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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23号),设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州住房建设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信息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编制

州住房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长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州住房建设局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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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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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苗高(cm):2;规格:密度≥85%,30×3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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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佛山市顺德区美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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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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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保定张氏苗木基地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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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包装类型:密度≥85%,30×30/块;品种:朝鲜草;苗高(cm):2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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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花都蓝田花木苗圃场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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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包装类型:密度≥85%,30×30/块;品种:朝鲜草;苗高(cm):2
  • 花都蓝田
  • 13%
  • 花都蓝田花木苗圃场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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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米径(cm)8,高度(cm),冠幅(cm)100,地径(cm)
  • 13%
  • 河北欣景苗木花卉基地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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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羊水泥

  • 32.5R
  • t
  • 汕尾市2004年1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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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苗高2cm、(密度≥85%,30×3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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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苗高2cm、(密度≥85%,30×30/块)
  • 佛山市2022年6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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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苗高2cm、(密度≥85%,30×30/块)
  • 佛山市2022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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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 苗高(cm)2(密度≥85%,30×30/块)
  • 肇庆市2021年下半年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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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页面设计 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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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互动程序 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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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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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栀子

  • 高度30-35 蓬径30-35 种植密度:36株/平方
  • 23.3m²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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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住房项目案例

  • 1、公共住房项目案例(含英文):字体为树脂发光字体,字幅尺寸:836mm×234mm 2、案例展示图:尺寸:4216mm×1500mm,字体及图案材质及艺,详见图纸; 3、方块盒:根据美工尺寸,墙体
  • 1套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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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住房发展成果

  • 烤漆字; 2、黑色小字:不干胶雕刻 3、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图尺寸900mm×1500mm,字体及图案材质及工艺详见图纸; 4、逐步加大建设规模:图尺寸900mm×1500mm,字体及图案材质及工艺详见
  • 1套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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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三)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州交通运输局。

(四)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五)增加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

(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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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住房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监察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称标准;负责局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勘察设计技术处。

拟订全州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四)城市建设处。

拟订全州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含县城)、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法制处)。

负责全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的制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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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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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荣誉

2021年5月24日,入选吉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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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则

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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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拟订全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州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和州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安排和组织实施;编制全州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的监管责任。拟订适合州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州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归缴等管理计划提出相关建议并呈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对管委会的决议督促落实。

(三)承担规范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州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州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延龙图一体化规划实施意见、州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州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交易、租赁、抵押、担保、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州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州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州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州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拟订地方建材行业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掌握分析全州建材行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指导本行业的生产运行;负责行业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收缴、管理、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发展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建材行业技术创新,促进建材资源综合使用,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搅拌混凝土,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建材行业投资立项的初审和论证工作。

(十二)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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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事项

(一)城市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住房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交通的运营。

(二)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由州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号并会同州住房建设局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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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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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6KB

页数: 3页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13页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水利局简介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水利局是一个政府部门。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28日,被表彰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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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内部网站管理;负责延边州局门户网站日常更新维护。

(二)法规处

负责全州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政府各部门涉税文件的会签会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受理地方税收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税务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及系统普法教育、公职律师办公室及协调系统法律顾问工作。

(三)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及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审核或审批有关税收减免的事项;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四)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及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体工作;负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税种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审核有关税收减免的事项;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五)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审核有关税收减免的事项;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六)收入规划核算处

负责编制全州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工作;管理税收收入数据;监督税收票证使用、管理。

(七)纳税服务处

负责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及纳税服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州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负责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负责本级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州地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中心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办税公开工作;处理纳税服务的投诉举报工作。

(八)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征管改革、制定综合性的税收征管办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展纳税评估;负责征管质量考核、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违章处理、滞纳金、税收资料、税收档案的管理;负责各税种征管办法的审核工作;负责代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九)财务管理处

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结合全州实际,建立和完善全州地税系统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办法;负责全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下达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财务状况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工程决算审计,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部门决算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费月报表、预算执行分析、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部门预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预算编制报表等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州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财政、审计部门税收财务检查工作的衔接和相关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组织全州地税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大宗物品采购审计;负责全州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管理所辖县(市)地税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州地方税务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州局调入、调出、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医保的开、撤户及计算。

(十二)基层工作处

拟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基层税务所(分局)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系统服装管理办法;负责服装调配和发放管理;负责制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市、区)局、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组织调训;负责县(市、区)局税务所(分局、科)长的岗位培训(更新知识);负责系统业务骨干培训、师资培训和其他培训;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教育考核评估;负责组织系统培训项目策划、开发与管理;负责系统培训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对系统施教机构的规划、建设、教学、科研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负责协调施教机构。

(十三)监察室

负责全州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系统执纪办案的组织协调及对违纪干部的查处;负责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反映干部违纪的来信来访及举报等工作。

(十四)绩效办

负责全州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过程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形成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提出结果运用建议;开展绩效指标检查;负责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税收风险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州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建设风险指标及模型;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任务推送;负责指导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装载、维护等方面工作;负责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风险管理、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七)国际税收研究会

负责国际税收理论研究。

(十八)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为机关政务、行政、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为保障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局房产、基建、食堂、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九)电税中心

负责税务信息化管理方面总体规划的设计及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各项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信息化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负责计算机广域网的建设及相关维护运行等管理工作;负责软件及计算机相关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培训、指导等工作;其他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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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在关地方税收的具体措施。

二是承担全州地方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是负责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综合性调研;组织税收宣传和开展税务咨询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是组织实施全州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是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行为;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

六是编制全州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七是负责制定全州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八是负责全州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九是负责全州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是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州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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