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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扬尘费”在思路上其实是对排污权制度的借鉴和模仿。所谓通过经济杠杆来控制城市的扬尘污染,貌似能让企业和个人产生畏惧进而增强环保、节能和减排意识,但是单纯的经济杠杆也必然陷入无助的局面,即通过收费的方式,建筑企业的扬尘排污权反而因此“合法化”,同时,因并未引入排污权交易机制,因此仍然只是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两两联系,倒有点类似于变相征税的行政手段,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交易手段。
环境保护存在着严重的“外部不经济”问题,企业无需为排污付出成本,他人却要为此蒙受健康乃至生命损失。征收“扬尘费”似乎增加了企业的污染成本,但是作为工地扬尘直接受害者的普通民众,却丝毫未能改变损失无法得到补偿的“不经济”现实。而作为收费者的政府部门呢,本身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扬尘痛感,征收“扬尘费”却又能获得额外收入,如此一来,“扬尘费”就很有变味的可能。
对企业来说,缴纳每月每平方米0.24元的扬尘费,要远比落实路面硬化、建筑用料的覆盖、围挡等所有降尘措施更划算,交个扬尘费只要两三万,降尘治理却要花20万。这个模式操作下去,开征“扬尘费”只会让企业与政府部门实现双赢,普通民众则将越发饱受城市扬尘之苦。
简单征收“扬尘费”显然不是一个好办法,政府部门严格的扬尘监管职责,无论何时都不能够放任收取“扬尘费”,不如严格施工标准,只有那些真正落实降尘措施的企业才有资格缴纳,至于那些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需要的是大额罚款直至驱逐出建筑市场,而周围居民对扬尘企业索赔的权利,也应尽快得到法律的明确和保证。
支持收费
2013年广州市在建建筑施工工地1386个(不包括拆迁工地),开工面积达6231万平方米。建筑施工工地排放大量扬尘,据估算年排放扬尘60万吨以上,扬尘占到细颗粒物(PM2.5)的10%,成为大气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并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挥发性有机物(VOCs)广泛存在,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有很大危害。据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估算广州工业VOCs年排放量达到10.4万吨
广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布的建筑施工扬尘问卷显示,回收问卷共308份,其中严重受到干扰和偶尔受到干扰的均有149人,占97%的公众受到建筑施工扬尘的干扰,迫切希望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广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布的有关挥发性有机物问卷,回收共242份,其中严重受到干扰的共92人,占38%,偶尔受到干扰的共107人,占44%,合计82%,广大市民也希望能够加强VOCs的防治,改善广州环境空气质量。
征收对象
“扬尘费”向谁收,主要的争议在征收对象,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单位代表林海认为,向建设单位征收费用更合理,因为施工单位在投标建设单位工程时,对这块相关费用没有规定 。
建筑业环保专家代表吴瑞卿也建议向建设单位征收“扬尘费”,她认为一个项目的源头在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征收扬尘费更容易统筹控制 。
郑则文表示,施工单位是直接的排污者,但是建设单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一味把义务责任分散到若干个施工单位,很难监管到位,可能弱化政策的效果。此前国内大多征收“扬尘费”的城市是向施工单位征收,南京先行先试向建设单位征收“扬尘费”,从调研情况来看起到良好效果,抓住一个主体,落实了监管责任,对抑制建筑施工扬尘效果好,广州是否借鉴南京经验还要进一步论证 。
一收了之与统筹安排
“在我们的政府行为里,最被人诟病的是动不动就用收费解决问题。”广州市人大代表、听证代表张南宁表示。广州市政协委员、听证代表陈迪云也感慨,“收费就能免除其他责任? ”
“会不会有企业以缴费来代替排污?比如一个面积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控制措施全部满足要求时扬尘排污费是1万多,不采取扬尘控制措施交4万,但相比其6000万的投资额,违规成本并不高。”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听证代表何宝锋建议,应加大违规企业收费标准,保证违规成本在做足防尘正常措施的3倍左右 。
市民代表杨松夏表示,“扬尘费”不能一收了之,要统筹安排好扬尘费所得经费,用于污染源防治,研制防治污染新技术、新工艺,并对防尘措施做得好的单位实行奖励 。
郑则文表示,收费是手段不是目标,扬尘费的征收不足以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促进企业的环保意识,履行环保的社会责任 。
2010年11月10日,昆明市环保局首次对《昆明市城市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听证稿)》进行听证,明确每拆迁1平方米建筑面积征收排污费2.21元。此举意味着正在如火如荼的拆迁施工方将为扬尘“埋单”。
听证会上,大多数代表都赞成征收费用,并就收费标准展开热烈讨论。部分代表认为,收费标准应该提高,以达到少施工或科学施工的目的,把费用用来治理扬尘,改善空气质量。
昆明扬尘费的征收范围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4区,三个(度假)区、空港经济区、呈贡新区、高新区马金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拆迁工程、公路施工工程、市政开挖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等施工活动,并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
收费标准
拆迁施工扬尘排放量按照拆迁1平方米建筑面积排放14.72公斤粉尘(折3.68污染当量)确定,拆迁1平方米建筑面积征收排污费2.21元;
填挖施工扬尘排放量按照每填挖1立方米砂石排放粉尘5.4公斤(折1.35污染当量)确定,填挖1立方米砂石征收排污费0.81元;
散流物料堆放扬尘排放量按照堆存1吨散流物料每年排放粉尘2公斤(折0.5污染当量)确定,堆存1吨散流物料年征收排污费0.3元;
散流物料装卸作业扬尘排放量按照装卸1吨散流物料排放粉尘4公斤(折1污染当量)确定,装卸1吨散流物料征收排污费0.6元。
处罚方式
扬尘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扬尘排污费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扬尘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为了抑制城市扬尘扰民,江苏对工地扬尘开征排污费,南京和徐州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市民心中却有个大大的问号:开征“扬尘费”就能为工地“掸尘”吗?就能让蓝天更蓝吗?在落实方面,虽然南京各区都有工地陆续接到收费通知,但半年过去了,真正被征收的还没有一家。作为执法部门,南京市环保局干脆不愿谈收费问题。
快速发展中的国内城市,普遍像是“大工地”,工地扬尘已经日益成为危害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在这种背景下,江苏2013年7月推出“扬尘收费新政”,试图通过经济手段来抑制城市扬尘污染,曾为国内很多兄弟城市所关注并先后争相效仿。但是现在看来,试点效果似乎并不理想,不仅没能获得市民认可,执法者自身感觉好像也颇为尴尬。
2014年,征收建筑施工扬尘和VOCs排污费成为广州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之一,并纳入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广州市环保局昨日召开征收“扬尘费”听证会。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15名,实到14名。其中邀请听证代表4名,分别为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筑业环保专家和VOCs环保专家各1名;由媒体抽签产生的代表11名,包括建筑企业代表2名、VOCs排放企业代表3名、市民代表6名。一名VOCs排放企业代表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会议,但提交了书面意见。此外还有广州市发改委等10个市政府部门及抽签产生的10名市民旁听代表列席。
到会的14名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广州征收“扬尘费”,其中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扬尘费”的征收,广州市环保局将根据听证代表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完善决策,尽快提交广州市政府审议,如获通过,将报请省环保厅和环保部审定后实施。
2014年9月,广州市环保局已研究形成《广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中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网上发布征求意见。据悉,核算办法采用了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和实测法等相结合的方法 。
2014年11月广州或将向上海、昆明等城市学习,开征“扬尘费”,向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以经济杠杆的环境管理手段促进广州大气污染整治。25日,征收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听证会在广州市环保局举行,到会的14名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广州征收“扬尘费”。
“扬尘费”的计算,不是直接监测工地排放的扬尘量计收费用,而是先用可能产生扬尘量减去采取控制措施后削减的扬尘量,这个差额才是计费的扬尘排放量,对拆除工地实行一次性收费,对规模较大的建筑工地按月征收“扬尘费”,对规模较小的建筑工地按季度征收“扬尘费”。通过模拟实际全工期工地,再结合广州现有工地数量、面积进行排污费测算,预计每年能征收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4500万-5000万元,VOCs排污费约660万元 。
扬尘包括居民家庭装修、农村住宅建设、城乡园林绿化以外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颗粒物,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拆迁现场尘土飞扬,拉沙大卡狂奔散灰,空气质量受到威胁,扬尘是一不可忽视的“空气杀手”。
为了才能减少扬尘,减少对空气的影响,征收“扬尘费”其实就是通过经济手段来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能挪用、扣留与占用。政策的施实将为控制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起到一个有效的作用。
2014年11月广州或将开征“扬尘费”,向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以经济杠杆的环境管理手段促进广州大气污染整治。25日,征收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听证会在广州市环保局举行,到会的14名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广州征收“扬尘费”。
广州向上海、昆明等城市学习,开征“扬尘费”,毫无疑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建筑工地扬尘行为成本,对无限制的扬尘行为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在征收“扬尘费”过程中,必须谨防“扬尘费”沦为污染行为的保护费和通行证,防止缴纳了“扬尘费”的建筑工地更加肆无忌惮、毫无限制地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开征“扬尘费”相比不收取“扬尘费”,提高了建筑工地扬尘行为成本,但从各地征收“扬尘费”的标准来看,并不算高,不过几块钱每平方米,依然低于治理扬尘的成本,尤其对于背后的暴利来说,微乎其微,根本起不到遏制作用。
最为关键的是,过去政府不向建筑工地征收“扬尘费”,或多或少对扬尘行为有所制止,特别是建筑工地的扬尘行为引起周边居民不满之后,政府会采取一些措施进行制止。但是,当建筑工地依法缴纳了“扬尘费”之后,会让建筑工地觉得领到了扬尘的许可证,无所谓扬尘状况,也不再担心环保部门和周边群众“找麻烦”,就会更加有恃无恐地扬尘。
要让“扬尘费”成为遏制扬尘行为的杀手锏,关键不是简单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扬尘费”,为扬尘行为开绿灯,还必须配套其他措施。
一方面,确定可量化的扬尘标准,对于超标准的扬尘行为收取“扬尘费”,对于严重污染的扬尘行为还应追加扬尘罚款。而且,还必须按照扬尘时间收取,只有切实提高扬尘成本,才能倒逼建筑工地采取措施,制止和降低扬尘污染。另一方面,政府公开收取的“扬尘费”详细账目,确保“扬尘费”用于防治大气污染,只有详细公开账目,才能保障“扬尘费”的用途,也才能让公众心里踏实,避免沦为收费敛财的质疑。 2100433B
公路规费征收项目及标准
公路规费征收项目及标准 项目 养路费 客附费 货附费 征收 范围 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凡在我省境内接受经营性道路旅客 运输服务的旅客应缴纳客附费。 从事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负责代收代缴。 使用租赁汽车从事经 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由出租人负责 缴纳或代收代缴客附费。 凡在我省境内发生的道 路货物运输(含起运货 物),其货主应缴纳货附 费。从事经营性道路货 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负 责代收代缴 征收 方式 和标 准 1、费率:按营业收入总额 的 15%计征(仅限城市客 运出租车) 2、费额:⑴客车 210元/ 吨/月 ⑵货车 190元/吨/ 月 ⑶正三轮 65元/辆/月 ⑷侧三轮 20元/辆/月 ⑸ 二轮摩托 10元/辆/月 ⑹ 拖拉机 130元 /吨/月 3、拥有 3 台以上车辆的单位 和个人可申请按自然年度包 干缴纳养路费 1、平原(黄冈、孝感、荆州、 武汉、黄石、襄樊、鄂州、
财政部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办法
财政部: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1-6-17 来源: 财综 [2011]2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 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交通 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国发 [1985]124 号)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港口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及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港口建设费的征收、解缴、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港口建设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第四条 港口建设费的征收、
3月1日起,北京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扬尘管理不达标的工地付费将比管理优秀的工地收费高3倍。居民个人修建住房、装修工地将免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在昨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的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辉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的收费范围确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含工业厂房)、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拆除工地、绿化工地、公路工地等。施工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含代建方)缴纳,施工工地所在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记者了解到,如果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施工工地超标排放,还会被追加罚款。公租房建设工程、救灾和抢险工程以及居民住房装修工地免收施工扬尘排污费。此外,个人修建住房也会免予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根据住建部门的信息,目前本市开复工面积约2亿平方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副所长黄玉虎介绍,之前他们专门做了测算,本市施工工地每月每平方米排放扬尘0.26公斤。
市发改委收费处副处长门立峰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按照弥补治理成本的原则制定,平均成本为每公斤3元。排污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单位扬尘排放量、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和施工工期按月计征。此外,为督促建设工地加强管理、减少排放,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每公斤1.5元;达到达标等级标准的,每公斤3元;不达标的,每公斤6元。
据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施工扬尘排污费将统一纳入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管理,并按照北京市排污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安排使用,主要支持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治理、扬尘防治、扬尘污染源监管等方面。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联合对施工扬尘情况集中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建立城管、住建委、环保等部门处罚、检查等信息共享机制。
3月1日起,北京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扬尘管理不达标的工地付费将比管理优秀的工地收费高3倍。居民个人修建住房、装修工地将免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在今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的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辉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的收费范围确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含工业厂房)、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拆除工地、绿化工地、公路工地等。施工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含代建方)缴纳,施工工地所在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记者了解到,如果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施工工地超标排放,还会被追加罚款。公租房建设工程、救灾和抢险工程以及居民住房装修工地免收施工扬尘排污费。此外,个人修建住房也会免予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根据住建部门的信息,目前本市开复工面积约2亿平方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副所长黄玉虎介绍,之前他们专门做了测算,本市施工工地每月每平方米排放扬尘0.26公斤。
市发改委收费处副处长门立峰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按照弥补治理成本的原则制定,平均成本为每公斤3元。排污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单位扬尘排放量、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和施工工期按月计征。此外,为督促建设工地加强管理、减少排放,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每公斤1.5元;达到达标等级标准的,每公斤3元;不达标的,每公斤6元。
据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施工扬尘排污费将统一纳入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管理,并按照北京市排污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安排使用,主要支持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治理、扬尘防治、扬尘污染源监管等方面。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联合对施工扬尘情况集中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建立城管、住建委、环保等部门处罚、检查等信息共享机制。
在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日前联合召开的发布会上,该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辉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的收费范围确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含工业厂房)、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拆除工地、绿化工地、公路工地等。施工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含代建方)缴纳,施工工地所在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记者了解到,如果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施工工地超标排放,还会被追加罚款。公租房建设工程、救灾和抢险工程以及居民住房装修工地免收施工扬尘排污费。此外,个人修建住房也会免予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
根据住建部门的信息,目前北京市开复工面积约2亿平方米。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副所长黄玉虎介绍,之前他们专门做了测算,北京市施工工地每月每平方米排放扬尘0.26公斤。
北京市发改委收费处副处长门立峰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按照弥补治理成本的原则制定,平均成本为每公斤3元。排污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单位扬尘排放量、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和施工工期按月计征。此外,为督促建设工地加强管理、减少排放,依据施工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每公斤1.5元;达到达标等级标准的,每公斤3元;不达标的,每公斤6元。
据介绍,施工扬尘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施工扬尘排污费将统一纳入北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管理,并按照北京市排污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安排使用,主要支持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治理、扬尘防治、扬尘污染源监管等方面。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联合对施工扬尘情况集中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做好扬尘控制工作,建立城管、住建委、环保等部门处罚、检查等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