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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半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原件)。
2.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毕业,从事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非上述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3年以上(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
3.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层次以上相关专业(同上)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2年以上;其它学生报考须按教学大纲经系统培训80学时以上(培训学校结业证书或证明)。
4.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相关领域工作或从事研究、教学5年以上;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3.两位以上教授或当地培训中心推荐;
4.在国内外刊物(含知名专业网站)发表相关文章两篇以上。2100433B
质量管理是一门交叉性边缘学科,它涉及现代企业管理、产品管理控制、产品设计与制造技术、现代测试技术、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概率论及数理统计等多门学科。
1.突出质量管理理论的系统性和前沿性;
2.强调质量管理的中国实际应用案例;
3.传统企业质量管理扩展到供应链质量管理,突出供应商质量管理和顾客满意管理的重要性;
4.在关注制造业的同时,更多地关注服务业、软件业、流程性材料生产行业中质量管理的应用;
5.强调质量改进的系统方法;
6.在介绍传统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的基础上强调应用一些通用软件(如Excel等)在SQC中的应用。
质量是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管理是企业的灵魂。质量管理是兴国之道,治国之策。人类社会自从有了生产活动,便产生了质量的活动。围绕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活动,都可称为质量管理活动,现今人们的衣、食、住、行、工作、医疗、环境等无不与质量息息相关。优良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能给人们带来便利和愉快,给企业带来效益和发展,给国家带来繁荣和强大。
产品的质量是决定一个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日本虽然人口众多、国土狭小、资源贫乏,但在确立了“质量兴国”和“教育立国”的战略方针后,却能一跃而起,成为当今世界的经济强国!
就业范围有:各类企业中从事企业生产监督、品质管理、工程研发、生产运作的岗位;企业中的ISO代表及客户验货代表;商检、质量监督、技术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岗位等。此类人才缺口很大,就业前景非常广泛。质量管理师年薪一般5万元以上,高的可达10—30万元。
物业管理师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
物业管理师免考条件:在2006年10月底前,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
质量管理师是指具有质量管理专门知识和技能,并能够以自己在质量管理事业上的创造性劳动,为国家、行业、地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振兴和发展作出贡献的人。
物业公司注册申报条件
物业公司资质申报条件,如下: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 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 合同。 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
北京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 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 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 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 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 设计工作能力, 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 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有
美国质量学会和中方机构合作,根据当前中国服务行业质量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结合国外先进服务质量管理经验创建的专门针对服务行业、职业企业管理专业领域的职业能力水平认证体系从2010年起在中国推行。
美国质量学会已成立60多年,对世界质量改进工作的推动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认证项目的推行将促进中国服务业及企业服务管理水平与国际标准迅速接轨。 2100433B
由企业负责能源管理的厂级领导和管理部门、生产单元(分厂或车间)负责节能工作和能源管理的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工程师担(兼)任,是企业科技管理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管理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相应行业的知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精通企业能源管理工作。
能源管理师制度是从日本引进的一套节能管理制度,该制度强调由企业有计划、自主性实施节能管理,在促进企业能效提高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我国已在借鉴日本经验基础之上,在能源管理岗位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07年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二十五条规定,重点耗能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五条和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违者将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须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此外,我国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2009)已于2009年11月实施。国家工信部在召开的节能工作会议上也着重强调,将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
现行的智能楼宇管理师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划分为初级智能楼宇管理师、中级智能楼宇管理师 、高级智能楼宇管理师三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