以年均 50%以上的 速度增长。200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已达 2846.81 亿元,占全部工业 总产值的 17.2%。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东莞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东莞凭籍区位优势成为我国外向型加工产业的重要基地之一, 社会经济发展 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交通沿线形成高度城镇化地域。 2000 年东莞市国内生产总 值 493亿,“五普”人口为 645万,其中户籍人口 153万。但从发展竞争能力上, 其城镇社会文化环境, 基础设施水平和产业空间构成尚表现出城镇化初级阶段的 特征,距现代城市化的要
惠州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专题研究部分
惠州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Conceptual Development Plan Of Huizhou City 专题 报告 1 专题研究之一 惠州城市竞争力研究 1、全国定位 1990—2001 年 11 年间,全国地级城市由 188 个增加到 269个,人口超百万特大城市由 31 个增加到 41 个,城市覆盖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比重由 1990 年的 20%增加到 42.6%。2001 年市镇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 比重达 37.7%,比 1990 年提高了 10.3 个百分点。 2001 年,地级以上城市国内生产总值 (不包括市辖县 )由 1990 年的 6708亿元,增加到 55057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达 15.5%。2001 年城市市区人均国内生 产总值 18322.9 元,是 1990 年的 4.8 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 1.4 倍。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倪鹏
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的通知
各网络信息平台、住房租赁企业:
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及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关于推动我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20〕132号)等文件要求,各网络信息平台在发布租赁房源时,应对发布主体资格及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为规范我市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要求
(一)未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及资金监管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租赁房源信息。各网络信息平台可通过与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核验,未对接的网络信息平台,应尽快联系对接事宜,在对接完成前,需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询住房租赁企业开业申报信息及资金监管信息,经查询无开业申报信息、资金监管信息的,不得为其开放房源发布权限。
(二)个人发布租赁房源的,发布房源套数不得超过10套(间)。个人如需发布房源超过10套(间)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租赁房源发布核验要求
(一)通过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必须经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未经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的房源,各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发布。
(二)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权属核验的房源应与实际发布的房源一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房源核验码,如查实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房源核验码情况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其他要求
(一)对于主管部门通报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暂停其房源发布权限的住房租赁企业,各网络信息平台应予配合,关停其在本平台的房源发布权限,并确保在主管部门恢复其房源发布权限之前,不得私自向其开放房源发布权限。
(二)对于各网络信息平台展示的存量房源,应尽快下架,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后方可再次进行展示,各项要求于2021年6月11日前落实实施。市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网络信息平台、住房租赁企业执行本通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执行的,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告诫、发布风险提示、暂停房源发布、暂停网签备案、禁止参与试点工作、计入企业信用档案、抄告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09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发文机关: |
国务院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25日 |
标 题: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国发〔2018〕21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02日 |
主 题 词: |
2021年5月,西安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个人发布租赁房源不得超过10套。
《通知》指出,未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及资金监管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租赁房源信息;各网络信息平台须对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信息核验,无开业申报信息、资金监管信息的,不得为其开放房源发布权限。与此同时,个人发布租赁房源的,发布房源套数不得超过10套(间)。
此外,对于租赁房源发布的核验要求,《通知》明确,通过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必须经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否则不得发布;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权属核验的房源应与实际发布的房源一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房源核验码,如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