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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宣教中心)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管理和协调局机关办公事务及人事、文秘、信息、档案、财务、保密、保卫工作;拟订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工作制度;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大型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办理市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和意见,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局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学生环境教育的指导、总结和推广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2、环境管理处
负责参与制定本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政策措施,组织对市内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估;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负责拟定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海洋、大气、水体、土壤、矿山、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本市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
审查固体废物进口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审批市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并监督环保"三同时"实施,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协调全市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编报全市环境统计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调研,编制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管理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协调查处环境污染纠纷、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处理情况。
3、生态处
负责管理全市及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生态功能区划;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提出新建的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核意见;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的保护;监督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监理工作;承担舟山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法规处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市环保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市本级环境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环境信息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审查行政处罚案件,承办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事宜;审查排污收费及减免金额事项;协助开展国内外的有关环保技术合作、学术交流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有关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及本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环境功能区规划、制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审核县(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参与编制本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产养殖区、饮用水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组织推动本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五)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的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行政区域间、流域间的环境纠纷、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
(六)监督实施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负责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环保产品初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和省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指导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项目;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十)参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开展国内外的有关环保技术合作、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协助管理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对光污染、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舟山市环境监察支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农业生态环境监察。
(2)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宗旨:开展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研究,委政府决策和社会需求提供环境保护服务。
业务范围: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环保科技项目开发、应用,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调查监测,环保技术服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等。2100433B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攀枝花市环保局在东区竹湖园斜对面,邮政大楼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方案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省人民政府 《关于淮北市党政机构改 革方案的通知》 (, 2001? 82 号 )设置市环境保护局,市环 境保护局是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划入职能: 1 、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能。 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3 、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职能。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 律、法规、规章;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 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 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 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三)对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 毒化学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法规宣教股) 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 施,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绩 效考评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察、环境信息发布、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 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 信访、 电子政务、 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 故和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及联络工作。 负责环保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并 组织实施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 (人事) 和机构编制工作;负 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二级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
编纂原则《舟山市水利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立足当代,详今明古,实事求是地记述舟山市水利的历史、现状,彰明因果,以事明理,力求体现时代特色、海岛特色和专业特色,存真求实,重在致用。
中共舟山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6月27日分别发文,建立中共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2001年6月28日,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在定海人民南路126号正式挂牌对外运作。2010年10月18日,迁至现址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办公。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烟墩海洋化工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