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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编制。2100433B
生产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一、 范围 本导则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 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 参考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52 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单位版)》(安监危化 字 [2004]43 号) 三、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员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职责”。 《北京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 二 O一四年六月 前 言 为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 建设美好安徽、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和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扬尘污染 防治管理;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6. 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7. 物 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本导则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具体内容的解释。 希望各单位在本导则实施、 应用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 总结经 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 全处(地址:合肥市东流路 28号,邮编: 23005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
2021年4月30日,《节能技术评价导则》发布。
2021年11月1日,《节能技术评价导则》实施。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GB/T32716-2016由水利部于2016年8月29日发布,2017年03月1日正式实施。
2017年12月29日,《电网冰区分布图绘制技术导则》发布。
2018年7月1日,《电网冰区分布图绘制技术导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