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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有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拟订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的方针和政策;(2)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省级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年度用地计划;(3)主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发证工作;(4)主管土地的征用、划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承办由国务院审批的征、拨用地的审査工作;(5)监察、监督土地的利用情况,负责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重大案件;(6)负责全国土地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科技和外事管理工作。
严格审批制度,控制土地的合理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
噪音问题要向哪个部门反映呢?如果是一般噪音如邻里间生活噪音、装修、动物吠叫、丧事、商店促销喇叭可以找人们警察调解。如果是严重噪音,目前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
你好,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它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和贯彻、执行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主管全国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
【公文范文】地税局管理机关活动意见
欣雅图表打造高品质 地税局管理机关活动意见 一、被评议对象和参加评议人员 (一)被评议对象 所有地税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全体执法人员和服务人员及所在单位 必须全部作为被评议对象。 (二)参加评议人员 参加评议的纳税人由地税局纪检监察部门从被评单位所管辖地段所 有纳税人随机抽取,其中,城区邀请参加评议的人数不得少于 100人, 农村分局不得少于 30 人(参评人员的《签到表》须留底备查,样表 附后)。 二、评议形式 被评议人员以所在部门为单位接受评议; 办税服务厅与南康分局人员 合并一次接受评议。 评议采取开放评议的形式, 各被评单位根据实际 情况可采取集中评议的方式组织评议活动。 三、评议程序 欣雅图表打造高品质 评议程序按照 “评前公告、地税管理员述职述廉、纳税人评议、座谈 和反馈意见、整改提高 ”五个步骤进行。 (一)评前公告。由各单位在开展评议前一周,以《公告》的形式, 提前把评议会
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农村土地管理机制
农村土地管理机制的创新一直是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内容,在我国经济逐步转型的过程中,国土资源工作也由只注重经济的增长转变为建设全面的城乡统筹和协调上,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能够更好的建立起更有特色的城乡新格局,并且也能够有效的带动城乡经济的发展。
审计机关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的国家机关。审计机关泛指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各级审计机关,都是本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和职能部门。审计机关是审计制度的核心,是各级政府用以实行财政经济管理和监督的常设机构。设立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是实行现代管理和监督财政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健全社会主义财政经济法制的一项重重要措施。
根据我国宪法和《审计条例》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审计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可以在重点地区、部门设立派出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下级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送有关审计工作的下列资料:(一)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决定、指示;(二)审计工作的计划、总结、典型经验,重要的审计调查报告以及统计报表;(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等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结论和决定,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事项的报告;(四)审计工作的其他重要情况。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业务时,如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决定、指示,与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规定、决定、指示不一致时,应当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规定、决定和指示执行。
审计署是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署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行政公署专员、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
土地管理系重视对教师的培养和再教育,通过国外和港台地区考察、进修或攻读学位等方式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土地管理系也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已经同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英国剑桥国际土地管理学院、美国城市经济与房地产协会、美国房地产估价协会、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所、美国得克萨斯大学(阿林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加坡国立大学、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学院、台湾政治大学、台湾逢甲大学,以及德国、俄罗斯、乌克兰、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从土地管理的概念上分析其含有6层含义:
1、土地管理的主体:各级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务员,包括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机关、行政首长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普通公务员
2、土地管理的客体:土地及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之间的关系
3、土地管理的任务:维护土地公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监督土地利用
4、手段和方法:行政、经济、法律、技术
5、职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
6、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