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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72 |
1189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72 |
118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6 |
2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1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4 |
1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 |
2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19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1 |
5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2010年厦门市物价局在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服务,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工作方面还可以改进: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研究推进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公开的有效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克服人员紧张的困难,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社会查询、使用政府信息。以群众对价格服务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提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咨询、受理申请等功能,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各种媒体、市长专线渠道以及开展社会活动,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府信息。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保障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切实扩大受众面,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减少群众把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中心地址:云顶北路842号(枋湖南路北侧) 公交车站:可以乘坐18路,49路,82路,757路,856路坐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BRT路线:可以乘坐快1,快2,L16坐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叶经营男,1964年11月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1982年8月至1986年2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
依照有关文件规定,因申请公开数量较少,相关资料信息产生费用不大,2010年我局未对申请政府信息依公开进行收费。
2010年度厦门市物价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当面申请2件,网上提交申请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共事业价费政策、物业管理收费政策、重要服务收费标准。
厦门市物价局2010年度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的为5件,“不予公开”为1件,不予公开原因为“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根据《条例》及《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厦门市物价局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给予具体工作指导,并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2010年加强了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办公室作为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人跟踪落实,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加强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渠道,2010年我局又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界面和功能进行了完善,对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使主动公开内容的查询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广泛利用其他便民渠道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包括数字电视信息广场中的“数字物价”栏目,“物价掌上通”手机wap网站,办公场所触摸屏,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方便社会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转,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重点加强了服务类价费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价格类重大政策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进行解读;完成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季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2010年厦门市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数量达100%。
主要类别包括物价部门机构职能和办事指南信息11条,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5条,价格工作规划、计划3条,各类价格管理、监督、服务信息253条。
主要公开形式是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可在局办公地点设置的信息查询触摸屏、厦门市档案馆查询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
厦门市2010年1月信息价
厦门市2010年1月信息价是厦门市地区2010年1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厦门市2010年1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厦门市2010年9月信息价
厦门市2010年9月信息价是厦门市地区2010年9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厦门市2010年9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200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厦门市物价局根据《条例》要求积极布置安排,推进工作开展。
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及时编制了《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根据《条例》及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11年厦门市物价局切实规范价格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新的工作进展。
落实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包括:依托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建立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接受咨询、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要载体。在厦门市物价局办公场所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柜台,受理当面申请。配备专兼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价办[2008]8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政府信息采编分工及发布流程的通知》(厦价办[2008]9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值班员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价办[2008]10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厦价办[2008]11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的通知》(厦价办[2008]12号)。
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操作流程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厦门市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数量达100%。
主要类别包括物价部门机构职能和办事指南信息15条,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1条,价格工作规划、计划9条,涉及2008年厦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信息1条,各类价格管理、监督、服务信息663条。
厦门市物价局对200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剔除了过期失效信息等,全文电子化公开,其中2002年信息23条,2003年信息30条,2004年信息39条,2005年信息38条,2006年信息60条,2007年信息231条,2008年信息287条。
主要公开形式是厦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可在局办公地点设置的信息查询触摸屏、厦门市档案馆查询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办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2008年度厦门市物价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网上提交申请4件,信函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共事业价费政策、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教育收费政策。
2. 申请处理情况
厦门市物价局2008年度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的为5件,“否决公开” 的为2件,2件均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照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厦门市物价局关于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有1件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要求公开其举报案件的调查结果,对被举报的收费行为属合法收费的结果不服,向福建省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福建省物价局因其超过复议规定期限,未予受理。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厦门市物价局在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宣传还待深入,考虑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1.统一认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全局要把认识统一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上来,以群众对价格服务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梳理全局及下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方便社会查询。
在门户网站的改版中,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咨询、受理申请等功能;逐步在数字物价、厦门市物价局手机wap网站上开辟功能和信息较为完整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3.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加强价格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减少群众把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