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简介

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简介

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4月1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 1997年12月2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热源,充分发挥热源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集中供热主要包括热电联产、集中锅炉房、工业余热、地热、核能等供热方式。

集中供热系统由热源、热网、热用户三部分组成。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集中供热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下级服从上级管理,部门服从统一管理。

第五条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城市集中供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中供热行业的统一管理工作。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宣传、执行城市集中供热的政策、法规,并对城市集中供热实行行业管理,编制和实施热力规划。劳动、公安、环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集中供热的安全、消防、环保管理等工作。

区县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中供热统一管理工作。

第六条 城市集中供热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

一国家安排的节能投资或贷款;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四环境污染治理费;

五受益单位出资;

六利用外资;

七其他资金。

第二章 供热管理

第七条 市、区(县)供热企业应根据实际编制年度供热计划,经主管部门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热源及供热企业必须按规定的供热参数供热。停电或发生设备事故停止供热时,供热企业应及时通知热用户。

第九条 供热企业要定期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查,热用户应给予配合。热用户有义务保护供热设施,搞好防寒保暖,减少热量损耗。供用热单位之间应签署供用热协议并严格遵守。

第十条 用热单位须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用热负荷、供热面积、厂区建筑平面图和采暖系统图等资料,经审查同意后办理供热手续。

第三章 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 新建集中供热站、新建及改造取暖锅炉,应符合城市热力规划,经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在集中供热规划区内限制新建分散供热锅炉。单位自备锅炉供暖的,应逐步纳入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的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要做到与区域开发同步规划定点,同步设计施工。

第十四条 供热企业应优先安排利用工业余热。热电主管网应有城市供热企业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禁止在供热管道、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上进行建筑、堆物、取土、植树,不得向热力管沟排放污水污物。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供热设施安全或影响正常供热生产的,须事先征得供热企业同意。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由责任者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 热用户因迁移或其他原因停止用热的,应事先向供热企业办理销户手续;需要过户的,应向供热企业办理过户手续;热用户单位合并、分立或变更名称的,应及时通知供热企业。

第四章 计量和收费管理

第十七条 供热设施建设增容费和取暖费,按供暖建筑面积收费;直接用汽供热按吨收费。取暖室内净高超过三米的,每超过三十公分增收10%的取暖费。

第十八条 供热采暖期限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30日止。用户应在当年9月底前缴纳80%的取暖费(一次全部缴清的给予适当优惠),其余应在次年1月底前缴清。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3‰滞纳金。

第五章 罚 则

第十九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接网扩大用热面积的;

二擅自新建、改建、迁移供热设施的;

三在供暖设施上安装放水装置窃用热水,情节严重的;

四擅自开、关供热管路、阀门,造成供热设备运行事故,影响供热的;

五用户对自己管理的供热设施不进行维护,不按期检修造成严重跑、冒、滴、漏或设备事故的。

第二十条 因供热单位的原因,不能按时供热或达不到供热参数的,供热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100433B

查看详情

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集中供热保温

  • 品种:钢套钢保温;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保护壳材质:钢质;工作材质:无缝钢;介质:热水;工作管管径(mm):219;保温材料厚度(mm
  • m
  • 嵘达
  • 13%
  • 河北鑫丰达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集中供热保温

  • 品种:钢套钢保温;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保护壳材质:钢质;工作材质:无缝钢;介质:热水;工作管管径(mm):529;保温材料厚度(mm
  • m
  • 嵘达
  • 13%
  • 河北鑫丰达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集中供热保温

  • 品种:钢套钢保温;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保护壳材质:钢质;工作材质:无缝钢;介质:热水;工作管管径(mm):38;保温材料厚度(mm)
  • m
  • 嵘达
  • 13%
  • 河北鑫丰达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集中供热保温

  • 品种:钢套钢保温;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保护壳材质:钢质;工作材质:无缝钢;介质:热水;工作管管径(mm):32;保温材料厚度(mm)
  • m
  • 嵘达
  • 13%
  • 河北鑫丰达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集中供热保温

  • 品种:钢套钢保温;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保护壳材质:钢质;工作材质:无缝钢;介质:热水;工作管管径(mm):76;保温材料厚度(mm)
  • m
  • 嵘达
  • 13%
  • 河北鑫丰达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功率12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功率16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功率24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集中供热系统

  • 58×1800mm
  • 624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12-28
查看价格

管理规定

  • 板面:1000*700*0.3
  • 2块
  • 1
  • 重庆路通道路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普通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7-05-12
查看价格

直埋供热管道阀门

  • DN700,1.60MPa
  • 2445个
  • 1
  • 天正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8-14
查看价格

直埋供热管道阀门

  • 直径500 1.60MPa
  • 12个
  • 0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4-04-14
查看价格

直埋供热管道阀门

  • 直径700,1.60MPa
  • 8个
  • 0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4-04-14
查看价格

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简介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简介文献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格式:pdf

大小:8KB

页数: 3页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 18号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 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李津成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保障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由集中热源所产生的蒸气、热水通过管网供给城 市部分地区生活和生产使用的供热方式。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用热的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集中供热的管理工作。 市计划、 规划、环保、 劳动、物价、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供热推行集中供热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广开热源,技术先进,经济 合理

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格式:pdf

大小:8KB

页数: 4页

延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 15号 (2001年 5 月 29日延安市人民政府第 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1 年 6 月 21日延安 市人民政府令第 15号公布 自 200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延政发 [2002]72 号文件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加强供热统一管理,, 根据建设部门《城市区域锅炉 供热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 集中锅炉、 工业余热和分散锅炉 所生产的蒸气、热水通过管道为城市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中供、用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延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市集中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 会同规划、 环保等部门共同 编制

关于城市集中供热实行差别热价的批复简介

关于城市集中供热实行差别热价的批复

石家庄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城市集中供热实行差别热价的请示》(市价[2004]154号)收悉。依据省物价局冀价工字[2003]90号文的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用纳入供热价格管理范畴,即将此费用作为供热成本计入热价。

二、鉴于用户承受能力的不同和房产关系的多样性,用户自愿提前缴纳此费用的,可按其应缴纳费用总额给予一定比例折扣。

具体热价标准及折扣比例,由你市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河北省物价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各设区市物价局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河北省物价局价格一处2100433B

查看详情

城市集中供热热源

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有以下几种形式:

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都属将煤、重油、天然气等矿物燃料的化学能转换为热能的热源形式,是世界各国城市供热的两大主要热源形式。采用高参数、大容量供热机组,改造城市低效凝汽式发电厂为热电厂,作为城市集中供热热源;用区域锅炉房逐步替代分散的小锅炉房;合理确定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的布局和联合供热方案,这些是发展城市集中供热的重要技术措施(见热电厂供热、区域锅炉房供热)。

工业余热指各种生产工艺过程的热损失。例如各种工业炉或其他工艺设备排出的高温烟气、冷却水、蒸汽、乏气或熔渣物理热等。工业余热的特点是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数量和参数波动很大。有些工业余热有可能通过热能转换或直接利用,回收部分热能作为城市集中供热的热源。有些高温余热还可用来发电。因此,首先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余热利用方案。以工业余热作为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时,往往要与其他热源联合运行,以提高供热可靠性和调节性能(见工业余热供热)。

地热水蕴藏于地层下的热水,具有储藏量、成分和参数因地而异,水温常年比较固定,水质常带有腐蚀性等特点,因此将它作为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时,要做好勘探和水质分析,并注意防止管道和设备结垢和腐蚀。地热水供热不污染大气,节约能源,是一种有发展前途的热源形式(见地热水供热)。

核能核裂变产生的能量,可用来发电和供热。20世纪80年代世界上已有10余座核热电站实行抽汽供热,核供热堆正处于兴建阶段。核能供热具有节约大量矿物燃料、减轻城市运输压力等优点。但据某些资料分析,认为只有建设大型核反应堆,才是经济合理的(见核能供热)。

除上述热源形式外,如美国、加拿大、瑞士等在电力供应充足的地区也利用电能于城市供热。还有的利用太阳能供热,但目前只限于热水供应和单幢建筑物采暖。

查看详情

[陕西]澄城斥资2.7亿启动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动工建设

据澄城县政府消息,该县群众最为期盼的总投资2.7亿元的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动工建设。

该项目采用群生电厂热源,利用“电厂发电余热”,用“低温循环水供热技术”向整个城区规划区具备供热条件的单位与住宅进行供热,整个采暖期可实现24小时恒温供热。今年计划完成电厂供热首站的建设与改造,一级热网与热分配站的建设,供热管网总长度19.42KM,新建热分配站63座,短期内完成管网铺设,实现当年施工、当年供暖。建成后,供热管网可覆盖古徵街、青正街及其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及新老小区,供热范围可覆盖全城区可供热面积的95%,完全取代该县城区内现有140余台的取暖小锅炉,与原有小锅炉取暖相比可节约标煤2.44万吨,烟尘量减少2385.5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837.8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22.03吨,必将降低雾霾,大大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