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撤销市建设局下属“宜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其职能划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为15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长6名,其中正科长3名、副科长3名。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文秘、安全保卫、后勤、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的统计、收集、整理、上报;负责对本单位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二)管理科
负责起草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审核特殊工程的评标办法。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管理。负责对招投标中心项目审查意见的审核备案,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备案。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核批准。监督指导招投标中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负责对施工企业预选库、中介机构预选库的管理。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组织评标专家培训。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评委的日常考核评价管理。
(三)监督科
负责对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开标、评标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的检查。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
造价由定额站每月发布参考价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只负责依法管理招投标的过程,确保招投标的合法性。
住建局,省里的是住建委,建设局
住建局,省里的是住建委,建设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
(三)负责对市招投标中心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法规政策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市招投标中心项目审查意见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
(五)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当事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
(六)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审核评标专家资格,对评委进行培训和考核管理。负责对各类预选库的管理。
(七)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统一管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准入,负责对投标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构成不良行为、疑似不良行为有关材料的审核把关。
(八)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审批、备案。负责对招标组织形式申请的核准。否决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定标结果。
(九)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十)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0X年工作总结暨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X 年工作总结暨 200X 年工作要点整理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自组建以来, 在市委、 市政府正确领导及有 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
招投标管理系统注意事项-新
投标保证金系统管理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的管理和维护招投标系统管理平台, 现将几点注意事项总结 如下: 一、发招标文件前,代理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 1.招标项目信息; 2.入围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各
市招投标中心事业编制为25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长11名,其中正科长5名、副科长6名。2100433B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我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接受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检察部门驻场监察。
(三)受理、发布本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信息,为交易双方、中介机构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负责对进场交易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标底)的审核,并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将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定备案。对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方案等进行业务审核。
(五)负责对通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招标文件。
(六)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库、施工企业预选库、中介机构预选库的使用,为招标人、采购人提供评委抽取等相关服务。
(七)组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
(八)负责对各类交易信息的统计、分析,并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等部门。
(九)按规定统一发布交易活动中有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疑似不良行为。
(十)负责对各类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十一)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等活动中的质疑。配合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调解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等活动产生的争议、纠纷,维护正常的交易市场秩序。
(十二)按规定统一收取各类交易服务费,统一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重庆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是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投标综合性政策和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全市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监督招标公告发布。核准必须进行招标的基建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招标方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组建和管理综合评标专家库。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