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分析,污染场地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场地环境调查,即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一般可以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等可能的污染源,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若第一阶段的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种类、程度和范围。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结果表明,场地的环境状况能够接受,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若第二阶段调查确认污染事实,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满足风险评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过程所需参数。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即评估场地污染土壤和浅层地下水通过不同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概率。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首先是根据场地环境调查和场地规划来确定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可能的敏感受体。在此基础上进行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分别计算敏感人群摄入的来自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物所对应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暴露量,以及所关注污染的毒性参数。然后,在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的工作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单一污染物经单一暴露途径的风险值、单一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值、所有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值,进行不确定分析,并根据需要进行风险的空间表征。
风险空间表征就是计算包括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值、所有关注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值、单一污染物的危害商(非致癌风险值)和多个关注污染物的危害指数(非致癌风险值)。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计算关注污染物基于致癌风险的修复限值和/或基于非致癌风险的修复限值。
首先根据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预修复目标。确定修复目标可达后,则应结合场地的特征条件,从修复成本、资源需求、安全健康环境、时间等方面,通过矩阵评分法详细分析备选技术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可接受性,筛选和评价修复技术,确定最佳修复技术。然后通过可行性试验确定修复技术工艺参数,制定修复技术方案。在对场地进行修复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场地调查结果和修复技术的要求制定修复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