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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球物理探矿队(简称:区有色地质物探队)成立于1957年,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的专业队。具有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三甲资质。我队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勘查任务和社会地勘项目,先后承担完成了一批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20万区域地质化学调查工作,提交了一大批找矿靶区和有望区带。
现有在册职工173人,正高职1人,副高职40人,中级职称34人。
就业的话很好。呵呵,老家伙告诉你一句新疆地矿局的口诀:住在局机关、干在科研所、死在区调队。意思是局机关住房好、位置好;科研所干活轻松;死在一区调获得的荣誉高。
216,答案是无疑的。看硬件,核工业216队(简称H)和有色物探队(简称Y)一条街之隔,H的面积是Y的2.5倍不止,H里面是高层,Y里面基本是6层的多层,而且Y是通过土地置换的房屋是和开发商合作开发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玉卡属于公务。2014年6月6日,新疆银监局批复《关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玉卡公务卡业务的请示》(天银发〔2014〕208号),同意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使用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自治区级
1 / 15 xx建设工程自治区级 xx工地实施细则 一、现场围档 1、材质 :采用压型钢板或玻璃钢。 2、规格 :市区主要街道 2.5m,一般道路 1.8m。 3、施工方法:围墙采用砖基础,要求地下 30cm,地上 50cm--70cm,地上部 分内外抹灰刷白。 4、围档正面做美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宣传画,并设带有企业标志的旗帜。 二、大门 1、材质 :采用钢结构和砖砌体相结合。 2、规格 :高度≥4.5m,宽度≥6m。 3、施工方法:( 1)门柱为 0.6m×0.6m×4.5m砖砌体,并设不小于 1m×1m×0.4m混凝土基础;( 2)门头为钢结构,设灯光照明,有企业标志; (3)门扇为内外开启,底部设 2 个行走轮,每扇门宽 3m,高 2.3m,右扇套设 小门。 4、大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场地,并配置高压冲洗设备。 门头设置灯箱。 三、门卫室 1、材质 :采用砖混结构。 2、规格 :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信访秩序,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 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 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 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本条例所称信访人,是指采 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第三条信访人依法提出信访事项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国家机关应当 加强信访工作,建立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协 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
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二队是一支从事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测绘、岩矿测试,土壤及水质分析,探矿工程施工、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的专业地勘队伍。拥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地质坑探乙级、水工环乙级、液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灾害评估乙级和地灾治理工程勘查乙级、测绘乙级等资质。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建队以来,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二队在赣南地区先后探明了大吉山、西华山、荡坪、下垅、铁山垅、盘古山、画眉坳、岿美山、崇义茅坪、赣县大田、赣县大埠、赣县下汶滩、大余梅关等22处特大型和大中型钨、稀土矿,提交各类重要地质、科研报告一百多份,其中多项荣获省(部)级地质找矿、勘探项目成果奖。
1991年3月,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授予的“功勋地质队”称号,1993年11月荣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地质勘查功勋单位”称号,2010年,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10月,被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总工会授予“江西省第一届地勘钻探职业技能大赛技术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二队原称江西省重工业局十三地质队,于1970年7月由江西有色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六一六队、六一七队合并而成。
六一六队、六一七队于1961年组建,其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中南有色局地质勘探公司二〇三队以及赣南粤北地质勘探大队四分队。
1970年12月底,赣州专区和省重工业局撤销十三队,于1971年1月与江西省地质局九〇八队合并,其投资、计划、设备仍由原系统管理。
1972年8月5日,江西省重工业局恢复十三队。同年10月28日,冶金工业部决定恢复江西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十三队更名为江西冶金地质勘探十三队。
1978年1月24日,更名为江西冶金地质勘探二队。
1983年10月,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江西地质勘探二队。
2000年12月12日,更名为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二队。
前身为1953年2月28日成立的中南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地质勘探大队、赣南粤北地质勘探大队(1953年7月起)、中国有色金属管理中南分局地质勘探公司(1954年1月起)、203地质队。曾用名江西冶金地质勘探二队,简称“冶勘二队”,队部驻赣州市红旗大道72号,办公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12号金鹏大厦26楼。
现有在职职工500人,其中高级职称47人,中级职称72人,建造师9人(其中一级建造师3人,二级建造师6人),储量评估师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286人。
2000年起,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二队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文件精神,实行“事企分开”。分别成立了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二队基地管理处、江西金鹏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和江西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二队基地管理处对内对外承担事业单位管理职能;江西金鹏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和江西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走企业化经营道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