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处级事业单位,依法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涵洞、供排水、热力燃气、户外广告设置、占道经营(含不按规定地点经营)、渣土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内设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督察科(均为副科级),机关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科长4名(副科级)。
下设2个大队和3个分局: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公园、供排水、热力燃气、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
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渣土运输执法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渣土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其中: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阳分局、赫山分局、桃花仑分局,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占道经营(含不按规定地点经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各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
(二)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市规划局负责综合协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乡、村规划管理;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村镇建设工作。
(三)规划建设协调监督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市规划局等部门建立密切配合和相互监督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决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决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市规划局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的事项,以及市规划局发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和处罚不当的事项,均应及时互相通报,相互监督。
(四)河道、湖泊漂浮物清理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清理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和城市用水取水安全的河道、湖泊漂浮物;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清理影响防洪安全的河道、湖泊漂浮物。
(五)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市规划局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六)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2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后勤服务人员按益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管理)。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综合调研、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政策法规科。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城乡建设科。
组织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土地划拨、出让等有关工作;拟订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规定并指导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建设情况的综合与业务统计。
(四)工程建设科。
指导协调全市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建设;编制市城市规划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维修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的申报、立项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督促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有关协调工作。
(五)园林绿化科。
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中长期发展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城市规划区绿化管理、绿化专业规划和公共绿地详细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市城市规划区各类城市配套绿化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和备案、绿化工程评优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绿地占用、树木砍伐、移植等园林绿化项目审核审批工作;参与并做好公园绿地规划会审和工程项目的扩初会审工作;负责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建设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群众性绿化工作;承担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公用事业科(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市城市规划区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市容环卫等专业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市城市规划区的排渍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环卫、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企业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负责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七)建筑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的实施和监督;拟订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监理的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全市工程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造价管理;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选;负责建筑报废工程审核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争议仲裁;负责建设工程工地的计划生育工作。
(八)科技设计科。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承办全市建设科技成果(产品)鉴定、成果登记的有关工作;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让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科技统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审批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技术审查工作;督促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的抗震设施工作。
(九)报建审查科(行政审批协调科)。
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报建管理和施工许可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一站式”报建收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签订施工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负责建设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性项目的综合协调;负责建设政务窗口的管理工作。
(十)财务科。
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并对下达计划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负责本系统各种专项资金和事业经费的管理、局机关财务、下属单位拨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控购申报和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归口管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政务窗口行政审批后的经费收缴管理;负责局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十一)人事科。
拟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土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等相关工作。
(十二)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负责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二、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以下简称“两供两治”)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五、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劼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消防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含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负责建设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彻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工法、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建筑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主题服务窗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报建、“一站式”收费和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联合验收工作。指导区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科技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十、负责全市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
十ー、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ニ、负责全市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关的职称考试、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负责建筑行业农民
工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地产交易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
十四、指导协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十七、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的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斗争。
十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二十、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和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等审批。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培训。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
二十二、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益阳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划入原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蝮工验收职责;划入原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将“两供两治”以外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设置在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城区路面与广场排渍排涝和城市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职责,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关行政强制权划给市城管执法局。
局长:熊寿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本规定由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其调整由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康富北路105
益阳市国土局
益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胡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