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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是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1号议案,也是我区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我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依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文〔201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基本信息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详细内容

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市民得到实惠为目的,通过加强基地建设、培育流通主体、强化监督管理,增强调控手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菜篮子”工作,把“菜篮子”工程作为一项富民产业做大做强,不断满足市区居民生活需求,使我区力争成为周边大中城市“菜篮子”商品主要供应地。

——到2013年,全区郊区新增专业蔬菜基地2万亩以上,本地蔬菜供给率达到100%以上;发展畜牧养殖小区,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自给率稳定在100%以上;发展高效生态渔业,新建改建6个规模水产养殖基地;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

——主要专业批发市场的规模、效益得到较大提升,市区改造、新建或整合3个以上农贸市场,促进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安全化方向发展;市民“菜篮子”消费价格与周边城市基本持平。

——“菜篮子”商品质量得到全面提升,蔬菜、畜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健全“菜篮子”储备保障制度,防范风险,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生产能力

1、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按照巩固提升老基地、拓展建设新基地的思路,加快建设高标准、生态型蔬菜基地。到2013年,再新建2万亩专业蔬菜基地,保证市区蔬菜供给率达到100%以上。进一步改造老基地生产设施,重点加大老基地的大棚设施和道路、排灌、防虫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提升基地的产出效能;规范农民小规模种植菜地的管理,稳定种植区域,完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培训、引导农民科学种菜,提高农民产出效益。

2、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将规模生态养殖小区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扶持发展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模式,建立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基地,进一步改善生猪饲养管理水平,增强生猪生产的科技支撑,确保猪肉自给率维持在100%的水平上。建立5个比较稳定、长期合作的短途生猪调运基地,保证市场肉品供应。

3、积极发展高效生态水产养殖业。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发展水库养殖,特种水产养殖,在我区较大水域新建扩建水产基地5个以上,加大水产苗种基地建设,打造信阳水产品品牌,做大做强信阳水产业。

4、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把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蔬菜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培育发展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销售,走“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生产运作模式。使其承担起对广大菜农的科技培训、信息服务、技术指导任务。有计划地组织菜农统一销售产品,创立蔬菜品牌,架起小菜农与大市场的桥梁,提高菜农的组织化程度,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

(二)完善流通体系建设培育流通主体,保证供应稳定价格

1、做大做强专业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菜篮子”工作中的促进市场流通、满足消费需求和带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支持“菜篮子”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区域新建产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产地批发市场和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支持中心城区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加强市场信息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代售、订单、合作等方式,引进优质“菜篮子”商品,外建生产基地并运回市内销售,做强“菜篮子”工程主体。加强产销动态监测与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科学引导生产发展与市场运行。

2、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现状,从方便居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出发,加强“菜篮子”商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新建农贸市场,改造陈旧落后的农贸市场,清除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马路市场,创造更多环境优美、商品优质、服务优良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内储藏保鲜设施、交易设施、检验检测系统等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引导农贸市场向超市化方向发展,发展社区“菜篮子”便民店,让老百姓感到舒畅、安全和方便。

3、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引导和支持“菜篮子”产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直接挂钩,减少“菜篮子”产品的上市环节和防止“二次污染”,形成从生产加工到批零市场的“绿色通道”。支持市内3-5家大型连锁超市与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按照环保、高效、形象的要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地购置箱式面包车开展“菜篮子”产品市内配送,开辟“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逐步淘汰人力或机动三轮车进城卖菜。

4、培育新型流通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新型产销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各类贩销大户、农村经纪人的引导和管理,支持和鼓励他们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形成自我管理、守信自律、协调服务的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拓展市场、组织货源、维护权益和促进流通等方面的作用,成为保障“菜篮子”商品供应的重要货源组织力量之一。

(三)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1、强化源头监管。加大生产环节治理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商品质量卫生安全。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商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要求。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品种行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增强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意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加强对食品加工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健全动植物病虫害测报预警与防治机构,尽快形成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

2、完善检测网络。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制定和完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和动植物检疫等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使“菜篮子”商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建设政府主管部门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体系,配备好各种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继续完善商品例行检测制度,加强对生猪“瘦肉精”、兽药残留和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做到快速、准确,提高检测效率。完善和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批发市场交易和零售市场销售。探索“菜篮子”商品可追溯制度,把好质量安全关。

3、发展品牌产品。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所有市级蔬菜基地、生猪基地、水产基地都要达到无公害要求。鼓励和引导规模型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企业积极研究开发新品种,在实现标准化、包装化、条码化生产的基础上,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品牌,大力宣传推介,以品牌拓市场。

(四)推进调控体系建设实施储备保障制度,提高政府调控市场能力

1、建立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和“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按照全市城镇人口每人每天0.1公斤,7天的供应量,实施猪肉储备,实现生猪生产和储备的有效结合。采取贴息方式,支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重要蔬菜商品储备。根据生产发展和消费需要,适时调整储备规模,完善收储投放机制。完善猪肉价格预警机制和应急供应保障预案,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

2、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用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市场出现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入储或异地远销;供不应求时,引导储备产品投放市场,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

3、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市场应急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完善“菜篮子”市场应急预案。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雨雪、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城郊和主产区的覆盖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实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把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和质量卫生安全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作为主要的责任目标之一。

2、完善区、乡“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区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邵春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万斌(区政府区长级干部)

魏勇(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信胜(区政府区长助理)

成员:王天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雷少轩(区财政局局长)

陈富聚(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蔚(区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

丁华富(市规划局浉河分局局长)

范明成(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局长)

江豫闽(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局长)

颜承安(市工商局浉河分局局长)

李立(区水利局局长)

张建平(区农开扶贫办主任)

吴锋(区畜牧局局长)

张晓华(区科技局局长)

李新(市环保局浉河分局局长)

张健(区卫生局局长)

沈少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浉河分局局长)

程家宝(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黄海东(双井办事处主任)

刘天新(五星办事处主任)

胡帅(东双河镇镇长)

彭辉(游河乡乡长)

易祖斌(吴家店镇镇长)

甘辉(区农业局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甘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行“菜篮子”工作区、乡(镇)长负责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区“菜篮子”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专项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30万元。乡“菜篮子”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专项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

3、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区“菜篮子”办负责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和实施建设,研究制定有关鼓励“菜篮子”发展政策,抓好“菜篮子”生产和市场调控;农业局负责编制蔬菜产业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牵头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畜牧局负责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对畜产品的检验检测,牵头做好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水利局(水产局)负责编制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牵头做好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财政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项目经费投入,监管和调控保障体系建设经费投入;物价办负责“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投入;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菜篮子”产品,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市场发展中心负责中心城区菜市场日常管理,推进新建和改建标准化市场;卫生局负责“菜篮子”加工产品行业的卫生安全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状况的指导和监督,对影响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生产环境的污染源依法查处;发展改革委负责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扶持;城乡规划局配合做好基地和市场的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新建的无公害“菜篮子”基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大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力度,蔬菜基地建设可选入土地整治项目区;科技局组织开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制定、认证认可工作,培育“菜篮子”品牌产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的质量安全的抽查、监管;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蔬菜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的扶持;各乡、镇,各涉农办事处在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抓好项目落实和相关政策落实,积极发展本辖区内菜篮子商品生产,协调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有序保障工作。负责本级政府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建设和监管经费投入。

(二)健全投资机制

1、农业、发改、财政、商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对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

2、建立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物权登记担保制度。国土、房管等部门对合格的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颁发《标准化基地物权所有证》,担保中心按实际投入进行评估担保,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按照相关比例给予信贷支持。

3、执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征收政策,在中心城区和城郊被征土地出让金中按每亩2万元的标准提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农用地“占1亩,开发1.5亩”的要求,扶持新菜地建设,保证菜地面积不减少。国土资源、财政、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等部门要从8月份开始把新菜地开发基金的征收提取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涉农办事处也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财政部门要管理好、投放好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新建设设施化、集约化、标准化达标的蔬菜生产基地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区财政每年划拨100万元建立“菜篮子”发展基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由“区政府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设立专用账户管理,实行有偿滚动使用的办法,扶持“菜篮子”基地合作社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

1、对新建日光温室,每栋(一亩)补贴5000元;新建塑料大棚,每个(一亩)补贴1000元;每修复一眼机井,财政补贴1000元;修复硬化水渠,每米补贴10元;菜田主干道硬化,每米补贴40元;新打机井,每眼补贴1万元;上述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安排专项小额贷款指标支持菜农发展日光温室,区财政拿出20万元,用于规划区内的日光温室小额贷款贴息。区财政列出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近郊“菜篮子”产业发展规划、生产基地的技术培训和蔬菜基地的普查登记工作。

2、区财政列出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菜篮子”基地检测网点和大型超市、农贸(批发)市场“菜篮子”商品质量检测室建设。

(四)完善工作制度

发挥“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牵头作用,实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菜篮子”生产经营带头人座谈会制度。认真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和实施建设,定期对全区“菜篮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区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进行审核、论证。实行定期督查制度,每月统计一次工作进度,每季公布一次进度排名。每年召开全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总结表彰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乡、镇、涉农办事处要按照区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地的具体方案,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附件:2010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任务一览表

附件:

2010年 “菜篮子” 工程建设工作任务一览表

单位

工作任务与目标

实施、完成时间

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1.牵头制订《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4月

2.新建4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继续引进蔬菜新品种10种,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协会)和蔬菜品牌,发挥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组织(指导)标准化生产并与市场对接

全年

3.整合价格调节基金、财政扶持资金、新菜地开发基金、蔬菜市场建设奖励资金、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部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菜篮子工程建设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设立专户、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凡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一律要经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局、区物价办、区农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联合行文,统一申报、统一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统一会审会签、统一拨付资金。

全年

农业局

1.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按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和生产基地的监测工作

全年

2.组织推广无公害种、养植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全年

3.制定区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的技术指导

全年

4.指导东双河镇、五星办事处、金牛山办事处、双井办事处、游河乡、吴家店镇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申报无公害蔬菜品种3个,申报绿色食品1个,牵头完善近两年市区新建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全年

5.协助市农业局负责建立健全中心城区内农贸市场蔬菜质量安全索证、验证、登记制度,建立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查验、登记进场销售的蔬菜质量安全证明,凡无合格证明的不得进场销售,区农业局负责农村市场蔬菜质量安全

全年

6.配合工商部门实施市场准入,负责培训检测人员,督查指导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对大洋蔬菜批发市场准入工作的正常管理

全年

7.负责蔬菜新品种的引进和技术指导

全年

畜牧局

配合协助市畜牧局对畜产品市场检测,对中心城区内商场、超市、连锁店、农贸(菜)市场等畜牧产品销售场所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每月进行畜产品抽检检测;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10个;指导区内畜产品经销场所自检室建设,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全年

财政局

负责协调落实“菜篮子”发展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等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负责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负责争取、筹措基地建设、菜市场建设、农产品质量建设、检测体系建设、市场调控体系、市场准入等项目的财政补贴资金

全年

物价办

负责争取、筹措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规模化、集约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全年

商务局

1.负责牵头制定区级猪肉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4月

2.负责市场菜篮子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情况的预测预警工作

全年

3.负责生猪屠宰场的规范管理和整治,严禁不达标肉品流入市场

全年

4.配合做好市场准入的管理工作

全年

5.引导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建立蔬菜储备机制

全年

水利局

负责水产品养殖场建设,进一步扩大水产品品牌规模

全年

市场中心

负责新建设标准化菜市场1座,升级改造农贸(菜)市场2座

全年

工商分局

1.负责区内农贸市场和超市市场准入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全年

2.建立和规范适应市场准入的交易秩序,负责销毁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菜篮子”产品,派驻人员在大洋等蔬菜批发市场协助对经营业主的管理

全年

3.负责帮助建立无公害蔬菜“场地挂钩”销售点3个

年底

4.协助开展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整治

每季度一次

公安分局

依法对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整顿,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蔬菜流通体系正常有序运转。

全年

质监分局

1.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与考核

全年

2.“菜篮子”产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协助

开展市场准入

全年

环保分局

加大对“菜篮子”基地污染源监测和监管的力度

全年

发改委

1.争取部、省、市项目,并向“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和检测体系建设倾斜

全年

2.抓好1-2个“菜篮子”农业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进程

全年

规划分局

协助做好蔬菜基地和市场的建设规划

全年

国土一、二分局

配合做好“菜篮子”工程基地规划与建设,对新建的无公害“菜篮子”基地必须纳入一级基本农田保护,加大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力度,配合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中基金提取工作

全年

农开

(扶贫)办

继续对区内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立项扶持,加大项目资金筹措力度

全年

科技局

组织开展区内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全年

卫生局

做好“菜篮子”加工产品行业的卫生安全监督和管理

全年

广电分局

负责设置“菜篮子”市场动态电视专栏,宣传“菜篮子”产品种养技术视频资料

全年

交通局

牵头制定我区“菜篮子”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5月

林业局

牵头新开发、建设林果基地,进一步扩大林果基地挂果面积

全年

双井办事处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1600亩,其中设施菜地比例要达40%以上。

全年

东双河镇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500亩,其中设施菜地比例要达40%以上。

金牛山办事处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200亩。

全年

游河乡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500亩,其中设施菜地比例要达40%以上。

全年

吴家店镇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500亩,其中设施菜地比例要达40%以上。

十三里桥乡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200亩,其中设施菜地比例要达40%以上。

全年

五星办事处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少于500亩,其中设施菜比例要达40%以上。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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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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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基本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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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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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献

建好“菜园子”  丰富“菜篮子”——安徽农垦“菜篮子”工程建设纪实 建好“菜园子” 丰富“菜篮子”——安徽农垦“菜篮子”工程建设纪实

建好“菜园子” 丰富“菜篮子”——安徽农垦“菜篮子”工程建设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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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页

年初岁末,安徽农垦传出讯息:在农业"两田制"改革的强力推动下,2010年全系统以蔬菜种植为主的高效田已达2.5万亩,年生产果蔬、水产、禽蛋、肉类、牛奶6.8万吨,产值近4亿元,菜篮子产品产值占到了垦区农业产值的21%,已开始在所在地城市的蔬菜等副食品市场发挥有益的调控作用,逐渐成为当地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菜园子"。

大庆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总体设想 大庆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总体设想

大庆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总体设想

格式:pdf

大小:1.2MB

页数: 2页

"菜篮子"是关系民生的头等大事,文章就大庆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问题提出了总体思路以供参考。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基本信息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浉政〔2011〕43号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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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基本信息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浉政〔2012〕15号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浉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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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4.2预警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4.2.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4.2.2预警发布

区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信阳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区人民政府报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区人民政府研判,经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向各乡、镇、办事处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区人民政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研判,受灾乡、镇、办事处发布预警公告。同时,报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市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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