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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强化水利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政策举措、河湖长巡河等信息,主动发布《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有关情况。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发布《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水利厅节水机关建设等工作信息,开展“节水大使”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强化水利工程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小水库开展大规模暗访督查情况,公告《辽宁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起草情况。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公开,发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评价等工作动态,公开《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和《辽宁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编制工作。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告《辽宁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办法》等强化行业强监管依法行政的规范性文件 。
(二)围绕补齐水利短板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发布辽宁省雨水情和汛旱灾情信息,通过厅网站、信息平台和各级媒体向社会发布水情、旱情发布山洪灾害预警2791次,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2次。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更新重大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关键节点建设进展、重大事项、重要部署等信息,及时公开17座小型水库、4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32项大江大河主要支流、44项中小河流治理和6项农村防汛预警项目建设信息。做好水生态治理修复信息公开,公开88万亩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小凌河等重点河流实施退田还河生态封育、6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等河湖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信息。加大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公开1793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座大中型灌区、2座大型泵站改造、4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02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农水“先建后补”试点建设等民生福祉工程建设信息。
(三)围绕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和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我厅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加强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厅网站公布政府采购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信息;按要求公开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报告及《辽宁省水利前期工作任务书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向水利部、省政府网站、水利厅网站和民心网报送和公开工作信息共3320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88件,服务满意率100%,行政复议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网上在线申请政府信息11件、信函申请政府信息2件,全部依法按时回复告知;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41件,其中主办件13件、分办1件、协办件24件,单办2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协办1件,已全部按期办结,并答复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增2 |
1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 |
减5 |
9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 |
16 |
0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没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30126839.7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1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1 |
0 |
8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1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按照新时代要求,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还有差距,公开信息滞后、更新不及时、有栏目没内容现象偶有发生。
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只停留在按要求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注重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不高,答复告知书内容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还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加强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监督,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审批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洪涝灾害信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做好预警预报服务。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更好服务社会公众。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解读文章、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解读,做好水利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及时科学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和加强厅网站管理,持续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迅即高效、覆盖面广的作用,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2100433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福建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蒋屏(不再担任浙江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东阳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中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省机电排灌总站副主任,省农水排灌总站副主任、主任,省农田水利总...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一)主动公开。
省水利厅认真对照《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方案》,扎实抓好主动公开常态落实,通过厅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累计公开信息2892条,其中通过“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平台公开1785条,通过“水润贵州”微博公众平台公开93条,通过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1014条 。
1.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水利政策解读。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贵州省党代会、省委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等重大会议后,及时将会议涉及到的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涉水内容解读资料进行公开。及时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通过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水美贵州”微信、“贵州河长”微信等媒介进行公开。定期编发《贵州省水资源公报》《贵州省水土保持公报》,向社会公布贵州省年度水资源、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形势。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开展在线访谈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在贵州水利厅官网“政务公开”窗口下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进行公示和解读。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时发布贵州省水利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建立健全水利舆情监测、研判、决策、处置机制,加强与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解疑释惑,回应公众关切。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提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好应对处置预案。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记者见面会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出台《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等评价标准。编制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海报和画册,以问答式、图表式的方式向基层群众宣传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健康饮水习惯以及付费用水、节约用水的理念等安全饮水常识。设立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专线服务电话,在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贵州综合广播、交通广播、经济广播、贵州都市报、地方电视台进行滚动公告,鼓励和引导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监督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实施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以来,通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专线、网络、纪检监察转交等渠道,贵州省水利厅累计受理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投诉建议453起。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透明。认真组织清理和下放行政权力,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力进行取消、合并、下放。二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压缩“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三个涉改事项的审批时限并优化审批流程。将小二型水库建设、山塘建设等五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改革,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审批流程图和清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三是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检查和公开流程。今年共随机抽取317次,随机选派853人次,抽查结果共742条。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及时调整“放管服”改革“六张清单”。对我厅涉及的“限时办理事项清单”和“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行更新。作为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改革试点的6家厅局之一,启动涉水行政审批“一窗”办理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窗口管理,优化服务,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12件 。
3.全面常态落实“五公开”。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厅已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近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已全部公开。二是加大建设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我厅均在部门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公开。2019年,公开人大建议案10件、政协提案5件。三是通过水利新闻宣传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向社会公众传递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增进社会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较好展示和维护贵州水利良好形象。每年召开贵州省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对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水利目标任务,总结本年度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全省水利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多彩贵州网、“水美贵州”微信、“贵州河长”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2019年,贵州省水利系统在省级以上报刊、电视台、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上发布水利新闻报道3677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接收依申请政务公开9件,办结9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迟办、漏办现象。对依申请政务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完善《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规定》《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等,使制度规定更成体系,更加完善。修订完善了《贵州省水利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非公开目录》,并在厅官网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2.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政务公开”窗口下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并及时将立、改、废情况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1.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厅网站,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逐步提升厅网站健康度。规范设置网站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定位,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公众能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2.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两个微信公众号(水美贵州与贵州河长)和厅官方微博(水润贵州)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水利系统内部新闻、领导动态、重大预警信息等内容。今年以来,“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新闻信息1785条;“水润贵州”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3条 。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担任组长,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厅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5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4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6 |
1550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2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1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少,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及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一)继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把各项权力公之于众,明确公众权力范围,促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制度办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权力进行审核确认,对超越法律法规授权范围的权力坚决予以取消,对保留的事项悉数予以公开。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结果等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2100433B
沈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限、内容、程序及监督保障措施,提高了水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厅公文督办办法》,对公文的对外发布、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与省委宣传部共同出台了《辽宁防汛抗旱应急宣传预案》,保障了重大防汛减灾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安全性。
第二,加强学习和培训。印发并组织各单位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以及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规程规范》等法规文件;培训厅直单位公文处理人员76人次,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专家授课,重点对公文制发环节的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讲解,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业务能力。
第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厅“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各市、县(区)水利(务)局开展以“公开权力,服务民生”为主题的水利系统第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由各级水资源、河道管理、水政监察等热点职能部门到社区、乡镇、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现场咨询、访谈和座谈,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讲政策、解难题,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水利工作。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在第一时间发布水利要闻和工作动态。二是对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和改版,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设置了“厅长之窗”、“机关简介”、“信息公开”、“信用平台”、“人事信息”、“省厅文件”、“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划计划”、“科技信息”等常规栏目和防汛抗旱、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千万亩节水滴灌工程建设等专题栏目。目前网站正在内部试运行,即将全面投入使用,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对外公开的信息量,提升对外宣传的实际效果。
第五,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协调新华社、中国新闻社、水利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围绕水利普查、防汛抗旱、生态放水、河道治理、节水滴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刊发报道1200多篇,组织辽宁电视台开展了“省直水库行”大型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了水利工程兴利除害和水利改革发展的惠民作用。
二是将到村的2.4万余名防汛责任人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召开4次防汛新闻通气会,协调媒体滚动播出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播放防汛防台宣传片,协调通讯部门发布的防汛防台预警短信覆盖全省4000多万人次,增强了群众的主动避险意识;在我省遭受“8.04”暴雨洪水灾害后,组织媒体正面宣传报道防汛防台成效,消除了群众对基层干部的误解和疑虑。
三是创刊了《辽宁农村水利简报》,每期印发12200份,全年印发36期、44万份,覆盖全省13个市、80个县(市、区)、977个乡(镇)、11000个行政村,解读水利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报道各地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推广先进技术,普及科学知识,为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推进农村水利工作的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印发了《辽宁水利宣传发展规划(2012—2016)》和《辽宁水利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促进了水利宣传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了各方参与水利宣传的积极性;开展了全省水利宣传信息通讯员队伍建设工作,围绕我省水利重点工作,向水利部、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95条,在水利厅网站发布信息5100多条,向省政府网站、民心网报送信息3500多条。编发《辽宁水利综合信息》36期、《专报信息》11期、《互联网舆情》88期。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及时做好跟踪服务。今年共处理厅长信箱、政务公开信箱信息31条,并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及时解决。如1月18日,厅长信箱接到群众反映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房家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立即责成厅饮水中心赴现场调查,并与镇、村干部和村民座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限期解决。分别于1月20日和31日将处理情况反馈问题反映人,于2月1日向昌图县水务局下达了处理意见。反映人对省水利厅的处理非常满意,在复信中表示“没想到我们反映的问题会得到如此的重视和快速解决,非常感谢”。
第七,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自2012年6月开始试运行,并逐步将在我省注册并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108家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录入管理,其中40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了信用等级评价并对外对公布。全省12个市已成立水利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将212项水利工程招标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我省还在辽宁日报发布了《全省水资源公报》,与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联合发布了《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
第八,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了密码管理自检、跨界河流保密检查工作;对厅内重点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查,在全厅通报并督促进行整改;对厅内各单位在公文制发、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程序:一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做到“统一出口、统一口径、统一审核”。二是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制发相结合,在公文制发环节增设保密审查,使保密审查与公文审签程序同步完成。三是加强网上省重点输供水工程信息监控工作,协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删除省内外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厅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是贯彻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仍有待完善。二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个别干部没有摆正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认为不如搞好业务工作得民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三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动态较多,省、市、县的信息量非常大,在取舍上有时难以全面顾及。四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学习和培训亟待加强。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加强单位间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加强对群众答复反馈和情况调查处理的业务指导。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辽宁水利信息网站的调试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指派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创新信息宣传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加大公开力度、广度和深度,提升宣传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