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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一污水厂,昆明市第二污水厂,昆明市第四污水厂,
/日,收水范围包括经济开发区、肥西县上派镇、桃花工业园、长安工业园、高新区科学城、柏堰工业园等区域,服务面积约191平方公里。 该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日,总投资2.59亿元,采用...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做水。在全国各地的溪流、江河、海洋都可以见到我的兄弟姐妹。我们是最简单的氢氧化合物,无色无味是我们的特点。我们在常温下为液体,0℃时会结冰,100℃时沸腾,4℃时密度最大。我们的用途...
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简介
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简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市政工程技术系 纪庄子污水厂简介 一、厂区地形及土房地址状况
某镇污水处理厂监理细则
WORP 文档下载可编辑 某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法制股、政务服务股、重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9个股室,现有在编人员25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8人。所属二级机构14个: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城乡规划设计室、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规划建设管理站、市政工程公司、城市客运管理站、自来水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桃花江园林绿化管理站、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处、路灯管理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41人。
桃江县房地产管理局(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地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房地产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范围内各项房地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房地产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
(三)管理全县房屋拆迁、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拆迁与房屋安全工作;负责审查拆迁单位的资质和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性,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负责全县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对鉴定的危房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房屋的修缮,审查修缮队伍资质和工程技术、质量、定额;审批已建成房屋的结构、设施的变更;负责全县房屋建设的白蚁防治工作。
(五)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房地产物业管理、小区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房屋管理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的体制改革;审查城镇规划区内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并进行业务指导和年检、年审;负责对全县房地产的综合开发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性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制订房地产开发的近期计划和长期计划;负责综合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工作。
(六)负责房地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调处房地产纠纷,管理公有、私有房屋(含外籍人房屋),处理落实私房政策的遗留问题,负责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七)负责公有住宅出售及售后的维修和养护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安居工程”、“解危解困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镇廉租住房管理、住房使用互换等方面的工作,规范职工集资建房,推动城区住宅建设和住房商品化工作。
(八)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经济核算、职工培训、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及人事编制等工作。
(九)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经营,对社会房屋的经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与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设计;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规划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
(三)负责全县建筑业的管理;负责建筑设计、施工、装饰、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与监督;规范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域外建筑市场;负责对施工企业的监管,负责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防震、人防规划设计工作及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五)指导全县城乡建设;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城镇道路、桥涵、排水、道路照明、供水、公共交通、燃气、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及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的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出租车经营权、城镇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经营权、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专营权、城市空间使用权、公共设施冠名权拍卖和地下弱电管网、地下综合管沟经营、市政设施有偿使用、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和合作开发等工作。
(七)负责争取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和县人民政府投入城镇建设资金的管理并编制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监督。
(八)组织与监督城镇建设与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城镇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城镇规划区内违法违章用地;负责建设系统的人事、政工、纪检、监查、计划生育的管理与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相关的法律学习和法律宣传活动。
(九)负责实施市政设施、城镇供水、公用事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察管理;负责组织城镇规划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城市雕塑、风景名胜、古树古木、植物多样性保护管理。
(十)指导参与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