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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调整法又称价格指数调整法、物价指数法是根据已掌握的同类资产(最好是同种资产)历年的价格指数,利用统计预测技术,找出评估对象价格变动方向、趋势和速度,推算出原购置年代和评估基准日期的价格指数,以这两个时期价格指数变动比率与资产原值计算重置成本。其基本公式如下: 式中:P1--重置成本;
L1--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
L0--评估对象原购置时间价格指数;
P0--评估对象原值。
指数调整法系按照账面原值乘以建筑调价系数去估算房屋现行造价的一种方法。它一般适用于群体建筑的评估,也可用于单体建筑的评估,但评估的可靠性较差。运用该方法进行房屋估价计算有两个关键因素,即账面原值和采用的调整系数,只有在账面原值正确,采用的调整系数准确的前提下,这样计算的结果才能准确可靠。在一个群体的房屋建筑评估中,由于很多项目账面值缺乏可靠性,有的调整系数不准确,应避免使用此法。
在不得已的情况必须采用指数调整法进行房屋估价时,应认真审核账面原值及造价调整指数的正确性,只有在两个因素相关关系符合评估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此法进行房屋造价计算。
建筑调价系数系由造价调整系数、前期和其它费用调整系数以及资金成本综合调整系数等部分组成,前者系指在房屋建筑建造过程中所耗费的建造成本在不同建造时期的比例关系;后者系指在房屋建筑建造过程中建造成本以外所耗费的费用成本在不同建造时期的比例关系以及在不同建造时期资金成本综合率的比例关系,还有其它方面的调整比例关系暂未考虑。在重置价值评估计算过程中,重置价值的调价系数应由建筑综合调价系数来表达,建筑综合调价系数可以近似地按下列公式计算。
C:建筑综合调价系数;
C1:评估基准日时的造价调整系数;
Cq1:评估基准日时的前期和其它费用系数;
Cz1:评估基准日时的资金成本综合率;
Cq2:原前期和其它费用系数;
Cz2:原资金成本综合率;
Jc:建筑重置价值或建筑单方重置价值;
Jz:建筑账面成本价值或建筑账面单方成本价值。
在房屋建筑评估中,仅用一个造价调整系数去进行造价计算是不科学的。例如,北京市某办公楼,砖混结构,6 层,层高3.0m,砖条形基础365mm厚砖外墙,240厚砖内墙,钢窗,包板木门,包门套,水磨石地面,外墙水刷石,内墙喷大白浆,每层设有普通卫生间,水暖电配套齐全,建筑面积3058平方米,竣工造价570409元,1985年12月竣工使用,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现求评估基准日时的单方重置价值。经测定评估基准日和房屋建造时的造价调整系数为531%,建造时期的前期和其它费用率为 5.65%,计划经济时期的资金成本率应为0;评估基准日时的前期和其它费用率为7.86%,资金成本率为一年期5.49%的一半,即2.745%。则
当时的单方成本价=570409/3058=186.53元/m2,
建筑综合调价系数=531%×(1 7.68%)×(1 2.745%)/(1 5.64%)×(1 0%)
=531% ×107.68%×102.745%/105.64%×100.00
= 556.11%
评估基准日时的单方重置价值=186.53×556.11%
=998.25元/m2
重置价值=1037.31×3058
=3172093.98元
在使用造价指数进行房屋造价评估时,应注意造价指数的类别,要选择相应类别的造价指数去调整,一般情况,造价指数按结构类型划分可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排架、砖混、砖木等结构以及其它结构造价调整系数,构筑物可按其相应结构类型调整系数套用或按其它结构调整系数套用。还要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及环比指数、清产核资采用的固定资产调整指数不能使用。因为这些指数综合范围太广,概念含糊,没有针对性; 还有按建筑物用途划分的造价系数例如仓库、医院、办公楼、住宅、锅炉房、车间等用途的造价系数也不能使用。因为房屋造价与结构构造有关,而与用途无关。另外,建筑造价和建筑重置价值的含义应区别开来,建筑造价增长了,重置价值不一定增长,因为当前期和其它费用率或资金成本率大幅度减少时,建筑重置价值有可能还要降低。2100433B
指数调整法又称价格指数调整法、物价指数法是根据已掌握的同类资产(最好是同种资产)历年的价格指数,利用统计预测技术,找出评估对象价格变动方向、趋势和速度,推算出原购置年代和评估基准日期的价格指数,以这两个时期价格指数变动比率与资产原值计算重置成本。其基本公式如下:
P1——重置成本;
L1——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
L0——评估对象原购置时间价格指数;
P0——评估对象原值。
没有告诉定值权重和变值权重么?
辽宁计价软件现在是没有调整人工费指数的新功能的。
目前还没有2012年辽宁省第三、四季度人工费调整的指数。最新的只有2012年第二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29%;市政工程人工指数为19%。 动态人工费=(原定额基价各工种...
人工费动态调整指数大全
1 2014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33% 2 2014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33% 3 2014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32% 4 2014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32% 5 201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29% 6 2013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33% 7 201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31% 8 2013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28% 9 201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26% 10 2012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32% 11 2012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29% 12 2012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25% 13 2011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23% 人工费动态调整指数
人工费调整指数
辽住建发 [2011]5号 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建委、财政局: 根据我省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的实际情况, 经研究决定对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 定额》中人工日工资单价,在 2010 年《关于调整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人工 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 [2010]36 号)文件基础上,再调增 8 元 /工日。具体调整方法 如下: 一、本次人工日工资单价调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文件执行之日起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没有按 2010 年《关于调整 2008年<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 (辽住建〔 2010〕36 号)文件规定调增 5 元 /工日的,调增 13元/工日;已调增 5 元 /工日的,按照本文件规定调增 8 元 /工日。 三、机械台班中的人工日工资单价也按本文件规定调整,计入机械费。 四、
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变化的范围和幅度
2.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
3.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调整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算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算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4.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价格指数调整法:价格调整公式;暂时确定调整差额;权重的调整;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适度风险适度调价制度: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计划进度日期后续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应采用…两者的较低者。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
(1)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甲乙双方采用当时的预算(或概算)定额单价计算承包合同价,待竣工时,根据合理的工期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的该月度(或季度)的工程造价指数,对原承包合同价予以调整。
(2)实际价格调整法
有些合同规定对钢材、水泥、木材等三大材的价格采取按实际价格结算的方法,对这种办法,地方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最高限价,同时合同文件中应规定建设单位或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选择更廉价的供应来源。
(3)调价文件计算法
甲乙双方按当时的预算价格承包,在合同期内,按造价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进行抽料补差(按所完成的材料用量乘以价差)。
(4)调值公式法
此种调值公式一般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调值公式一般为:
P=P0(a0+a1A/A0+a2B/B0+a3C/C0+……) (1B426021)
式中 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0——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0——固定要素,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能调整部分占合同总价的比重;
a1、a2、a3……——代表各有关费用(如人工费、钢材费用、水泥费用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重a0+a1+a2+a3+……=1;
A0、B0、C0……——与a1、a2、a3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指数;
A.B.C ……——与a1、a2、a3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