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城市规划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
规划线路 1号线(现已建设) 长度58公里。1号线在东端分成Y型临平和下沙支线。下沙支线东起下沙二号大街,途经下沙城公交中心,再到九堡组团中心;临平支线北起临平城区,途经临平城市复合中心,...
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 使轨道交通与周边 地区建设相协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 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 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包括地下、地 面、高架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轨道交通及与之 相关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 第四条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 负责轨道交通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 建设、土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 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轨道交通规划 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轨道交通及其周边地区建设规划应当遵循 “以人为 本、整体规划、功能合理、集约土地”的原则。鼓励大型建筑、 地下构筑
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10-10-26 14:19:12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你是本文第 366 位浏 览者 【评论】【发表评论】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我市将制订《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现将《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恳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并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前在网页上提交建议或来函告之。 地址:武汉市汉口洞庭街 127 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编: 430014 《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使轨道交通与周边地区建设相协 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 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
让交通与城市更美好
成为全球领先的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
敬业 合作 奋斗 创新
让交通与城市更美好
成为全球领先的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
敬业 奋斗 合作 创新 2100433B
为提高轨道交通规划的科学性,明确规划编制内容,统一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标准,结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及轨道交通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标准(DG\TJ08-2325-2020J15385-202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包括总体规划层次的线网规划,详细规划层次的线路选线、车站及车辆基地选址,以及主要附属设施选址等专项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