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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秘书事务、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翻译、印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稳定及保卫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对外的公共关系处理工作;负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办网站管理和业务更新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等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查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组织实施普法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对相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研究制定相关税种的税源管理及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分税种的预警指标监控管理工作;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相关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的管理应用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政策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对相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办所得税减免税、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等涉税事项的审批、审核上报;研究制定相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等办法;承办分税种的预警指标监控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政策救济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承担相关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的管理应用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并分配下达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及后续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税法援助服务工作;管理纳税人使用的表格文书,编制纳税服务指南;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承担税务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业务运行管理应用工作。
7.征收管理处(与信息中心合署办公)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牵头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牵头组织开展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影响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控器具(除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承担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管理税务机关内部所用的表证单书;组织落实纳税人征管档案管理;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承担协调相关税收各业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8.财务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服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等项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工作。
9.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组织对大型企业的个性化服务、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对大企业税收工作的安排落实;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和税务审计;管理机关和系统的外事工作;承担相关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10.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承担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11.教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系统师资管理工作。
12.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编制、上报出口货物退税和出口货物免抵调库计划;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研究制定进出口税收纳税评估及税源管理办法,发布进出口税收预警指标;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参与进出口税收的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会、青年、妇女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制定系统工会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系统工会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承办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审理和执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调查后提出初审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与级别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规范稽查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批复》(新国税发〔2008〕145号)执行。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与征收管理处合署办公)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各应用系统的技术运行管理工作;组织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稳定及保卫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乌鲁木齐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正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总局及自治区国税局部署,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
(五)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八)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九)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四)垂直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国税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邮编:100044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中央税收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和部分地方税税收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是主管全省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共管辖纳税人58.76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17万户,个体工商户38.64万户。河北省国税系统共...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属正厅级单位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04号省局机关内设13个行政机构(不含机关党委、离退休办公室)、1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行政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巡视工作办公室、机...
郭超(党委书记、局长)
吴茂文(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郑新利(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
王建义(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调研员)
吐洪江·沙来(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海福(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治寿(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徐进(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志(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新利(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军(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蒲蓉(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是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副处级建制。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跨区(县)设置四个稽查局,分别为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职责: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制定稽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承办“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日常工作;承办重大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承办移送涉税犯罪案件;负责金税工程协查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检查证的管理;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纠风塑形工作;在案件查办完毕后,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稽查结果,定期提出征管建议;安排和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负责上级交办及有关部门转办的其他工作。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职责:负责辖区内一般涉税案件的选案、调查、审理及执行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按规定将涉税犯罪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和上报;负责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资料的上报送审工作;负责上级下达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负责违法案件公告;负责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稽查结果,定期提出征管建议;负责稽查档案的建立、移交及归档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 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捐赠所得税前扣除 【颁布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大地税函﹝ 2007﹞9号 【发文日期】 2007-01-18 【实施时间】 2007-01-1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区、市 (县)国税局、各稽查局、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6﹞125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度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 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 根据 2018 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 刘畅等 200人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拟录用公务员,现予 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18年 5月 15 日 -5 月 21日 (5 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022-24465673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 16 号 邮政编码: 30001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 年 5 月 14日 附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8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序号 拟录用职 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历 毕业 院校 工作经历 备注 1 科员(一) 3001100 刘畅 男 1282390 50314 硕士研 究生 山东师范 大学 / 应届毕 业生 2 01145 杨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国家税务局设置:内设机构8个科室。级别为正股级。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综合业务科、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设置3 个派出机构,其中:1个税务分局,名称为:江苏路税务分局,2个税务所,分别为北京路税务所、迎宾路税务所,税务分局为副科级,税务所为正股级,非全职能税务所,其职能配制为: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新闻和税收宣传;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
2、人事教育科的主要职责是: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党建工作。
3、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等。
4.综合业务科的主要职责是: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措施;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综合业务科应及时将上级发布的税收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等传达到征收、管理等部门,协助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传递的信息资料,研究制定综合性管理办法,帮助征收、管理等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税政法规部门定期与计划征收科、税源管理、稽查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为征、管、查等环节提供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支持。
5.计划征收科的主要职责是:受理税务登记(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发布欠税公告;资格核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办理发票购领、缴销;开展税法宣传;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收收入的核算、统计、预测和分析,管理税收票证等;加强与税源管理、税政法规、税务稽查等部门的联系,将数据资料及分析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和局领导。
6.税源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办法、措施,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税源管理科要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代扣代缴、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态情况,及时对照上级税务机关发布同行业税负及其预警标准,比较各部门上报统计部门的指标,结合经济综合部门、各级协税护税组织提供的各类相关统计分析信息,进行税源宏观分析,开展企业纳税评估,发现涉嫌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局立案查处;在税源监控管理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传递给政策法规、计划统计和上级征收管理等相关部门。
税源管理科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税源管理,对所联系纳税户进行纳税评估,实施纳税服务等。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工作、不决定处罚和减免税款;税收管理员所获信息要记录归档,实行共享,税源管理重要事项,由部门集体研究;按计划和规定程序下户检查,提出报告,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税收管理员实行定期轮换。
(二)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和税源管理科的主要职责一样。
派出机构要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代扣代缴、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态情况。
派出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职能,同时还应承担辖区内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发票的领购、缴销、代开,零散税收、实行查帐征收以及双定户批量扣款不成功的个体工商户的申报征收等部分征收管理职能。
派出机构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宜。设置申报征收岗、发票发售岗、发票代开岗、税务登记管理岗、行政许可岗、非行政许可岗等前台管理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前台可一人多岗。同时,税务所设置所长岗、综合管理岗、税源管理岗等后台管理岗位。
派出机构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源管理科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样。
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和税源管理科工作一样负责零散税款的征收,对零散税款的征收,必须建立征收管理责任制,实行票款分离。
(一)所属机构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12个,即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石狮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晋江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南安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惠安县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安溪县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永春县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德化县国家税务局等12个国家税务局。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为全职能局,均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级别均为正科级。
(二)内设机构
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数量为7个。名称参照当地同级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统一称“科”,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全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设7个科: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征收管理科、计划征收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税服务厅(暂不设立)。
各部门的职责是: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财务、基本建设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业务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划征收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税服务厅(暂不设立)
(三)直属机构
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设置1个稽查局。级别均为正股级。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协查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事业单位
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设置1个信息中心。级别均为正股级。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票证中心(暂不设立),级别为正科级。
(一)信息中心
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二)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三)票证中心 (暂不设立)
(五)派驻机构
税务分局是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按行政区划或经济区划设置。具体为:较大县的城区、管辖5个以上乡镇(街道)或大企业所在地税源较大的设置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全市共设置66个税务分局(见附件)。名称均冠以地名。
税务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备注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10 海滨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新华中路24号 海滨、临江城区所在地
11 鲤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新华中路24号 鲤中、开元 大企业所在地
12 浮桥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浮桥镇山墩路13号 浮桥 大企业所在地
13 江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浮桥镇山墩路13号 江南 大企业所在地
泉州市丰泽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10 泉秀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泉秀.丰泽 城区所在地
11 东湖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华大,东湖, 城东 大企业所在地
12 北峰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丰泽区普明社区87号 北峰、清源 大企业所在地
13 东海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东海 大企业所在地
泉州市洛江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10 万安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洛江区万荣路万安 城区所在地
11 河市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洛江区河市镇河市、双阳大企业所在地
12 马甲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洛江区马甲镇马甲、罗溪、虹山 大企业所在地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10 清蒙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开发区 城区所在地
石狮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10 狮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凤里办事处 湖滨办事处 城区所在地
11 蚶江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蚶江镇石蚶路 蚶江镇 大企业所在地
12 祥芝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鸿山镇洪厝村邮电大楼 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大企业所在地
13 永宁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永宁镇永宁居委会 永宁镇 大企业所在地
14 宝盖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宝盖镇大企业所在地
15 灵秀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灵秀镇大企业所在地
晋江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10 青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青阳 城区所在地
11 陈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陈埭镇四境大街 陈埭、西滨 大企业所在地
12 安海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安海镇桥头工业区49号 安海 大企业所在地
13 磁灶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磁灶镇香埔头 磁灶、紫帽 大企业所在地
14 龙湖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龙湖镇后宅新兴街43号 龙湖 大企业所在地
15 池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 池店 大企业所在地
16 东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东石镇仁和东路20号 东石 大企业所在地
17 英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英林镇英林村长存公园对面 英林 大企业所在地
18 金井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金井镇中兴北路 金井 大企业所在地
19 罗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罗山镇罗裳村 罗山 大企业所在地
20 深沪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深沪镇狮峰居委会对面 深沪 大企业所在地
21 永和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永和永和街 永和 大企业所在地
22 内坑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内坑龙泉路3号 内坑 大企业所在地
南安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10 柳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溪美镇源兴洲成兴小区 溪美、柳城、东田、城区所在地
11 仑苍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仑仑镇仑苍街188号 仑苍、英都、翔云 大企业所在地
12 洪濑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洪濑镇集新村 洪濑、康美、洪梅、雪峰 大企业所在地
13 丰州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丰州镇南门街 丰州、大霞美 大企业所在地
14 梅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梅山镇芙蓉西路106号 梅山、罗东、九都、乐峰、向阳 管辖5个以上乡镇
15 诗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诗山镇社星路 诗山、金淘、码头、眉山、蓬华 管辖5个以上乡镇
16 官桥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官桥镇金庄街 官桥 大企业所在地
17 水头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水头镇厦盛路 水头 大企业所在地
18 石井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石井镇海滨南路 石井 大企业所在地
19 美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美林南美开发区 美林、省新 大企业所在地
惠安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10 螺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螺城镇、黄塘镇、紫山镇、辋川镇、涂寨镇城区所在地
11 崇武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崇武镇西华街 崇武镇、山霞镇大企业所在地
12 东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东园镇东前自然村14号 东园镇、张坂镇、百崎镇 大企业所在地
13 东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东岭镇东兴街 东岭镇、东桥镇、净峰镇、小乍镇 大企业所在地
14 洛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洛阳镇屿头街 洛阳镇 大企业所在地
15 螺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螺阳镇大红埔 螺阳镇 大企业所在地
安溪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0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1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2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3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4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5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6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7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8号
10 茶都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0号 凤城、城厢、参内、魁斗、蓬莱、金谷 城区所在地
11 湖头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安湖路 湖头、湖上、白濑 大企业所在地
12 剑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剑斗镇旧街 剑斗 大企业所在地
13 感德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感德镇尚德路30号 感德、福田、桃舟、长坑、祥华、蓝田管辖5个以上乡镇
14 官桥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官桥镇天平路9号 官桥、龙门大企业所在地
15 虎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虎邱镇金榜大桥边 虎邱、大坪、龙涓大企业所在地
16 西坪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西坪镇观音路 西坪、尚卿、芦田 大企业所在地
永春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10 一都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一都镇仙阳村 一都镇 大企业所在地
11 下洋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下洋镇下洋新街96号 下洋镇、横口乡大企业所在地
12 蓬壶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蓬壶镇美中村西美街45-47号 蓬壶镇、苏坑镇、桂洋乡、锦斗镇、呈祥乡管辖5个以上
13 达埔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达埔镇达玉路 达埔镇、坑仔口镇、玉斗镇大企业所在地
14 桃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桃城镇、五里街镇、 石鼓镇、吾峰镇、岵山镇、介福乡城区所在地
15 东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东平镇太平街198号 东平镇、湖洋镇、东关镇、外山乡、仙夹乡 管辖5个以上乡镇
德化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10 瓷都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西门街 龙浔镇、浔中镇、盖德乡、国宝乡、赤水镇城区所在地
11 三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三班镇三班镇、龙门滩镇大企业所在地
12 雷峰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雷峰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桂阳乡、杨梅乡管辖5个以上乡镇
13 上涌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上涌镇上涌镇、美湖乡、大铭乡、春美乡、汤头乡、葛坑镇管辖5个以上乡镇
泉州市泉港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10 油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后龙、峰尾、南埔、山腰、前黄5个镇。 城区所在地
11 涂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涂岭街 涂岭、界山2个镇 大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2100433B
六安市金安区国家税务局,六安市裕安区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寿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霍邱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舒城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金寨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霍山县国家税务局,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税务局,六安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