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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了责任主体。2008年初,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州、县市政府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部设置在政府办,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分管领导,有工作人员;州直单位也明确了分管局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统一了机构设置,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体制。
(二)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顺利施行,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从4月中下旬开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先后在《团结报》、“中国湘西网”、湘西电视台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宣传;“中国湘西网”全文刊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州政府大院利用橱窗全文宣传,在吉首市主干道悬挂了8条横幅;翻印了7000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发州直部门。县市也印制了《条例》和宣传单,走村串乡宣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施行奠定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4月份组织州直部门、县市政务公开办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本,并在中国湘西网、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子网站长期公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州政务公开办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下发了《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县市和州直部门也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措施,增强了操作性、实效性。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各县市、州直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查询。8县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进一步完善内容。保靖县、龙山县开通了“县长热线”,州本级、泸溪县、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等政务中心开设了信息查询触摸屏。州监察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州地税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电业局、州气象局、州电信局、州移动通信分公司、吉首联合通信分公司等开设了查询投诉电话。州人民政府2008年10月创办了《湘西政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2008年围绕抗冰救灾、处置非法集资等重点难点工作,州人民政府先后组织了40场新闻发布会,及时澄清事实,保障了群众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各县市、州直机关根据州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08]41号)和《湘西自治州2008年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
共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211条。其中,“政府领导”类共公开州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工作简历及分工情况信息35条;“政府文件”类共公开“州人民政府文件”15个,“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0个,“其他重要文件”34个。“政府机构”类共公开州政府28个工作部门和30个副处级以上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其主要职能介绍情况;“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共公开“国家法律法规”172条,“本省法律法规”15条;“政府规范性文件”69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共公开信息6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类共公开州本级统计信息8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类公开了2008年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及实施情况”类通过中国湘西网子网站(湘西物价信息网)、以及州直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以公开栏及便民宣传资料进行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类共公开采购信息218条,完成采购总额35949207.2元;“行政审批项目”类共公开州政府28个工作部门和31个副处级以上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的360项行政审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类共公开26个项目实施情况;“人事信息”类共公开任前公示信息8条,州政府人事任免文件18个,公务员招考信息18条,其他教育培训信息由湘西网子网站(湘西人事网)负责公开;“工作信息”类共公开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49条;“其他工作”信息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网站负责公开。主动公开服务类信息652条,其中“百件实事网上办”信息451条,“便民服务”信息110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91条。发布政务信息(县市、部门动态信息)2195条。“州长信箱”栏目2008全年共受理网民来信2290封,其中有效信件1774封,无效信件516封;有效信件中,重复来信1086件,不重复的有效信件688封;共回复304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回复215封,电话回复89封。
8县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1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320条;规划类信息67条;服务业务类信息2019条;机构设置类和其它类信息7911条。平均每个县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0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通过“中国湘西网”、州县市人民政府公报、《团结报》、电视台、新闻发布会、公共查询点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州直机关收到当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件,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中国湘西网”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全州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08年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看,在公开内容、公开的时效性都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要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时公开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和时效。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则,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规范化。
(二)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整合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资源,建设网上政务大厅,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增设完善信息查询点,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
(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各种场合、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网上政务公开的检查,抓好日常监控,利用新闻媒体监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2008年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第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要求,我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你好,这个要具体到某个小区,房价跟房子的位置。类别以及面积有很大关系,目前湘西房价在4000元上下,不算太贵,但是也分地段,好的学区房,那也是相当不便宜的,最好去房产市场看看,希望以上能帮助你。
湘西面积是17864平方公里,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分为7县1市。主要是苗族和土家族,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永顺,龙山,保靖,古丈,而苗族是以泸溪,吉首,凤凰,花垣为主。在湘西人口有260万人口,土家族有101...
湘西自治州公积金的查询步骤: 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可直接在触摸屏查询机中,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二、持公积金联名卡到银...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人员情况。。领导小组在厅党组和厅长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厅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
1、制定了《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发布了《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暂行规定》主要包含的内容有:一是确定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二是规定了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重点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要求将机关及各处(室、局)主要职能、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卫生行政收费、卫生行政许可、疾病疫情公报及公共卫生等政府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结合公文办理程序,增加了对拟公开信息审核、批准的内容,强调了对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四是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明确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省人民政府公报、贵州卫生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以及省政府其他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和方式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五是规定了错误和失误发布、不实信息的纠正办法,要求机关职工如发现本机关不应当发布或不实的信息以及其他个人和组织发布的关于本省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卫生信息时,应立即向厅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甄别,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公开指南》向社会公布了省卫生厅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途径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电话、通信地址、接待投诉时间等。
2、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卫生系统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了要求。
(三)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由省政府统一设在省档案馆)。可查阅1996年以来省卫生厅印发的规范性和重要的文件资料。
2、省卫生厅机关本部。可查阅省卫生厅保存的档案、近年印发的文件资料。
3、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设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可查阅卫生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及分类数。
2008年(主要在4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超过570条。
1、全省卫生基本情况统计、年鉴信息32条。
2、传染病疫情公告、健康相关产品抽检结果公示23条。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发生和处置信息3条,授权安顺市、贵阳市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2条。
4、卫生工作动态新闻、防病及卫生知识宣传信息267条。
5、省卫生厅领导在有关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6篇。
6、2008年省卫生厅文件93份。
7、2008年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76份。
8、省卫生厅2008年资料(卫生厅内部刊物)9份。
9、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
10、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与结果公示3条(次)。
11、评选全国、全省卫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公示,重要卫生工作政策措施征求意见7条(次)。
12、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信息22条。
(五)通过各种公开途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1、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公布2008年省卫生厅文件93份、资料9份。
2、《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公布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2份。
3、网站。
(1)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采用和公布省卫生厅文件及工作信息17篇。
(2)贵州卫生信息网。发布省卫生厅文件及政策信息101篇、工作动态信息85篇、新闻信息67篇、领导讲话6篇、评先选优公示4篇、重要卫生工作政策措施征求意见3篇,办事指南等信息22条。
(3)贵州卫生监督网。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公示8条。
(4)贵州省医药采购平台。发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与结果公示3条(次)。
4、政务公开栏。设在省卫生厅机关入口处,公开省卫生厅及其内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内设机构位置示意图等信息6条。
5、便民资料。在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和其他许可办理地点采用电子屏幕、电子查询、许可须知、示范文本等,公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许可条件、审批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按许可事项计)30条。
6、新闻媒体。通过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发生和处置信息,传染病疫情公报,卫生新闻信息200条。
8、《贵州统计年鉴》、《贵州统计年鉴》发布2007年贵州省卫生事业基本情况信息3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程序。明确由厅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按所申请的信息内容,交相应职能的处室办理,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规定了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存在阅读困难和视听障碍的申请人应提供帮助。
《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除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程序外,进一步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步骤,还公布了受理机构的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咨询时间等,并附上《贵州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08年省卫生厅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信息的有关规定。
《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上级批准而未获批准的信息,内容未经核实的信息等。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省卫生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一条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第四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市信息公开办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第五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市信息公开办要求,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六条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按规定内容、方式、程序及时间编制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真实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由怀远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上林县大丰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上林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充分利用南宁市集约化职能门户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组织保障和工作措施,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成立了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人员及镇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明确工作职责,并由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截至2019年底,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大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大丰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大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并按制度严格执行。通过相关制度的制定,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我镇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大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中心工作,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并指定由镇党政办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载体、做好运行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2019年以来,我镇正常、规范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确保“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8 |
83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 |
55 |
63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6 |
0 |
行政强制 |
0 |
4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9 |
1505491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信息的公开规则。其次是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农技部门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最后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