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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派认为:安拉的本质为绝对、终极之说,宇宙万物因光的照明而生存、显现,光是宇宙万物之本原,安拉之光主宰着整个宇宙,决定着宏观宇宙、天体、星云的秩序,宇宙万物由程度不同的光暗而合成,离开光的照明,一切皆不复存在。光又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人类在光的照明下,获得知识和真理,反之则处于愚昧和无知的境界。人的认识过程即安拉“绝对之光”照射、启蒙的过程,而照明则是以诸天体的精神(天使)为媒介。照明之所以可能,概因在人的灵魂中存有先天的原型和光明。人类灵魂源自可见的天体世界,由于灵魂在光的照射下会有不同的反应,因而灵魂的机能不尽相同。人生在世,即灵魂受囚之日,只有断绝人世间的物欲,灵魂才能在重返天体世界后获得自由。为此,人类需以苦行和功修净化灵魂,而精神修炼之路即是寻求光之照明的过程。照明学派将苏菲修炼上升到苏菲神秘主义哲学的层次,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17世纪,在伊朗兴起的伊斯法罕学派和该派所提倡的“神智学”运动及其后的谢赫学派,尽管在学说上互有差异,但其思想渊源皆可推溯至照明学派。
(吴云贵)2100433B
在古代的东方世界,人们把太阳升起的东方视为光明之地,把智慧、知识比作光明,而把日落的西方视为黑暗之所,把愚昧、无知比作黑暗,形成最初的照明与启迪之说。10世纪,苏菲学者开始著书立说,探索、阐释精神修炼道路和功修方法,促进了苏菲神秘主义教义的发展。后通过翻译运动,希腊哲学思想渗入伊斯兰教思想领域,尤其是新柏拉图学派的“流溢说”,不仅影响到法拉比、伊本·西那等伊斯兰哲学家,而且愈益为伊斯兰教学者所关注。11世纪,借安拉光的照明而获取“真知”或“真理”的思想在苏菲派中已广为流传,它的系统化和理论化过程系由照明学派所完成。苏哈拉瓦迪吸取了古希腊哲学家的思想和波斯祆教善恶与光明、黑暗之说,又在苏菲前驱者,尤其是在哈拉智和安萨里(主要是《光的壁龛》)的思想基础上,对伊斯兰世界存在已久的神光思想加以归纳和提炼,创立了照明学说。后世的苏菲学者和神秘主义哲学家沿用其说,形成照明学派,广泛流行于中亚、西亚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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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视野中岭南建筑学派建筑创作理论研究
岭南建筑学派在岭南文化的滋养下产生发展,经历了从文化冲击与交融到文化转换与重构的历史进程,岭南文化呈现出的独特的品质,使岭南建筑学派在创作上形成独具特色的风格.岭南建筑学派从成立至今,已发展成为中国近现代史上非常重要的一脉;而何镜堂院士"两观三性"建筑理论下对中国当代建筑的思考与实践,成为了岭南建筑学派对中国建筑理论建构最重要的贡献.
岭南建筑学派相关研究的演进趋势分析
通过回溯岭南建筑学派的相关研究,指出其在演进历程中出现了从\"岭南建筑\"概念到\"岭南建筑学派\"、从单一作品研究到多元化研究、从特点提炼到批判性观点出现的转变趋势,并反思其积极意义和局限性,在此基础上就未来研究提出了设想。
“形式”是“什么”,而“设计”是“怎么”。“形式”不因人而异,“设计”则属于设计人。这种方法导致了一种以结构、构造为装饰的建筑的产生,而不是在建筑外形上随意加上装饰。费城学派反对芝加哥学派“形式服从功能”的学说,提出“形式引起功能”(Form evokes function)的观点,把功能放在次要地位,认为形式为变而功能可变。康是费城学派的创始人。康曾出版的《建筑是富于空间想象的创造》(1957)、《建筑:寂静和光线》(1957)和《人与建筑的和谐》是费城学业派建筑理论代表作,它指导了费城学派的建筑实践,艺术是上帝的语言,结构是光的创造者,建筑师是传递空间美感的人。” ——路易斯·康Louis kahn
路易斯康是费城学派的核心。他认为设计的关键在于灵感,灵感长生形式,而形式启发设计,而灵感不是凭空而来,而来自建筑所在场所和当时技术的限定。建筑师的工作就是捕捉这种灵感,并转化成设计。“灵感”“形式”不因人而异,“设计”则属于设计人。这种方法导致了一种以结构`构造为装饰的建筑产生,而不是在建筑外型上随意加上装饰。康是费城学派的创始人。
路易斯·康发展了建筑设计中的哲学概念,认为盲目崇拜技术和程式化设计会使建筑缺乏立面特征,主张每个建筑题目必须有特殊的约束性。他的作品坚实厚重,不表露结构功能,开创了新的流派。他在设计中成功的运用了光线的变化,是建筑设计中光影运用的开拓者。有的设计中他将空间区分为“服务的”和“被服务的”,把不同用途的空间性质进行解析、组合、体现秩序,突破了学院派建筑设计从轴线、空间序列和透视效果入手的陈规,对建筑师的创作灵感是一种激励启迪。
设计学派(Design School)——认为战略制定是个确切定义的过程
设计学派发展于20世纪50、60年代,在整个发展过程比较波折,到20世纪80年代仅剩下哈佛大学为代表的设计学派,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哈佛战略思想”。它是以SWOT分析为基础,倡导“企业内外匹配”为座右铭的。
1962年,钱德勒(Chandler)在其所著的《战略与结构》一书中指出,企业的经营战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形成必须随企业的战略需求的变化而改变。根据这一观点,设计学派的代表人—哈佛大学商学院的安德鲁斯在1965年编写哈佛教科书时,提出了如前所述的战略的四种构成要素,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对制定战略的影响。此外,他还把战略分为制定和实施两个阶段,认为制定战略就是围绕发展核心能力,在内外部进行平衡,实现匹配的过程。
设计学派对于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尤其是SWOT模型的建立充分体现了组织内外部关系对制定战略的重要性。但是,设计学派将战略管理静态地划分为两个阶段,从而割裂了战略形成和实施间的动态联系,只能是对管理现实的初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