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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党务、政务和局机关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草拟重要文稿;负责文书(电)处理、文印、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和各类技术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以及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进行检查和审计;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的干部管理、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提案和议案;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和测绘宣传;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法规监察科。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报批地方性规范文件;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及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和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市城管执法部门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罚意见,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及处理,提供规划法规咨询;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市规划监察工作。
(三)规划与设计科。负责拟订年度本级城市规划编制计划和规划编制资金预算;组织本级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委托、商务谈判与合同签订;负责组织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以及各项专业规划的技术审查和评审;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扯定点、用地核定工作,提出规划条件、设计要点,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资质和市场管理,负责各县(市、区)辖区内省管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申报;核发各县(市、区)辖区内省管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负责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建设工程规划科。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除外)的报建工作;组织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审核建设工程资料及设计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定与收缴工作;负责本级建设工程报建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公布业务报表。
(五)市政规划科。负责对本级城市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含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供热、城市道路、广场绿化、河堤、桥涵)等项目进行规划管理;负责本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工作;审查市政工程方案及施工设计图纸;承办市政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跨区域基础设施的前期选址、论证工作;负责重要基础设施规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监督检查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的规划执行情况。
(六)县乡规划科。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城关镇总体规划、建制镇和集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与修改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县(市、区)城镇总体规划和开发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镇)等规划方案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县(市、区)重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选址定点与方案审查;监督指导县(市、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实施和规划的行政审批与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县(市、区)、乡(镇)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七)测绘科。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制定本级城市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负责本级城市基础测绘工作及“数字城市”工程建设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指导全市测量标志管理和宣传工作,协助查处破坏测绘标志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负责测绘基础资料、档案的收集、管理及保密检查。
(八)随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负责局规划管理业务审批程序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文工作;负责局规划业务信息的统计和综合分析;负责局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数据更新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基础空间地理信息的业务管理和基础数据更新监督。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
熊忠海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城镇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和重要规划编制经费的调配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分管机关财务工作。联系各县(市、区)的规划工作。
何学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各类建设用地、各类建筑、市政工程的规划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专业技术审查和评审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和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规划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局规划与设计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市政规划科、县乡规划科。联系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市城市规划报建咨询中心。
张 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规划执法督察、违法建设查处、建设纠纷调解和信访处理、建设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测绘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法制教育与建设;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局法规监察科、测绘科、规划信息中心(行政审批科)、规划协会。联系开发区规划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焦军武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部思想教育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规划行业风险点防范、内控机制的建立与监管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侯顺邦 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工会、共青团、女工、老干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百千万”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钱启明 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宣传、政工、组织人事、机关及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余 彬 副调研员、局测绘科科长:负责测绘科工作;协助张平副局长组织落实好测绘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数字随州”的建设、应用和监管工作。分管地理信息中心。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本级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郊区村镇与民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核申报。
(三)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及规划。
(四)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出具规划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对本级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和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文件。
(七)负责本级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地块规划条件。
(八)依法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罚意见,负责规划和测绘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及规划、测绘市场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本市地图市场,承担地图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负责对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资料和建设工程规划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催)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交...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9〕29号),设置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正县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职责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分别在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个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了分局,名称为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区分局。另辖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队、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长沙市规划...
(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大县(市、区)、乡(镇)、村(集镇)规划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承接省测绘局下移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审查工作。
(三)加强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随州市2017年4月信息价
随州市2017年4月信息价是随州市地区2017年4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随州市2017年4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箭牌 东鹏卫浴抢占随州市场
本刊讯近期,东鹏卫浴与箭牌卫浴接连在湖北省随州市开设专卖店。8月18目,位于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的东鹏卫浴·瓷砖国际生活馆盛大开业,并举行“行业泰斗,谁与争锋”优惠活动。8月27日至28日,位于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总面积近800平方米的箭牌卫浴也正式开业。
根据《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9年3月25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定志
本规定由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