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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是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之一。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25.4—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2014年7月1日实施, HJ 25.4—2014代替HJ/T 25-1999 。制定的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废止。《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规定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2100433B
我国目前的土壤修复技术的现状是在国家863计划项目支持下,开始于十五起步,十一五,十三五等经历,这些阶段近20年的进展带动了土壤的修复技术,当然土壤污染和修复发展也将持续在未来一直发展下去,当然要想达...
土壤修复是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的技术措施。在土壤修复行业,已有的土壤修复技术达到一百多种,常用技术也有十多种,大致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种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
防止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二次污染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包括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尾气、废渣、新生化学品、废热和噪音等。因此在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需采取措施抑制挖掘过程中产生的...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研究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的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污染情况已经非常严重,这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文章主要对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进行研究分析,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在实践工作中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由于历史上缺乏必要的城市规划,中国很多工业企业位于城市中心区内。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导致土地资源紧缺,许多城市开始将主城区的工业企业迁移出城,产生大量存在环境风险的场地(国外又称为“棕地”Brown field)。这些污染场地的存在带来了双重问题:一方面是环境和健康风险,另一方面是阻碍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国的污染场地主要由历史上一批老工业企业产生。
按照主要污染物的类型来划分,中国污染场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重金属污染场地。主要来自钢铁冶炼企业、尾矿,以及化工行业固体废弃物的堆存场,代表性的污染物包括砷、铅、镉、铬等。
(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污染场地。中国曾经生产和广泛使用过的杀虫剂类POPs主要有滴滴涕、六氯苯、氯丹及灭蚁灵等,有些农药尽管已经禁用多年,但土壤中仍有残留。中国农药类POPs场地较多。此外,还有其它POPs污染场地,如含多氯联苯(PCBs)的电力设备的封存和拆解场地等。
(3)以有机污染为主的石油、化工、焦化等污染场地。污染物以有机溶剂类,如苯系物、卤代烃为代表。也常含符合有其它污染物,如重金属等。
(4)电子废弃物污染场地等。粗放式的电子废弃物处置会对人群健康构成威胁。这类场地污染物以重金属和POPs(主要是溴代阻燃剂和二恶英类剧毒物质)为主要污染特征。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分析,污染场地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场地环境调查,即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一般可以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等可能的污染源,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若第一阶段的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种类、程度和范围。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结果表明,场地的环境状况能够接受,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若第二阶段调查确认污染事实,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满足风险评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过程所需参数。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即评估场地污染土壤和浅层地下水通过不同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概率。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首先是根据场地环境调查和场地规划来确定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可能的敏感受体。在此基础上进行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分别计算敏感人群摄入的来自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物所对应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暴露量,以及所关注污染的毒性参数。然后,在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的工作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单一污染物经单一暴露途径的风险值、单一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值、所有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值,进行不确定分析,并根据需要进行风险的空间表征。
风险空间表征就是计算包括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值、所有关注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值、单一污染物的危害商(非致癌风险值)和多个关注污染物的危害指数(非致癌风险值)。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计算关注污染物基于致癌风险的修复限值和/或基于非致癌风险的修复限值。
首先根据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预修复目标。确定修复目标可达后,则应结合场地的特征条件,从修复成本、资源需求、安全健康环境、时间等方面,通过矩阵评分法详细分析备选技术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可接受性,筛选和评价修复技术,确定最佳修复技术。然后通过可行性试验确定修复技术工艺参数,制定修复技术方案。在对场地进行修复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场地调查结果和修复技术的要求制定修复监测计划。
“污染场地”是指因堆积、储存、处理、处置等方式承载了有害污染物质,并对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产生危害或具有潜在风险的空间区域。近十年来,由于城市化发展以及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等原因,我国10万个以上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产生了大量的污染或潜在污染场地,威胁着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并显著影响土地和地下水资源的安全使用。近年来,湖南、广西、河北等地的工业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环境事故频发,使得污染场地的治理与安全再利用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污染场地治理是一项复杂的、耗资、耗时的艰巨工程,发达国家每年要投入大量资金来对这些场地进行管理、控制和修复。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这些国家的场地修复领域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出现了很多物理、化学或生物的修复技术,新型的组合修复技术也时有出现。面对数量众多且条件各异的污染场地与修复技术,政府部门、场地拥有者、或其它可能牵涉其中的个人、团体或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存在着如何选择最佳场地修复技术的问题。这往往需要一套专业工具能够帮助提高决策的效率,在正确与合理评估污染场地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且经济高效的修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