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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120 000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短期借款 120000
(2)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800
贷:应付利息 800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120000×8%÷12=800(元)
本例中,短期借款利息800元属于企业的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l月份相同。
(3)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600
财务费用 800
贷:银行存款 2400
本例中,1月至2月已经计提的利息为1 600元,再加上3月分的800元.实际支付利息2 400元。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二、三季度的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l20000
贷:银行存款 l20000
如果上述借款期限是8个月,则到期日为9月l目,8月末之前的会计处理与上述相同。9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同时支付7月和8月已提未付利息:
借:短期借款 l20000
应付利息1600
贷:银行存款 121600
物业会计的账务处理第一章 经营收入核算管理规定 1 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
一、新账的建立二、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三、会计业务的处理一、 新账的建立一个项目开工,或者一个企业新建立,都面临着建立新账的问题。建立新账并不难,通常先应当想好会计科目的设置问题。在做凭证的时候应当想好...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企业(证券)在为上市公司进行承销业务发生的各项相关支出,可将本科目改为“5201 待转承销费用”科目,并按照客户进行明细核算。二、本科目可按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
基建项目账务处理
基建项目账务处理 (一)专户或专账的设置 基建项目必须进行专账核算,不能与单位其他账混同核算。 1、总账 2、明细账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规范要求设置科目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内容及依据) 1、基建拨款的核算 收到财政局拨入基本建设项目款 (明细是什么项目填什么项目, 如:陕南循环发 展项目)。 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拨款——陕南循环发展项目拨款。 依据:银行的进账单或财政部门的“拨款单”以及项目资金文件 2、转入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自筹资金。 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 依据:银行的进账单 3、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如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 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设计费、招投标费等费用时 借:待摊投资——列明细 贷:银行存款 依据:有关合同、补偿标准及相关项目单位开具的“发票” 4、支付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
代建工程账务处理
代建工程账务处理 代建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收取的代建手续费按 “服务业 -代 理业”征收营业税,如不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应按照国税函 [1998]554 号的规定,受托方按 “销售不动产 ”征收营业税。 1、由委托方自行立项; 2、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3、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单独收取代建手续费(或管理费) ;4、事先 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5、施工企业将建筑业发票全额开具给委托建房单位。 关于代建项目的核算问题,由于代建项目不属于 B 公司的资产而是 代管项目,核算也属于代为核算性质, 因此核算方法应征求委托方的 意见,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方式核算。 同时在核算方式上必须满足税务 上的要求,由于了 B 公司不垫付资金,而且发生的发票都应 A 公司 的抬头,那么在设立业务流程上,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应走委托方的 帐;也可以受托方设立专户,委托方的拨款专款专用,受托方不能体 现垫
(1)核对各应付款明细帐余额合计数与总帐余额是否一致。
(2)向债权人函证有关的应付款项。
(3)审查余额较大的应付款项,并分析其发生经过。
(4)审查应付票据的利息支付情况,计算本期应付利息。
(5)审查到货验收记录与应付款的记录是否一致。
(6)查找未入帐的应付帐款。
(7)确认应付帐款的债务确为客户所承担。
(8)确定应付款项在会计报表上表达是否适当。
包括应付款核销方式(单据、产品),预付款核销方式(余额,单据),汇兑损益方式(月末处理),应付确认日期依据(业务日期,单据日期),现金折扣是否显示等。
应收利息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收利息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应收利息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应收利息是被审计单位享有的债权;确定应收利息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确定应收利息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
应收利息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实质性分析程序。按照不同借款类别,将借款平均余额与平均利率的乘积,与账面利息收入相比较。确定两者差异额是否合理。
3.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关项目的审计结合,验证确定应收利息的计算是否充分、正确,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于重大的应收利息项目,审阅相关文件,复核其计算的准确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函证并记录。
5.检查应收利息减少有无异常。
6.检查期后收款情况,对至审计时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等。
7.关注长期未收回及金额较大的应收利息,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及相关职员,确定应收利息的可收回性。必要时,向被投资单位函证利息支付情况,复核并记录函证结果。
8.确定应收利息已恰当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