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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是厦门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
一、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实施对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利用等工作,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与现代化建设,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收集管理厦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不动产专业档案和资料,并提供查询、利用服务。 2100433B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你可以乘坐 849路 公交车到七星公交场站 下车 ,然后步行290米就能到达目的地。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层 公交线路:20路,全程约1.7公里 1、从交通大厦步行约100米,到达思北路口站 2、乘坐20路,经过3站, 到达滨南长途车站(也可乘坐25路、122路、...
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层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利用制度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利用制度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系统在平时工作中所形成的土地、 房产、 测绘类档案,是国家专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地方建设 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源。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土 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的管理、利用和各单位档案业务的指导、 监督工作,应主动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方便、全面、有效的档 案信息利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 档案信息包括档案中心保存的档案实体及其数字化信息、归 口档案中心对外利用的其他单位的档案实体及其电子信息、其他 档案室纳入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系统的数字化档案信息。 一、利用的对象和条件 (一)安全、司法、执法机关,纪检监察、税务稽查、建设 等部门因案件、建设项目需要,凭介绍信、工作证可以利用相关 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凭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和 权属证明(权利人为本单位) ,可以利
厦门市把城建档案管理纳入《厦门市建筑条例》
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7年7月24日通过《厦门市建筑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建筑条例》是厦门市政府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规范厦门建筑市场的一部重要法规。其中有关城建档案工作作了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 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 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 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应当与房产自然状况保持一致。房产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实施房产变更测量。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定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测绘需要市民支付一定的费用,到2013年,房产测绘收费执行国家测绘局2002年发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其中,住宅用房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为1.36元/平方米,商业楼用房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为2.04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为2.72元/平方米 。2100433B
福建省国土资源档案馆是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前身是福建省地质资料馆,2001年机构改革更为现名,并增加了土地档案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为社会提供全省地质资料、土地档案查阅;参与国土资源档案资料信息化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档案资料的开发使用;开展科普活动;承担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图书、地质标本、全省地质资料及实物地质资料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