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房管科、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地产交易监理所、淄城房管所、洪山房管所、昆仑房管所等八个职能科室,下属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正局级事业单位)。
具体职责:
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协调、处理本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财务科负责财务收支、职工劳保基金的交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扣交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的编报和财务审计工作;
房管科负责直管公房管理、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安全鉴定以及房改工作;
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房地产交易监理所负责全区房地产的买卖、测绘和交易管理工作;
淄城房管所负责淄川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洪山房管所负责洪山镇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昆仑房管所负责昆仑镇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我区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搞好房地产行业管理;淄博市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
(二)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房屋的拆迁管理;
(五)负责全区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房地产的买卖、测绘和交易管理;
(七)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本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 长青中街700号 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
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8号
1、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房产登记,或者说是房子建成后的管理工作。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设工程计划,施工等等管理。
天津塘沽区房地产管理局
天津塘沽区房地产管理局——天津塘沽区房地产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试题
一、名词 (3*5) 1、房地产法 2、物业 3、异产毗连房屋 4、房屋拆迁 5、土地使用权 二、选择 (1*10) 1、房地产抵押权,不是一种 ( ) A 从属权利 B 对房地产的支配权 C优先受偿权 D 担保物权 2、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 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 A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B 人民政府裁决 C人民法院裁决 D 仲裁机构裁决 3、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不包括 ( ) A 依照物业委托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 B 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C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D 制定实施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4、在下列国有企业改革方式中,对划拨土地使用鼾,可以保留划拨方式的是 ( ) A 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 B 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独资公司的 C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D 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5
区房地产管理局不设内设机构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1997年9月3日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局,业务归口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管理,同年11月10日设立中共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2002年4月17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县直机构改革的意见,设置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1989年以后,南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日趋完善和规范。管理职能从单一的直管公房管理、经营、维修和收缴土地使用费增加到现在的房屋产权产籍、房屋拆迁、房屋安全、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房屋租赁、房屋装饰装修、房产测绘、房屋评估及直管公房等方面的管理,管理范围从3个建制镇扩大到全县各个乡镇,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城镇房屋管理覆盖面积达100%。
1、区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制订的住宅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安庆市宜秀区房地产管理局
2、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拟订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3、受市房地产管理局授权和委托,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业担保、价格评估、拍卖、继承、析产、赠与、调换和测绘、商品房销/预售及中介服务等);负责汇集、发布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培育、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与房地产市场相配套的服务体系。
4、负责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受市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审核发放房产权证;负责本区域内房屋拆迁安置管理;负责裁决房地产纠纷。
5、负责区属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国有商业网点房屋、无主房屋、区属企业破产、解散、改制或改组后移交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的管理。
6、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房屋公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8、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负责房地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监督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9、参与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有偿转让、租赁抵押工作,参与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拟订。
10、管理本局和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组织、指导职工培训与教育;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