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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处)。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信息、保密、督查、考核、信访、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二)法规宣传处(行政审批处)。
负责拟订全市林业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政务公开、林业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听证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简政放权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
组织编制、实施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监督、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管市级林业资金,组织、编制和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全市林业生产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森林保险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处(青山保护局)。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区木材经营加工活动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地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林地、林木权属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承担市青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造林经营管理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防沙治沙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种苗和营林造林质量管理工作,承担人工造林的指标任务,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依法指导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发展碳汇林业,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沙化和荒漠化防治工作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植树发展规划和重点绿化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科技产业处(果树处)。
负责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组织、指导市级林业重点产业建设开发项目工作,拟订全市林果产业及林地经济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林果产业及林地经济项目的建设发展,指导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全市林果产业及林地经济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类果树培育及蚕、中草药养殖和种植,负责林果业种苗监管工作,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
(七)政策研究与林业改革处。
负责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发展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管理,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发展,指导全市农村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协同调处监督林权纠纷,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农民林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林场示范场创建工作。
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简称机关党委,挂人事编制处牌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市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并监督执行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和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植树发展规划和重点绿化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管,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地和林权管理,协同调处林权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林地、林木权属登记及发证工作,依法审核征用、占用林地项目,对破坏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的行为和恢复治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综合监督监测和植被恢复等信息系统,对矿山和其他工程占用山体及恢复治理、开荒地还林、超坡地还林、封山育林等活动实施动态监测。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沙化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出售、收购、运输、利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监管,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并监督实施我市重大林业改革意见,拟订我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管理,依法支持有关组织开展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指导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发展,负责全市森林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则,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地资源,组织拟订全市林果产业及林地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果业种苗培育、管理工作,指导蚕和中草药的养殖、培育及其行业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综合开发。
(十)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市财政林业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检查监督林业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稽查林业工程项目运行、资金使用和相关管理情况,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市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沈阳地区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东部山区为森林生态功能区,西北部为沙区森林功能区,近郊为平原森林生态区。解放初期,有林面积25.3万亩,林木覆盖率仅为1.3%。建国后近30年时间,林业建设走走停停,1978年有林面积46万亩,林木覆盖率3.7%。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沈阳林业逐步恢复,步入稳步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沈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森林城市”目标,林业建设步入快速发展轨道,每年造林面积均在30万亩以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002年,沈阳市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已经完成还林建设任务134.1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66.22万亩、荒山荒地造林60.9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2005年,第二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沈阳举办,沈阳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截止2016年底,全市林地保有量331.5万亩,森林保有量264.15万亩,森林蓄积量0.13亿立方米,林木覆盖率28%。
全市林下经济面积达43.28万亩,其中林下种植面积38.7万亩,林下养殖面积4.58万亩,培育建成林地经济示范小区38个。全市现有林下经济模式11种之多,即林粮、林油、林经、林菌、林菜、林禽、林畜、林草、林苗、林药和林下休闲旅游。特色经济林(不含寒富苹果)面积2.8万亩,建成特色经济林之乡2个,特色经济林品种主要包括:榛子、红松果、大扁杏、树莓、杏、梨等。涉林企业2000多家,涵盖造纸、制板、家具、橱柜、果品、生物制药、苗木、绿化等多个产业。
全市现有野生动物340种,野生鸟类290种。野生植物1755种,其中低等植物151种、草本植物967种、木本植物637种,植被类型主要有落叶阔叶林、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和灌丛4类,主要树种以杨树、柳树、槐树、油松、樟子松为主。林业有害生物895种,其中重点防治的有害生物有100余种。
全市林业系统管有4个自然保护区,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康平卧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分别为苏家屯白清寨市级自然保护区、新民和辽中之间仙子湖市级自然保护区、五龙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4处:分别为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辽中蒲河国家湿地公园、辽宁沈北七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国家级沙漠公园1处:康平金沙滩国家沙漠公园。以上区域全部划入生态红线区,严格按生态红线管理办法予以保护。
现有国有林场11个,其中康平县4个、法库县3个、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各1个,总经营面积40.47万亩。现有各类苗圃246处,其中国有12处;育苗面积1474.22公顷,2016年生产苗木6655.12万株。现有沈阳市林业果树科学研究所和法库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个林业科研机构,拥有林业科技人员339人,其中高级36人、中级130人、初级173人。成立了沈阳市林果学会、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沈阳市林木种苗学会等3个市级学术与社会团体。
市林业局下属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应该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于生产经营性还是公益性要看事业单位改革时怎么分类,一般情况下,有和收费许可证,承担调查规划设计任务时收取费用,可能会改革为企业。
市林业局下属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应该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于生产经营性还是公益性要看事业单位改革时怎么分类,一般情况下,有和收费许可证,承担调查规划设计任务时收取费用,可能会改革为企业。
文体局就是文化体育局,有的地方(基层)为了节约公共资源,将两机构合并!他们不是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
党组书记、局长:房东辉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28号
沈阳市林业局
益阳市林业局施工组织设计
益阳市林业局施工组织设计 1. 工期概况 1.工程简介 益阳市林业局是益阳市一重点单位, 此园林工程的实施对益阳市的建设 起了重要作用。 2. 工程特点 1)该绿化场地杂草较多,草坪建值需对土壤进行处理。 2)该园林工程要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该工程各个专业,各工种交叉较多,需合理安排各分项工程之间的次序,有效地控 制施工进度。 3.施工总体部署 1)为了便于就近进行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施工队统一在现在就近租房作为办公室, 民工棚,设料场和机械停放场地等。 2)施工顺序原则上先土后种植,但因为工期较紧,我们将合理地组织各种工序的交叉 施工,以确保按期完工。 3)计划开 .竣工日期以及工期 根据我公司的能力,为了尽早完工改善城市形象,我们 安排该有效工期为 58历日 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将新组一项目经理部,其下设材料设备,质量安全,技术,施工,财务预算, 宣传保卫等管理部门。
沈阳市科普公园改造建设
科普是一种具有综合发展与教育功能的大众性社会公益活动,对经济、教育、文化以及国民素质的提高都有着巨大的促进与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当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时代,科普对科技创新以及社会进步,其意义更为重大。但是,一些年代比较久远的科普活动基地,由于年久失修,已经失去了科普教育的功能。因此,在原有科普公园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对提高与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现任领导
武宣县林业局局长:覃桂党
局长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审等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中共勉县林业局党组工作。主抓党建组织、干部职工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分管林政管理等工作。
天保中心主任
主持天保中心工作。分管二期天保工程、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天保经费及其供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工作;分管云雾山风景区开发建设工作。
行政监察室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森林公安、林政执法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信息、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车管理等工作。
副局长
分管产业建设、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生物能源、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工作。
系统工委主席
主持全系统工会工作。分管造林绿化、种苗、科研科技、林业勘测设计、森林资源调查、目标责任考核、职称评定、群团、计生、扶贫慰问、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