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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2100433B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四子王旗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报备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综治、应急处理、督查督办、深化改革、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研究。承担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旗行业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负责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全旗行业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四子王旗审批建设项目批后监管。负责本局建设事业各项资金。编制并落实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和按时发放工资;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依据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档案法》,负责全旗城建档案的宣传及档案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旗范围内城建档案进行业务指导并培训专职档案员。负责对室藏档案的收藏、整理、立卷、归档及其保管、利用、鉴定、统计、销毁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负责局机关自动化办公、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发布等工作。
指导城镇给排水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镇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镇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城镇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旗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指导全旗城镇燃气、供热、供水运行安全管理。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发展。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
负责全旗建筑市场管理,建设项目手续审查,确保开工建设项目手续齐备,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备案审查;负责建筑企业资质初审及农民工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旗有关人防工作的地方性措施、规定。负责编制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拟订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制定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负责监督和指导在城镇建设、基本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工作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对人民防空义务的履行。负责组织管理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程序对人民防空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自建”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竣工的人防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负责人防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已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指导“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地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和公共厕所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和规范全旗村镇建设工作。拟订贯彻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及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拟订完善全旗人防组织指挥系统、人民防空方案并监督实施和人民防空指挥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及10种人防特种专业队编组训练、演练。战时抢险抢修、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掩蔽、消除空袭后果等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组织平时应急救援,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拟制全旗疏散基地的规划并指导建设和管理等职责。
拟订全旗人民防空指挥信息、通信警报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战备数据工程、“人防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旗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项目的审核;组织指导人民防空通信跨区域支援行动指挥的通信保障;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和指挥信息网络平台为平时应急救援提供保障。负责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等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方案和目录;拟订重要目标防护、办法和防护方案并组织实施;战时组织协调全旗各类重要经济防护目标的平战转换;城市居民的生命线工程防护;指导战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物资器材储备;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单位开展防护行动和防护专业队的训练演练;负责重要经济防护目标统计和数据库建设等职责。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办公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 按照职能职责权限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监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履行工程建设定额监督职责。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履行实施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之职,监督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三)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监督执行上级关于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执行上级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防雷装置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五)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热力建设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旗村镇建设工作,承担规范全旗村镇建设。拟订贯彻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旗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及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有关人民防空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防空指挥通信的职责。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通信、警报建设、疏散基地建设、基层人防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建设经费筹集、人防平战结合、人防战备值班、人防指挥所运行管理,组织及指导群众防空训练。
(九)负责全旗建设项目的审批及批后管理。
(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子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范恒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庆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戴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杭大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张玉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余朝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匡乾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刘湘波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主任)、 党组副书记:赵爱云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德群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辉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朱建桥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炜、蔡忠良、谭卫民、荣志刚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欧阳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