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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 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和组织实施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本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组织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有关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勘查、矿产开发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下级国土资源有关规划;参与报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项目的相关规划的审查。
(四)承担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占用耕地、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等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指导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依法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责任。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规划区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以及土地抵押登记等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等行为,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代市政府收购储备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贯彻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不含煤炭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矿产督察员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矿产资源权属纠纷。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本级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地质勘查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根据授权组织本市矿产资源的登记、统计、评估核算;负责本市各类地质资料的管理使用。
(十一)在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监督管理本市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本市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为本市较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及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的审批工作提供地质环境方面的审查意见。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收益分配制度;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依法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活动;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负责全市测绘成果质量和技术的监管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负责对全市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和测绘成果汇交管理提供及测绘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十五)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订、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按有关规定管理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督办、新闻宣传、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精神文明建设、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协助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组织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按国土资源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会同组织部门负责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的推荐、考核、任免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务科: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收益分配制度;编制本部门预、决算和各项经费使用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财务工作。
(三)法规监察科: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政策研究,起草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审查、协调、修改有关部门和本局各科室提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拟订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查处全市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信访件;负责市政府特邀土地监察员联络工作;指导全市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队伍建设;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工作;协助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
(四)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查县级国土资源有关规划;参与城市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全市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和动态监管;负责全市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实施;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工作。
(五)地籍管理科:负责全市城乡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统计、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三明市区土地登记发证审核、土地权属确认、土地证书年检、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等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抵押、交易登记和管理;建立全市地籍信息系统,组织拟订全市地籍管理规划计划和土地权属管理办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六)建设用地管理科(土地资产管理科、审核审批科):负责组织全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网上转报;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承办跨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明市区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使用集体土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转让、租赁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负责三明市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价评估工作的管理,定期组织编制全市城镇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负责组织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管理监督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负责市级审批权限内和市区范围内所有受理申请,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国有未利用土地、临时用地或个人住宅用地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申请,土地登记申请等。组织相关科室对上述受理内容实施会审,办理上述受理报件的转报、审核、审批。
(七)矿产开发管理科(挂“三明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依法办理采矿审核、审批登记发证;拟订、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管理采矿权市场;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调处重大采矿争议、纠纷;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八)地质环境科(地质勘查和矿产储量管理科):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三明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行业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和全市地质勘查项目;审核全市勘查项目申请登记和转让登记;调处探矿权属争议、纠纷。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标准、规程;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承担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管理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
(九)测绘地理信息科:依法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城乡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组织复测与加密全市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测制与更新市区1:500、1:1000、1:2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活动;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监管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与更新全市综合地图集和普通地图集,建立、维护与更新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对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测绘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和核定财政补助金之前的审核工作。会同本级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全市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本市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依法组织查处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成果的评审及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奖励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和测绘成果汇交管理提供及测绘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十)市不动产登记局:具体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起草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具体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县(市)不动产产权产籍数据库建设;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森林、林木、林地等有关不动产登记发证,具体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跨县(市、区)重点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具体负责跨县(市、区)的土地登记发证及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具体负责调处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具体负责协同有关单位调处市区范围内的不动产权属纠纷;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中介组织行为的监管;负责市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归档;负责组织市区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工作。
林建星 党组书记 局长
领导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主管组织人事工作、财务科。
林加良 调研员
协助局长工作
郑书深 调研员
分管地籍与测绘管理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三明市测绘管理站、三明市土地整理与勘察信息中心、三明市土产权产籍登记站、三明市国土资源规划所涉及土地方面的业务
黄正康 党组成员
市移民局长 负责市库区移民开发局全面工作,负责受局党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陈锦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建设用地管理科、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重点建设项目工作。
陈基琳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三明市国土资源规划所涉及矿产方面的业务。
陈和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纪检组、监察室,分管机关党支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
黄春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管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保密、人口与计生工作。分管办公室、土地档案馆、大楼物业管理。
方兴添 副调研员
在永安福建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管委会挂职,任副董事长。
林庆强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
主持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全面工作,分管法规监察科、信访工作。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晖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秉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永明、黄圣道、欧仕林、郑荣鼎、黄显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廖建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真、洪建家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明琨
办公地址:三明市列东街1号 明宇大厦17层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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