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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行业管理,提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廉租住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责任,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廉租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货币补贴工作。负责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拟定有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有关政策、办法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住房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贷款计划,监督住房资金的投向及运营,承担市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市城市和村镇房屋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城镇私人建房工作。
6、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依法履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危房鉴定共组。
7、负责全市的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和拆迁服务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房屋征收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审批。
8、指导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及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协调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和国有房产监管运营工作。
10、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提案、督办、信访、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的组织、党群、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职称、劳资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负责党务宣传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各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直管公房的租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统计工作。
(四)住房保障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限套型、限房价的“两限”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工作;承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计划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的宣传、调研和统计工作,指导住房保障档案建立工作;监督指导直管公房管理、国有房产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组织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行业发展目标、规划和计划;研究分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重大问题;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普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有关政策、市住房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贷款计划,监督住房资金的投向及运营;负责房产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民投诉及市民电话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房产信访工作。
(六)产权产籍科
拟订全市城市规划区及农村的房屋登记管理、房产档案管理和房屋面积测量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和村镇房屋权属管理、档案管理和测绘管理及成果应用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概况的统计工作;负责房屋行政登记案件的复议和应诉;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城镇私人建房工作。
(七)市场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市房产市场的建立、培育、规范和完善;负责全市房产的买卖、转让、出租、抵押的管理;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和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房屋的安全管理及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负责预售商品房和存量房房产资金监管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工作。
(八)物业管理科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批管理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监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备案及运作;负责对全市物业质量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作好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社区物业管理和老、旧、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事宜;参与新建住宅区公共配套建筑、公共设施设备、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建设、交付、管理维护的审查、验收和监管。
“十一五”期间,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团结进取、干事创业,推动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是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实施,初步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房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五年来,解决了46000余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二是物业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老旧社区迈入物业管理全覆盖进程。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项目748个,服务面积3196万平方米,创建了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8个,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28个,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58个。
三是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建立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系统,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了房产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四是百姓住房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均居住面积从2005年的15.72平方米提高到了19.28平方米,增幅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五是努力打造“数字淄博房产”建设平台。建立了商品房登记交易登记系统、房屋测绘系统、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住房保障等信息系统,实现了产权登记、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此外房屋拆迁、直管公房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市房管局先后获得了全国房改与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机关、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市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局属单位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直机关房管所、淄博金宅测绘公司等单位先后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基层班组“张继顺房屋维修热线”荣获了省级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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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XX市房管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房地产管理局管理体制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促进房地产管理局决策的民主化、科学 化的重要渠道。 一、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是在房地产管理局党委领导下的职 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局领导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管理好房地 产管理局的重要途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职 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 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三、房地产管理局职工代表的产生 ㈠、职工代表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局在编在 岗职工均可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工作积极努 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房地产管理局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政策 法律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㈡职工代表的产生,应以部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 接
房屋买卖合同(房管局)修改版
房屋买卖合同(房管局)修改版
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会、老干部工作;负责公文管理、会议组织、机要档案、文印、车辆、安全保卫、保密、武装、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联工作。
负责局党组选调干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评聘、年报检查、指导、督促、审核、组织实施;负责各类职称资格、等级考试的报名、初审工作;负责科级干部档案管理。
起草本市房产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审定行政法律文书、文告,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督查和办理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前期物业管理使用维修资金的审核、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承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承办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的审批。负责办理廉租房来源登记;确认廉租房对象,承办廉租房的轮候、实物配租、租金减免、退出等事宜。
指导监督全市房屋拆迁工作。指导、协助基层拆迁单位调解拆迁纠纷;负责监理对违规拆迁单位处罚的实施。
指导监督直管公产房的经营管理;指导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负责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私有住房、异产毗邻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普查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编制直管公房的维修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组织实施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市房产统计普查工作;组织雨季防汛工作。发布房屋拆迁令(公告)。
负责房屋租赁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房产经纪人的资质管理;负责房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抵押、租赁、拍卖、典当、担保等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房产交易及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转让政策性指导;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鉴定、审查工作。
负责全市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法规的培训;负责全市房屋拆迁资格的管理;协助房地产市场信息中心开展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备案管理;指导住宅科技新成果的应用和新技术的推广。
负责指导并推动城市住宅社区化管理工作;指导落实物业管理企业考评达标工作;指导监督设立、登记、变更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薛城区房管局,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内容 。
二、负责住宅保障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在全区的进一步推行实施。
三、负责行政规划内房产产权登记和产籍管理,办理房产的产权交易、抵押、测绘等业务。
四、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监管和规范。
五、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指导、监督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实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管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为。
六、进行城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对外承揽工程施工。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封面
淄博市建筑志
淄博市建筑志编纂领导小组
题词
彭真题
市委书记杜样荣题
市长韩新民题
图片
1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楼
2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楼
3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
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淄博市委员会办公搂
5 淄博人民会堂
6 淄博剧院
7 淄博海关大楼
8 山东铝厂体育馆
9 淄博工人文化宫
10 山东工程学院
11 淄博市体育馆
12 淄博市中心医院
13 齐鲁石化医院
14 淄博矿务局医院
15 淄博市科技馆展教厅
16 淄博火车站
17 淄博长途汽车站
18 淄博市人民公园(夜景)
19 淄博市张店东环路立交桥
20 淄博市新闻大楼及淄博市百货公司大楼
21 桓台“四世宫保”坊
22 古塔——淄川杨寨砖塔
23 淄川蒲松龄故居
24 淄博临淄金岭清真寺
25 齐景公墓殉马坑
26 齐故城排水道口
27 博山齐国古长城遗址
28 宫殿建筑遗址——桓公台
29 淄博博山颜文姜祠大殿
30 齐鲁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
31 山东新华制药厂
32 淄博市临淄辛店发电厂
33 山东博山陶瓷厂
34 桓台起风镇华沟村住宅试点建筑
35 淄博市临淄齐鲁青年公寓(高层住宅建筑之最)
36 淄博市博山岂山村住宅楼群
37淄博市周村区灯塔村住宅楼群
38 淄博市张店城西一村
39 淄博市临淄辛三街生活区
淄博市行政区划图
前言
凡例
目录
第一篇 综述
第二篇 建筑物纪实
第一章 古代建筑及遗址
第一节 临淄齐国故城遗址
第二节 宫室建筑台址及历史名故城遗址
第三节 近古古城
第四节 古作坊窑址
第五节 古墓葬
第二章 古典名胜建筑
第一节 名人故居
第二节 寺、庙、祠、庵、堂、阁
第三节 古牌坊
第四节 古塔——杨寨砖塔
第五节 古园林建筑
第六节 古桥梁
第三章 乡村房屋建筑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乡村房屋建筑抽样调查选介
第四章 城镇房屋建筑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第三节 城镇居住用房
第五章 商业及服务性建筑
第一节 近代商业及服务性建筑概述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重点商业服务性建筑选介
第六章 工、矿、交通建筑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工厂、矿山
第三节 交通邮电建筑
第七章 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建筑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文化建筑
第三节 教育建筑
第四节 科技建筑
第八章 卫生、体育建筑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卫生医疗建筑
第三节 体育建筑
第九章 水利建筑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太河水库
第三节 石马水库
第四节 高庄水库
第五节 黄土崖工程
第六节 周村区周村水库、王家庄水库和新淦河改道工程
第七节 桓台县水利建设
第八节 淄川区水利建筑
第十章 铁路、公路建筑
第一节 铁路
第二节 公路概况
第三节 公路工程选介
第十一章 园林建筑和纪念性建筑
第一节 园林建筑
第二节 纪念性建筑
第十二章 其他建筑
第一节 淄博市司法局劳教建筑
第二节 宗教建筑
第三节 日本军队侵略性建筑
第十三章 桓台建筑工匠在外地设营造厂、木厂,承建的外地工程
附:统计表(1893~1956年)
第三篇 建筑施工队伍
第一章 市、区(县)管理机构
第一节 淄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二节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第三节 淄博市建筑联合社
第四节 区(县)管理机构
第二章 施工队伍
第一节 国营建筑企业
第二节 大企业附属建筑企业
第三节 省驻淄博市建安企业
第四节 国家部(委)驻淄博市建安企业
第五节 区(县)属集体建筑安装企业
第六节 乡镇建筑企业
第三章 后勤设施及职工福利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后勤设施及职工福利选介
第四篇 建筑施工经营管理
第一章 经营管理方式
第一节 近代施工管理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的建筑施工管理
第二章 专项业务管理
第一节 财务管理
第二节 材料管理
第三节 劳资管理
第四节 机械设备管理
第五节 质量安全管理
第五篇 土木建筑施工技术
第一章 手工工艺及手工工具
第一节 发展沿革
第二节 手工工具
第二章 机械化、工厂化施工
第一节 现代施工工具
第二节 机械化施工技术装备
第三节 预制构件工厂化生产
第四节 重点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成果纪要
第三章 地基基础工程
第一节 灰土基
第二节 砖、石基
第三节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基础
第四节 桩、柱基
第四章 主体结构工程
第一节 砖、石砌体
第二节 框架
第三节 壁板、大块
第五章 屋面工程
第一节 木瓦结构屋面
第二节 混凝土大板屋面工程
第三节 特种屋面
第六章 装饰、装修工程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墙体抹灰
第三节 饰面水刷石
第四节 饰面水刷砂(大粒砂)
第五节 墙体饰面板
第六节 饰面贴瓷砖(釉面砖)
第七节 罩面塑料板、钙塑板安装
第八节 裱糊工程
第九节 油漆工程
第十节 玻璃工程
第六篇 安装施工技术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安装施工专业技术力量发展概况
第二节 安装技术发展概貌
第二章 工具和技术装备
第一节 通用工具
第二节 技术装备
第三章 生产装置和设备安装
第一节 设备吊装
第二节 机械设备安装
第四章 水、电、暖、卫、通风安装
第一节 供排水工程
第二节 电气工程
第三节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
第五章 大型容器组焊
第一节 大型容器概况
第二节 预制
第三节 组焊
第四节 试验
第五节 整体热处理
第六章 绝热、防腐和工业炉砌筑
第一节 绝热工程
第二节 防腐
第三节 工业炉砌筑
第七篇 建筑设计
第一章 设计队伍
第一节 政府列编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二节 市直局属行业设计单位
第三节 厂矿企业附属设计单位
第四节 集体经营设计单位
第二章 设计工具
第一节 50至70年代通用的手工设计工具
第二节 80年代设计技术装备
第三章 设计成果
第一节 工业建筑设计
第二节 住宅建筑设计
第三节 公共建筑设计
第四节 文教体育建筑设计
第五节 优秀设计及获奖项目
第八篇 工程勘测
第一章 勘测队伍
第一节 受聘来淄测量队伍
第二节 淄博市勘测队
第三节 国家部委、省、市专业系统及大企业勘测队
第二章 勘测成果
第一节 测量
第二节 勘察
第九篇 职工教育、建筑学会、协会
第一章 职工教育
第一节 淄博市建筑工程公司
第二节 第十化工建设公司
第三节 矿务局建筑安装公司
第四节 各区属建安公司
第五节 桓台县乡镇建筑队伍
第二章 淄博市建筑学会
第一节 组建经过
第二节 学术活动
第三节 当好政府搞好城乡建设的顾问和参谋
第四节 参加省、市设计竞赛
第五节 搞好科技咨询
第六节 为乡(镇)建筑企业培训人才
第七节 开展科普宣传
第三章 淄博市集体建筑企业协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协会工作
第四章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淄博分会
第一节 会员单位及代表人
第二节 理事会
第十篇 大事记
大事记
附录一:重大质量事故及恶性人身伤亡事故
附录二:先进个人、集体、模范人物名录
淄博市建筑业在改革与发展中开创新纪元
编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