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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和后勤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信息宣传、保密、保卫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行业政策调研及改革方案的拟定和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改革编制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社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建设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行业统计;管理城市建设项目库,参与有关项目投资的计划工作;组织指导行业对外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负责局各项资金管理、机关财务管理;管理局属国有资产;负责对局属单位财产监管。
(二)建筑业管理股
研究拟定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定,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县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企业开拓省外、市外、县内建筑市场,负责对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负责各类建筑施工和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的管理;协助做好流动建筑施工队伍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勘察设计与科技教育股
拟订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提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规定、规章制度、技术规定;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监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执业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城镇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管理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建设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四)城乡建设股
研究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审报和保护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研究拟定建设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参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环卫工作以及乡村城镇化试点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协助国家级、省级试点镇和指导市重点镇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灾后移民建镇建设工作。
设立纪委(监察室)。
负责人:何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测设计咨询业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其咨询的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规划;参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审查;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其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五)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其咨询的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及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依据《建筑法》、对违法违规建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各类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
(七)负责城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广场、公园、街道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路灯管理及设施维护。
(八)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学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规定;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墙体革新材料、散装水泥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推广;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九)负责局机关、归口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2100433B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秘书、公文、政务信息、督查、档案、保卫、保密、信访、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及机关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工作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水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全县水务行业的财务、审计、会计管理,对全县水务系统的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对全县水务横向资金进行协调;负责协调全县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
2、水政水资源股
主管全县水务行业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河道采砂费征收管理制度;执行水政监察和实施水行政处罚及水事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归口协调跨乡镇和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主管全县节约用水和城镇供水水资源规划工作;组织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跨乡(镇)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3、水利电力股
负责编制全县水利水电发展规划,主要河流的流域规划及中长期和年度综合计划以及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批;主管全县农田水利、灌区、机电排灌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节水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对全县水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主管全县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河道、水库等水域、岸线、河口滩涂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水电综合经营,对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对全县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归口管理水库渔业和水利水电旅游事业;负责编制全县水利水电科学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引进推广水利水电新技术、新成果、搜集整理水利水电科学资料,主管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监督等工作。
主管水务系统开发建设的小水电,对小水电站进行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小水电工程建设和验收,负责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归口管理乡(镇)水管站。
4、供排水管理股
主管全县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编制城镇供、排水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重点给排水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招标、投标,负责质量监督,组织工程验收;编制给水调度方案,制订自来水价格标准,制订自来水入网管理办法,审批自来水入网许可证;负责节水、用水工作。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组织检查和处理重大违章用水和浪费用水事件;全面规划污水排放系统,确保城镇污水科学合理排放;负责对参与本县供、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5、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县小(一)型以上水库分蓄洪工程的指挥调度,组织编制小(一)型以上水库分蓄洪工程的分洪方案;组织编制城市防洪规划;检查督促险工险段的处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与管理;及时掌握气象、水文、雨情、险情、灾情变化情况,发布洪水预报和警报;负责汛期值班,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
另设纪检组(监察室),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局长:韩峰。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性措施、水利水电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统一管理全县城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全县水资源统一规划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全县水源地保持、水体保护、河道整治和保护、供水、排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放区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域的水量,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3、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根据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对矿泉水、地热水的开采,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确定开采限量;
4、对水行业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协调水行业的供水、污水处理、农业用水的价格;组织征收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规费和县政府规定的相关收费;
5、组织编制、审查水行业基建项目建议书;组织、指导水设施、水域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
6、负责全县各项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乡供水、人畜饮水和农村改水工作;
7、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8、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排涝抗旱工作,对江河、水库、堤防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排涝抗旱调度;
9、对全县水利水电建设、水利工程、水利水电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水电站;负责组织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
10、配合县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水务行业的财务规定、价格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全县水务系统的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11、负责全县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科技开发、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