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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办发〔2018〕62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业经2018年12月25日第十六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 14 次会议上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发改委等 10 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 2017-2021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7 〕 2100 号)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全市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省政府先后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全省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7 〕 116 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的通知》(辽政发〔 2018 〕 31 号),我委就《辽宁省推进全省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 2018—2020 年)》及《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进行了认真研究,为确保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 2017-2021 年)》确定的“到 2021 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 70% ”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营口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018-2021 年)》,已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意见,现报请市领导审阅。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营口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018-2021 年)》包含三章。第一章 总体要求,明确我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第二章 重点工作,包含: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条件地区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大力推进生物质能供暖以及拓展工业余热供暖。 第三章 保障措施,包含:统筹协调推进,完善管理体制,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渠道,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推动科技和技术创新,强化宣传引导。
《实施方案》附件中,明确了全市及各县(市)区清洁取暖年度任务,最终完成 2021 年全市清洁取暖面积占比达到 70% 的目标。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0433B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气化营口”“电化营口”工作要求,以保障全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以清洁化为目标,尽可能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取暖,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取暖用散烧煤,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立足全市资源实际、经济能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居民可承受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因能制宜,采取适合的清洁取暖策略,优先选取符合居民消费理念的供暖方式。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主导取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价格调节政策,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
4.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先行。在全市环保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全面推进清洁取暖。统筹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环保重点区域优先推进。
(三)主要目标
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 环保炊具”的模式替代散烧煤取暖。力争2021年,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70%。
二、重点任务
清洁取暖方式多样,适用于不同条件和地区,且涉及热源、热网、用户等多个环节,应科学分析,精心比选,全程优化,有序推进,要因地制宜选择供暖热源。
(一)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
充分发挥存量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鼓励热电联产机组根据热负荷需求进行乏汽供热改造,增加机组供热能力。推进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水平,到2020年全市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适时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淘汰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提高供热燃煤质量,优先燃用低硫份、低灰分的优质煤。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无法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我市主城区散煤清洁替代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重点利用“洁净型煤 环保炊具”替代散烧煤取,适时推广环保炊事采暖炉具、吊炕、热水空调和暖气“四位一体”供暖模式。(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二)有条件地区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
城镇地区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加快城镇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三峡集团(营口)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积极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支持推广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对城乡结合、城郊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暖。〔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三)积极推广电供暖
结合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环保生态要求、电网支撑能力,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各种类型电供暖。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鼓励利用低谷时期的富余电量,推广蓄热式电锅炉供暖,提升电网调峰能力,促进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四)科学发展热泵供暖
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推广使用地源、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供暖效率。在地质条件较好地区推广浅层地源热泵供暖。〔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并督促落实〕
(五)大力推进生物质能供暖
结合全市生物质资源、供热现状,加快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项目。鼓励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发展生物质耦合技术。力争到2021年,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六)拓展工业余热供暖
继续挖掘我市钢铁、水泥、玻璃等工业企业余热潜力,采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进行对外供热。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扩大余热供暖范围。力争到2021年,工业余热供暖面积达到16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发展局为成员的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规划落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市清洁取暖总体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电供暖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清洁取暖环境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牵头出台推进城镇清洁供暖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加强对全市城镇清洁供暖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
(二)完善管理体制。改进集中供暖方式,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供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鼓励采暖型背压热电联产企业成立售电售热一体化运营公司,优先向本区域内的用户售电和售热。严格供热节能管理,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优化区域集中供暖管理,放开准入限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加强供热区域内热源的互通互联,实现热力系统最优调度。强化煤炭流通领域监管,严控劣质散煤进入消费市场。〔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
(三)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整合,实现多热源联合供热。按照国家和省配电网建设行动计划和农网改造计划,加快配电网建设,满足电供暖设施运行需求。推动营口接收站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加快天然气支线及城市燃气设施建设,保证满足终端需求。加大储气设施扩容改造和新建力度,建立健全城市应急储气调峰设施,为天然气供暖创造条件。〔各县(市)区政府、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
(四)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支持取暖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清洁取暖项目运行。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发展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
(五)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大对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力度。切实推进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加快淘汰列入拆除计划的老旧低效燃煤锅炉,鼓励有条件的燃煤热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科技和技术创新。重点推进蓄热装置、智能供热、多能互补等专项技术研发,加强清洁供暖领域科技创新。推动清洁供暖装备升级。推进供热行业节能标准编制和修订,加强清洁供暖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清洁供暖设备质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平面广告、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加大对雾霾危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消费新理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压减燃煤,坚决杜绝低劣质散烧煤,全力推进各类清洁能源的应用。鼓励市民参与支持压减燃煤,积极配合清洁燃烧炉具的推广,努力营造“从我做起、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指导协调〕
幼儿园的总目标包括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二者有机地构成“目标管理”系统。 教育目标,即培养目标。在幼儿园里,起主导作用的不是园舍和设施等物质条件,而是要把幼儿培养成怎样的人。明确的教育目标,体现着办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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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软冶金行业I-ERP实施方案 i-ERP(Internet/Intranet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有效的企业管理技术...
冬季施工实施方案-2018年
目录 一、编制说明 . ............................................................ 1 二、工程概况和气象概况 . .................................................. 1 三、冬季施工特点和一般规定 . .............................................. 3 四 、冬季施工项目安排 . ................................................... 5 五、冬季施工部署 . ........................................................ 5 六、桥梁施工方案 . .......................................
2018年新平安工地实施方案 (2)
XX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监理第三标)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监理实施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XX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XXXXXXXXX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1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监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 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 XX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双 基”(基层和基础) 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促进 XXXX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201804-交安监发〔 2018〕43号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 办法”,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坚持“责任全覆盖、监管全覆盖、保障全覆盖”的交 通安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石政发〔2018〕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17〕59号)、《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35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2016-2017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日前,济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宁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2018年济宁煤改电做出工作安排,针对济宁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标准,济宁峰谷电价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济宁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清洁取暖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全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安排
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18.46万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上半年,完成50%的改造任务。各县(市、区)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主要确定以下改造方式:一是集中供热改造。主要针对住房条件较好、热力管网已经覆盖区域,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取暖。二是气代煤改造。铺设燃气管网和建设储气调峰设施,采用智能燃气壁挂炉取暖。三是电代煤改造。对户外电力设施进行改造,采用直热式、蓄热式以及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取暖。
(一)中心城区
在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两个范围对11.66万户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范围一(东至东外环、南至临菏路、西至梁济运河、北至北二环),主要包括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对38741户实施集中供暖、气代煤和电代煤等三种形式的改造,实现“无煤化”。范围二(东至泗河、南至临菏路、西至济徐高速、北至日兰高速,不含范围一内村居),主要包括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对77863户实施集中供暖、气代煤和电代煤改造,对暂不能实施的村居,今年先采取清洁型煤替代。
1.任城区。共实施改造55045户(包括集中供热9962户、气代煤44343户、其他村电代煤740户)。其中,范围一共计20261户(包括集中供热2986户、气代煤17275户);范围二共计34784户(包括集中供热6976户、气代煤27068户、其他村电代煤740户)。
2.兖州区。共实施改造12714户,全部位于范围二(包括气代煤2665户、棚改村电代煤1643户、其他村电代煤8406户)。
3.济宁高新区。共实施改造40598户(包括集中供热14040户、气代煤8128户、棚改村电代煤1755户、其他村电代煤16675户)。其中,范围一共计4415户(包括气代煤185户、其他村电代煤4230户);范围二共计36183户(包括集中供热14040户、气代煤7943户、棚改村电代煤1755户、其他村电代煤12445户)。
4.太白湖新区。共实施改造6247户(包括集中供热281户、气代煤4122户、其他村电代煤1844户)。其中,范围一共计2365户(包括集中供热281户、气代煤240户、电代煤1844户);范围二共计3882户,全部为气代煤。
5.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实施改造2000户,全部位于范围二(包括气代煤155户、其他村电代煤1845户)。
(二)其他县(市)
对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等9个县(市)分别按照各县(市)划定的范围(范围二不含范围一内村居)共计6.8万户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1.曲阜市。共实施改造7098户(包含集中供热480户,其他村电代煤6618户)。其中,范围一(东至远大路、南至大沂河滨河路、西至曲师大西鲁城街道界、北至小林河)5675户(包含集中供热480户、其他村电代煤5195户);范围二(东至远大路、南至大沂河、西至曲师大西鲁城街道界、北至泗河)1423户,全部为其他村电代煤。
2.泗水县。共实施改造6100户(包含集中供热767户、气代煤1882户、其他村电代煤3451户)。其中,范围一(东至济河西路、南至泉庆路—新闻路、西至圣源大道、北至泉通路)2233户(包含集中供热767户、气代煤271户、其他村电代煤1195户);范围二(东至东外环路、南至南外环路、西至圣昭路、北至泉通路)3867户(包含气代煤1611户、其他村电代煤2256户)。
3.邹城市。共实施改造22654户(包含气代煤8155户、其他村电代煤14499户)。其中,范围一(东至东外环,南至名泉路、顺河路,西至凫山南路、凫山北路、鲍店路、兴中路,北至国宏大道)16570户(包含气代煤2071户、其他村电代煤14499户);范围二(东至凫山南路、凫山北路、鲍店路、兴中路,南至顺河路,西至新西外环,北至邹鲍路)6084户,全部为气代煤。
4.微山县。共实施改造12860户(包含集中供热6060户、气代煤890户、其他村电代煤5910户)。范围为东至新薛河、南至红荷路、西至滨湖路、北至微矿路。
5.鱼台县。共实施改造5267户(包含集中供热2642户、气代煤695户、棚改村电代煤1120户、其他村电代煤810户)。其中,范围一(东至东一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北三环)4717户(包含集中供热2642户、气代煤385户、棚改村电代煤880户、其他村电代煤810户);范围二(东至东二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北三环)550户(包含气代煤310户、棚改村电代煤240户)。
6.金乡县。共实施改造3384户(包含集中供热1582户、气代煤130户、其他村电代煤1672户)。其中,范围一(东至山阳路、南至缗城路、西至奎星路、北至诚信大道)1677户(包含集中供热954户、其他村电代煤723户);范围二(东至金丰线、南至南外环、西至奎星路、北至老万福河)1707户(包含集中供热628户、气代煤130户、其他村电代煤949户)。
7.嘉祥县。共实施改造3457户(包含气代煤3042户、其他村电代煤415户)。其中,范围一(东至萌山路、南至新石铁路、西至文化路、北至古城街)415户,全部为其他村电代煤;范围二(东至萌山路、南至南外环、西至建设路、北至338线)3042户,全部为气代煤。
8.汶上县。共实施改造3277户(包含集中供热900户、其他村电代煤2377户)。其中,范围一(东至普陀山路、南至九华山路、西至峨眉山路、北至五台山路)1000户,全部为其他村电代煤;范围二(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2277户(包含集中供热900户、其他村电代煤1377户)。
9.梁山县。共实施改造3991户(其他村电代煤3991户)。其中,范围一(东至水泊东路、南至青龙山路、西至凤凰山山体东侧、北至公明大道)1574户,全部为其他村电代煤;范围二(东至凤凰山山体、南至青龙山路、西至西环路、北至龟山山体北侧)2417户,全部为其他村电代煤。
(三)实施计划
各县(市、区)2018年3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的招标工作,6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10月底前完成取暖设备调试工作。
二、工程建设投入
(一)集中供热改造。市级财政按1500元/户进行补贴,用于集中供热改造的二次管网和换热站建设,县(市、区)财政进行同等配套。
(二)气代煤改造。继续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和电带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33号)文件政策。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进行补贴(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各县(市、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的配套。
(三)电代煤改造。①纳入2018年至2020年棚改范围的村居。对列入2018年棚改范围的村居,不再纳入本次清洁取暖改造范围。对列入2019年和2020年棚改范围的村居,全部采取电代煤方式进行改造,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先行垫付,待相关地块出让后,纳入土地整理成本。②其他实施电代煤改造的村居。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进行补贴(包含采暖期居民用电补贴),各县(市、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的配套。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原则上由供电企业承担。
三、运行补贴标准
(一)气代煤改造。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市级财政4000元/户补贴已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具体补贴使用办法由各县(市、区)统筹掌握,建议各县(市、区)按采暖期每户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最高1000方,补贴期限暂定三年。
(二)电代煤改造。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用户享受采暖期每日峰段(8:00至20:00)和谷段(20:00至次日8:00)电价标准。即第一阶梯电量8520千瓦时,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阶梯电量8520—10800千瓦时,第三阶梯电量为超过10800千瓦时部分,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阶梯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市级财政4000元/户补贴已包含冬季采暖期用电补贴费用,具体补贴使用办法由各县(市、区)统筹掌握,建议各县(市、区)按采暖期每户0.2元/度进行补贴,补贴用电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5000度,补贴期限暂定三年。同时建议各县(市、区)对电代煤改造户配发燃气灶及燃气罐,并进行用气补贴。
附件:济宁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各县(市、区)任务表
5月29日晚,河南安阳市冬季清洁取暖暨散煤管控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陈志伟指出,我市是“2+26”城市之一。过去的两年,我市高标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暨散煤管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彰。今年,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常态化、纵深化。
陈志伟要求,清洁取暖工作要突出重点。一要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暖。
二要重点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农村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在持续去年工作态势的基础上,按照“生活用气,取暖用电”的原则,多措并举鼓励居民优先使用电能替代传统能源。要在保留传统电取暖方法的前提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因地制宜使用新能源。
三要着力推进配套电网改造工作。各县(市)区电业局要高度重视,提前计划,统筹实施。
四要实施节能措施,既要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又要对新建筑推行新标准。散煤管控工作要把握两点。一是毫不动摇抓治标,继续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死灰复燃。二是坚持不懈抓治本,落实清洁取暖政策,加快建成清洁取暖体系。
陈志伟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为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全市人民建设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侯津琪传达了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并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