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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一)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城市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客运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涉及交通运输行业资质资格审批监督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施工和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七)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综合调研、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交通血防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协调科、维稳办)。
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负责交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性项目的综合协调;负责政务公开、交通政务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直属交通运输单位信访、维稳工作。
(三)计划统计科。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综合运输体系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与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提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初步设计审批或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相应阶段的设计、招投标、造价控制的监督管理;联系国、省道和干线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地方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四)基本建设科。
负责全市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五)运输管理科。
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和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制定有关政策以及运输线路、运力、站场等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指导和协管运输及相关业务价格;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应急客货运输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全市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本辖区城市客运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汽车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监管城市客运市场。
(六)安全监督科。
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政策;承担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七)财务科(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国有资产和非税收入;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市直交通运输单位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关行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协助交通投融资工作。
(八)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文明建设工作。
(九)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交通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标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含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2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按益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管理)。
(一)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市交通战备办),正科级,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管国防交通工作的办事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名(核在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设主任1名(由市交通运输局1名副局长兼),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
(二)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
(三)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四)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局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维持现状。
王新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建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芝英 驻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杨年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晚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自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佩云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入选“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公示。
北京交通运输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市交通运输局基层组织建设年半年总结
1 中共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关于上半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报告 市委第一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2012年是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要的一年, 今年 2月 初,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召开后,市交通 运输局迅速按照《中共资阳市委关于围绕“人人创先争优、 共建幸福资阳”主题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 见》(资委发, 2012? 号)的部署要求,围绕“建强组织打 硬仗、创先争优当先行”为主题,以“党建工作深度介入交 通加快发展”为取向,以建强组织、凝聚动力、打赢硬仗为 抓手,紧密结合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就开展“党的基层 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和精心的组织安 排,以优异的成绩为鲜红的党旗添光增彩。现将半年工作情 况总结如下: 一、 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一) 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月初,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 活动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副局长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其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1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
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职责、编制事项规定。
(一)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制定全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交通建设项目、水运工程的调度统计、组织、实施、建设、管理、质监、验收工作,承担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二)组织并实施全区公路、水运行业规划、建设、管理,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水运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贯彻执行《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水路客货运输、港口航道有关专项规划和行政审批;承担综合协调全区水路客货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负责全区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客运有关专项规划和行政审批;承担道路客货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依法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
(五)组织监督实施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优化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资质资格审批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及城乡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行业管理监督,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拟定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及城乡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工作;承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拟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城乡客货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全区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八)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全区道路、水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九)承担铁路、航空专用线管理、监督与协调职责,负责铁路、航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大通湖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区交通运输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承担全区县道及干线公路的养护职责,指导镇、村开展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
(二)大通湖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区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施工安全的法规政策。负责实施全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具体实施工程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全区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
(三)大通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区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大队长1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管理等交通运输专业执法工作;负责受理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行为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检举、控告、投诉、查处;负责组织全区性交通系统重大行政执法或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监督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下设千山红治超站,为正股级单位。
(四)大通湖区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为区交通运输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项目设计、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以及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工程计量与复核、工程款拨付、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交付使用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