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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C工作的中心目的就是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这是技术和管理集成型的服务性工作,其工作主要有如下特点:
(1)PMC的工作是智力型工作。该工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知识性,是集工程、经济、管理等各学科知识和项目经验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在这个项目中需要配备各个专业的设计专家、经济工程师、工程管理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项目管理专家,来保证对项目进行全面有效地管理和为业主提供充分的技术和管理服务。
(2)PMC的管理内容视情况而变化。如果业主委托工程项目某一阶段的工作,PMC的管理内容则只局限在这一阶段,如果为项目全过程管理,则PMC管理内容就包括项目整个建设过程。
(3)PMC不直接涉及建设工程项目主体,而是由工程总承包商(EPC)对工程项目直接进行建设和管理。
(4)PMC职业的规范性。PMC作为专业队伍,有着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并具有相应的许可资质。
(5)PMC服务的有偿性。PMC提供的工程管理服务是有偿的,通常采取人工时费用和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或采取成本加酬金的形式,业主可在合同中定义一些里程碑,PMC每完成一个里程碑,业主可支付相应的酬金。
(6)PMC组织形式多样性。项目管理承包商可以是独立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也可以是以合同形式联合组建的项目管理承包公司。2100433B
前期策划阶段,主持或参与可行性论证,编制项目管理总体方案。
项目设计阶段,代表或协助业主提出设计要求和规范,完成项目总体设计,对设计过程和设计成果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业主与设计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项目管理公司独立负责组织设计方,按照业主要求完成设计。
项目招标阶段,代表或协助业主制定设备采购和工程发包策略,对供货方和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制定招标文件,主持或参与招投标组织工作,协助业主与供货方和承包商合同谈判。
项目实施阶段,代表或协助业主编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信息流程,对承包商、供货商进行全面管理。参加设备调试和竣工验收,向业主移交全部文件资料。
不错
在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中,必须做到制度建立完善、承包商队伍安全培训到位、施工现场监管严格等,才能不断提高承包商队伍素质,有效减少承包商事故的发生,稳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可以找做这个的公司,比如赛为安全。专...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项目管理是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吗? 回答: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项目管理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它是替代业主管理并且符合“服务于业主利益”的项目管理特征,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一部分。 ...
承包商项目管理联盟合作伙伴的选择
联盟合作伙伴的优化选择是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联盟组建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动态联盟最终的成败.综合考虑影响建筑承包商联盟模式伙伴选择的诸多因素,兼顾各因素之间复杂的关系,提出适合我国现状的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联盟模式伙伴选择的3阶段模型.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技巧
承包商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对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和促进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以某公司1998年中标的某热电厂引水工程为例,介绍了该公司在工程中提出的几项具体索赔事件,从而揭示了施工索赔的技巧。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了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注意事项,对工程承包商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
1 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1.1 工程项目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1.2 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时间范围
1.3 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目标和内容
1.4 工程承包模式及发展趋势
1.5 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组织
2 工程总承包商项目管理
2.1 工程总承包商项目管理概述
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策划
2.3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管理
2.4 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管理
2.5 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管理
2.6 工程总承包项目试运行管理
3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3.1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概述2100433B
本书从承包商的角度,分析了承包商项目管理与业主项目管理的根本区别,指出了施工总承包商与工程总承包商项目管理的程序、内容的不同点,详细地阐述了施工总承包商项目管理的实施程序、内容和方法等。本书共12章,包括: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概述;工程总承包商项目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程项目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本书是建筑业企业、工程咨询企业、项目管理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的工具书,也可供大学、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参考。
【学员问题】承包商的索赔?
【解答】如果承包商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他有权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延长期和(或)任何追加付款,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在承包商察觉或应已察觉该事件或情况后28于内发出。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则竣工时间不得延长,承包商无权获得追加付款,而雇主应免除有关该索赔的全部责任。否则,应适用本款以下规定。
承包商还应提交所有有关此事件或情况的、合同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及支持索赔的详细资料。
承包商应在现场或工程师认可的其他地点,保持用以证明任何索赔可能需要的此类同期记录。工程师收到根据本款发出的任何通知后,未承认雇主责任前,可检查记录保持情况,并可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承包商应允许工程师检查所有这些记录,并应向工程师(若有指示要求)提供复印件。
在承包商察觉(或应已察觉)引起索赔事件或情况后42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延长的时间和(或)追加付款的全部详细资料。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具有连续影响,则:
(a)、上述充分详细索赔报告应被视为中间的;
(b)、承包商应按月递交进一步的中间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的延误时间和(或)金额,以及工程师可能合理要求的此类进一步详细资料;以及
(c)、承包商应在索赔的事件或情况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此类其他期限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或对过去索赔的任何进一步证明资料后42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建议并经承包商认可的此类其他期限内,做出回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并附具体意见。他还可以要求任何必需的进一步资料,但他仍要在上述期限内对索赔的原则做出回应。
每份付款证书应包括已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合理证明是有依据的、对任何索赔的此类应付款额。除非并直到提供的详细资料足以证明索赔的全部要求是有依据的以前,承包商只有权得到索赔中他已能证明是有依据的部分。
工程师应按照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商定或确定:
(i)根据“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应给予竣工时间(其期满前或后)的延长期(如果有;
(ii)根据合同,承包商有权得到的追加付款(如果有)。
本款各项要求是对适用于索赔的任何其他条款的追加要求。如果承包商未能达到本款或有关任何索赔的其他条款的要求,除非该索赔根据本款第二段的规定被拒绝,对给予任何延长期和(或)追加付款,应考虑承包商此项未达到要求对索赔的彻底调查造成的阻碍或影响(如果有)的程度。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