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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包括港口物流经济)、地方铁路和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协助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
(三):负责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监督、管理、调控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造价管理,负责省、市投入地方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管,负责对重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造价实施监督,参与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监督、管理、调控交通运输市场,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安全,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的管理,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交通稽查站和治超检测站的管理。
(六):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包括各种营运性运输,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的市场监督责任,负责交通运输服务业、营运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仓储堆存、汽车租赁、客货运输代理、机动车维修业、汽车清洗业、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内河救助打捞、船舶代理、港口、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公共客运进行管理。
(七):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监督落实。
(八):组织水路、港口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港航管理,负责港口物流经济管理,负责水上交通检查站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稽查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广应用交通科技成果,指导和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十一):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的管理,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交通稽查站和治超检测站的管理。
(十二):负责交通战备办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将原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地方铁路建设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工作。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五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道路运输管理的公共事务职责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五):将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工作,以及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的初审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六):将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行业准入审核、等级评定、公信证明、业务咨询、行业调研、统计、预测、信息引导、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推广以及职业资格考核认定等事务性工作逐步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本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汇报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负责本局值班、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等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规划、收费公路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市有关专项资金和相关收费公路项目还贷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航道运输业技改,更新计划的审查和上报;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综合运输科: 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监督、管理、调控交通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政管理;指导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业(包括各种营运性运输,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服务业、营运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仓储堆存、客货运输代理、机动车维修业、汽车清洗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公路运输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营业性汽车驾驶员、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管理工作;实施对下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协助组织道路运输的反走私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协调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及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基建管理科: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市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协助国家、省管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负责组织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维护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行业科技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管理。
地方铁路管理科: 拟订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铁路的管理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协调地方铁路之间和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事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监管工作;拟订地方铁路建设投融资办法;协助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
法规监督科: 负责交通内部执法监督;负责查处、追究交通执法违法行为;协助拟订规章的起草部门拟订交通行业地方性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案件;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安全监督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行业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参与重大公路、桥梁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拟订行业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和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负责公路收费站的收费管理;负责办理交通行业有关票据的领发和监督使用;负责局的财务管理;负责编制本局及本行业有关财务报表;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党务、精神文明建设、计生、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人员培训、考核、选拔、调配、任用和奖惩工作;负责交通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交通行风建设;负责指导机关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检查、督促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港航管理科: 参与拟订水运和港口发展战略;负责水路运政(水运执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协助管理水路运输有关经费的统筹使用;协助组织征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规费;负责协助组织打击水上走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货运输。
行政执法科: 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辖区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协调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 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布局;负责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负责参加有关交通重点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和救灾等综合管理工作。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标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交通战备办主任,1名兼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1名;行政执法科科长兼任执法局副局长,不占执法局副局长职数)、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其中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名)。
伍启汉(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
吴 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
主持市邮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
莫 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
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财务审计、行政经济、法规监督工作。分管局法规监督科、财务审计科、行政执法科、安全监督科。联系云安区、云城区。 |
曾广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道路运输、运政管理、党务、人事、教育、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港航管理工作。分管局综合运输科、人事科、水运管理科、港口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总站、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市六都港航管理分局、市都杨港航管理分局、市交通学校和市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总站。联系罗定市。 |
李学华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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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负责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工作,履行对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 |
刘伯顺(副局长): |
分管交通计划、三防工作、交通战备、路桥收费、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工作。分管局综合规划科、基建管理科、地方铁路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市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市高速公路建设公司和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系新兴县。 |
陈水荣(总工程师): |
分管科技、技术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检测站、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站,协助刘伯顺副局长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系郁南县。 |
黄天新(调研员): |
协助局领导联系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和做好局主要领导交办日常工作。 |
张冠海(副调研员): |
负责局机关文秘、新闻对外宣传、机关行政、档案、保密、扶贫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和市安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协助曾广伟同志抓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和做好局主要领导交办日常工作。 |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