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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保修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建筑学名词》第二版。 2100433B
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期限,是否按照各个分部或专业工程的金额分别计算和返还呢。如总造价2000万,其中屋面防水50万,给排水60万,质量保修金3%,是不是2年后返还给排水的60*3%,五...
大型建筑物,如博物馆的钢结构及外围装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是几年?合同中只是说根据国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 这个规范上有明确要求的,装修工程2年,钢结构是合理使用年限,一般年限按照设计的规定处理,设...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
房地产开发公司质量保修制度
质量保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工程及商品房质量保修工作,保护公司、 施工承包企业、 商品房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建筑及 房屋质量的提高,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环保的商品房产品,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公司承担的新建、 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 (包 括装修工程 )的质量保修,均适用本制度。 公司工程部负责开展质量保修工作,并负责解释本制度内容。 第一章 施工承包企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第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 中约定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 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企业(乙方)应当履行一定的保修 义务。公司应就相关保修项目与施工企业共同制定保修书面约定, 在 销售商品房时,共同向业主提供保修承诺。 第四条 施工企业应提供的十年保修范围为: 基础部分:经权威部门验定的因乙方施工责任所造
掘进专业巷道质量保修制度管理办法
In order to ensure normal teaching order, prote cting st ude nts ' healt hy growth, e nsuring that national (property) is not lost , to preve nt or minimize t he occurrence of safety accide nts, follow the "prevent , rescue each ot her, e nsure safety and re duce losses" pri nci ple, a ccordi ng to the l ocal conditions, make the management system. 1, t he pri ncipal is the re sponsibility of scho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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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