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地理位置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地理位置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遵义正安仡佬园

  • 品种:石雕;材质:砂岩;尺寸(cm):500;说明:砂岩;
  • 禹城
  • 13%
  • 贵州盛世恒艺雕塑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遵义正安吉他雕塑

  • 品种:水泥雕塑;材质:混凝土;尺寸(cm):39000;说明:水泥+不锈钢+玻璃钢材质;
  • 禹城
  • 13%
  • 贵州盛世恒艺雕塑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位置开关(WKG)

  • 抽屉式
  • 南冠
  • 13%
  • 广东南冠电气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遵义汗蒸房,安顺汗蒸房

  • 重量:10kg/m-1 红雪松木
  • 沈阳创新
  • 13%
  • 沈阳创新世纪桑拿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遵义韩式汗蒸房,安顺韩式汗蒸房

  • 重量:10kg/m-1 橡木
  • 沈阳创新
  • 13%
  • 沈阳创新世纪桑拿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门窗成品均为中山启泰门窗业有限公司产品;

  • 中山市2009年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各地级人力资源市场流动信息

  • 各地级人力资源市场流动信息
  • 1套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1-07
查看价格

地理模型

  • 详见线下技术要求文件
  • 1批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5-24
查看价格

地理信息软件

  • 超图、高德、四维图新,包含广东省基本图层数据。
  • 1套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7-01-11
查看价格

地理

  • 方形
  • 4806个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8-07
查看价格

GIS地理信息系统

  • 地理位置与概况.三、直观地展示以下工程要素的地理位置,并提供精准定位服务:灌区测站、灌区水源、灌区渠道、灌区渠系建筑物、灌区受益村、灌区排水沟道.四、在手机微信上展示灌溉水源、渠道(线)、灌区测站位置.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8-04
查看价格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正副科长(主任)15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红花岗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内设7个股(室),即:办公室、用地管理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矿权管理股、资源环境管理股、规划股、政策法规股,设正副股长(主任)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原红花岗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调整设置为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红花岗区分局所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正副大队长1名。

(二)保留遵义市国土资源局新蒲新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保留遵义市国土资源局新蒲新区分局所属新蒲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6名,正副大队长各1名。

(三)保留遵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负责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土地、矿产、测绘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以及土地、矿产资源市场交易等行为的监察;负责组织和直接查处违法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县、区(市)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和督促;指导县、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受理对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

(四)所属其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地理位置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治、计生、制度建设、信息等工作;组织起草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各县、区(市)国土机关进行督促检查;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国家、省、市划拨的各项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负责市本级有关法定规费、价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基金的收缴、核算和监督管理;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调控和监测科。

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和分析国土资源管理、供需总量平衡、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对地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与规律,研究提出有关国土资源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规划和建议;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局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动态监测工作。

(三)规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基础测绘等有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承办报国务院、省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四)耕地保护科。

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制度落实情况;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办需经国务院或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的监督管理。

(五)地籍管理科。

组织实施和指导城乡地籍、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县、区(市)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六)土地利用科。

贯彻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工作;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价,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

(七)矿权管理科。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市级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新立、延续、转让和变更登记审批的具体工作;编制实施市级采矿权设置方案;承担市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备案工作;参与调处采矿权矿界纠纷;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矿产品运销环节和采矿权市场;组织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和规程、规范;协调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地质勘查部门和地下水勘查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及探矿权市场。

(八)资源环境科。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负责管理、汇总、收集、整理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技术资料,建立技术资料档案;负责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的责任认定、调查处理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监督矿山企业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依规使用;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审查、备案;参与矿泉水、地热水开发利用的审核。

(九)测绘管理科(市政府测绘管理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测绘项目计划;组织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审核测绘技术规定;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成果,指导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编制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拟订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性指导意见;审核测绘单位、测绘人员资格;受理测绘项目备案;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地图市场;监督执行国家测绘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规定;负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及其保密的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管理地图编制出版工作,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组织管理和保护测绘标志。

(十)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负责局发文件的涉法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县、区(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拟订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承担拟定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成果的申报和推广;承担土地、矿产、测绘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行政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履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政策;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对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履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基础测绘、测绘行业发展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全市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监督检查;承办报国务院、省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审核工作。

(四)履行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职责。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贯彻执行国家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承担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指导县、区(市)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履行全市耕地保护的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履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等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实施地价监管;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七)履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测绘市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

(八)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市级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变更审批;负责市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备案;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九)履行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职责。负责市级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和矿产地管理;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

(十)履行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一)履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履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职责;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履行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的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测绘市场秩序和地图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管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监督国家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的使用;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十四)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县、区(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绩效考评;指导县、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备评审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三)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简介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2号)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0〕3号),设立市国土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查看详情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地理位置文献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完整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完整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完整

格式:pdf

大小:275KB

页数: 47页

.. .. .. 参考材料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 ,充分发挥土 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 预审、备案制度 。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 (投资强度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行政办公及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五项指标要求 。 4、国家实行 (土地用途管制 )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定土地用途 ,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 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应当办理 (农用地转用 )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 (分级)审批制度 。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村庄 、集镇的建设规划 )。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划分土地利用区

最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最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最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格式:pdf

大小:275KB

页数: 24页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充分发挥 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 (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 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土地利用区)。 10、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现任领导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石晓洪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田景渠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熊猛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卫华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彦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副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胡金连 2100433B

查看详情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任领导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冯光才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兴义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蒋明强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廖嘉琳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正文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修德

查看详情

遵义市建筑装饰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

遵义市建筑装饰协会于1999年由遵义市建设局发起成立,经遵义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市建筑装饰业组织。原名遵义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注册地址在遵义市法院街大井坎5号,2006年第二届换届会议更名为遵义装饰装修协会,2015年6月30日第三届换届(脱钩)暨全体会员大会更名为遵义市建筑装饰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遵义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014年在遵义市多家社会组织等级评定中,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本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循自律诚信、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的宗旨,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协会工作,把为会员、行业、政府、社会服务作为第一要务。配合政府监督管理,提倡自律,规范行业,表彰先进,加强队伍素质教育,切实代表和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遵义市建筑装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努力。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